市人民政府:

2013年12月29日,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廖其志副市长代表市政府所作我市水环境保护情况专项工作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市、县两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建设富裕和谐秀美江西的总体要求,围绕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目标,切实强化水环境治理和保护工作,全面推进绿色生态建设,有效改善了主要河流水质,保证了饮用水安全,促进了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会议指出:虽然我市水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随着经济和社会快速发展,仍面临着许多问题和不足。一是水环境保护意识薄弱。表现在:具体工作中布置得多,落实的少;检查的多,整改到位少。如:《上饶市大坳水库饮用水源保护管理办法》至今仍未出台。二是信江饮用水源安全令人担忧。信江河上饶市中心城区段地表水水质仍不容乐观,2008年和本月中旬中心城区自来水两度出现异味。三是大坳水源利用和保护还未到位。大坳水库是上饶市中心城区居民即将启用的饮用水源。现库区生猪养殖、农业面源污染和生活废水、生活垃圾污染等问题仍未解决,库尾还存在矿山废水直排现象。四是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偏低。市及各县(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已先后建成,但由于没有做到雨污分流,进水浓度偏低,且排污管网建设严重滞后,收集污水能力不足,导致实际处理污水量大多达不到设计能力;市中心城区一些道路排污管网没有与城市截污主干管连接,造成部分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五是工业废水超标排放现象严重。部分工业企业生产废水未按要求达标处理,直接排入附近沟渠和河中,严重污染水体。目前,我市只有万年县化工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行,其余县(市、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尚未建成运行。

会议建议:水环境保护和治理是一项惠及当代、造福子孙的系统工程,涵盖了生态修复、资源保护利用、备用水源规划建设、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等多方面的内容,需要市政府牵头,相关县(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紧密配合,全社会积极参与。为做好此项工作,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1、增强全社会水环境保护意识。市、县两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始终站在生态立市的高度,充分认识水环境保护和利用工作的重要性。要运用各种媒体,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舆论宣传和科普教育,营造人人爱护珍惜水环境、关心重视水环境的社会氛围。要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宣传监督作用,对污染、破坏水环境和饮用水源的违法行为,及时予以公开曝光,不断提高广大干部群众保护水环境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增强全社会保护水环境的意识。

2、强化饮用水源安全保障。对我市现有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应按照科学性、前瞻性、针对性的要求,建立饮用水源保护长效管理机制,编制全市饮用水源地保护规划,并落实到位。完善日常巡查机制,实施水源地环境风险排查和环境整治,拆除水源保护区内污染和破坏水源的设施。提高水质预警能力,在饮用水源取水口建设自动监测站,尽快按照国家规定的检测项目对饮用水水质进行实时监控和检测,严把项目审批,禁止在饮用水源取水口1公里范围内建设与供水设施和水源保护无关的项目。

大坳水库是上饶市中心城区居民的饮用水源,要尽快出台《上饶市大坳水库饮用水源保护管理办法》,明确目标任务、总体要求、整治内容和保障措施,为大坳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建立长效机制。依法取缔库区内非法排污企业,禁止在库区进行人工养殖。着力解决库区生猪养殖、农业面源污染和生活废水、生活垃圾污染等问题,建议在上饶县五府山镇、铅山县英将乡建设生活污水处理厂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加强库区生态建设,杜绝乱砍滥伐,提升大坳水库保护能力建设,建立大坳水库应急处置机制,理顺库区管理体制,全面提高管理能力。

3、提高污水处理能力。各级政府要加大投入,加快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步伐,加快推进截污管网建设,提高生活污水收集率。切实抓好雨污分流排水系统建设和地下管网建设改造,新城区必须建设雨水、污水分流系统,老城区也要加快改造进度,市中心区在2014年底前完成,各县市在2015年底前解决好雨污合流问题。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在线监控系统网络,加强对污水处理设施的环境监管,确保设施稳定运行和达标排放。加快推进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到2015年全市13个工业园区全部建有污水处理设施,并确保良好运行。工业园区和企业必须先行处理好工业污水,妥善处理好工业污水排放问题,确保达标排放。强化监管,对监管不到位,造成污水处理厂不正常运行或排放不达标的,追究当地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及相关企业的责任。

4、加大水环境保护力度。凡实施新的建设项目,必须依法进行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水资源论证,并将环保审批作为工商登记、税务登记和用地审批、采矿审批等的前提条件。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和水保“三同时”制度,做到程序合法、决策科学、运行规范。推行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淘汰和关闭技术落后、浪费资源、污染严重的工业和矿山企业。加快治理水污染,严禁向水体倾倒弃土、废渣、有毒有害物质和垃圾等,严禁工业废水、城镇生活污水未经处理或虽经处理但未达标就直接排放。严禁生产、销售和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着力解决不科学使用农药、化肥、助长剂等人工合成物和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为重点的农业面源污染。依法管理水环境,加强流域矿产资源开发的监管和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控制流域水土流失、河道采砂,禁止围垦河道、库区的湿地。以保护天然林、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防护林等生态公益林为重点,封山育林,严格控制以木竹为原料的工业项目建设,严禁乱占林地,坚决打击乱砍滥伐、无证砍伐及运输加工等违法行为。

5、建立和健全行之有效生态资源保护和建设的监管体系。市、县各级政府要制定全流域生态建设规划,开展流域沿线农村环境污染治理工作,加强农村水环境保护设施建设,开展乡镇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置的示范试点工程,逐步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率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要整合环境保护、农业、水利、林业等专项资金,政策引导民间资本,投入到信江、乐安河、饶河源头生态环境保护中。建议在三清山管委会和大坳库区成立环境保护执法机构。要按照“谁受益、谁补偿”、“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建立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调动上下游地区共同保护信江、乐安河、饶河流域水环境的积极性,确保信江、乐安河、饶河流域沿线群众的饮水安全。

请市人民政府按照以上审议意见,研究落实整改方案,于2014年4月将审议意见办理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将对审议意见的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查。

 

上饶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3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