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29日在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
上饶市人大常委会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水是生命之源、民生之本、发展之要、生态之基。面对水环境的日益变化,各级政府非常重视,人民群众密切关注。市人大常委会顺应人民的期盼,持续10余年开展“环保上饶行”活动,先后对全市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建设、水环境保护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并于去年开展了水环境保护专题询问。现将有关情况综合报告如下:
一、我市水环境质量现状
2009年河流地表水水质达标率为100%,Ⅲ类水质占8.33%,Ⅱ类水质占91.67%;2010年河流地表水水质达标率为97.22%,Ⅲ类水质占17.78%,Ⅱ类水质占79.44%;2011年河流地表水水质达标率为98.15%,Ⅲ类水质占47.22%,Ⅱ类水质占50.93%;2012年河流地表水水质达标率为98.50%,Ⅲ类水质占41.40%,Ⅱ类水质占57.10%;2013年上半年河流地表水水质达标率为100%,Ⅲ类水质占69.33%,Ⅱ类水质占30.67%。饶河水质状况相对偏差,2011年水质达标率为72.7%;评价为轻度污染。
饮用水源水质方面,全市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2011年对上饶市城区主要供水水源地长塘桥取水口和万寿宫取水口水质监测资料进行了评价,评价结果:上饶市城区长塘桥取水口全年监测36次,基本项目全年水质类别均为II类,合格率100%;万寿宫取水口全年监测36次,基本项目全年水质类别I类占2次、II类占34次,合格率达到100%。
二、水环境保护工作成效
多年来,市县两级政府及有关部门非常重视水环境保护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采取一系列措施,水环境质量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改善。
1、加强林业生态建设,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先后实施了灭荒造林、山上再造、跨世纪绿色工程、林业重点工程等,全市生态面貌发生了很大变化,林木绿化率达61.7%。全市共完成区划公益林面积932.36万亩,已纳入补偿的公益林面积为774.45万亩,占全市林业用地面积的37.6%。目前,长江流域鄱阳湖水系信江、饶河等工程区资源呈现恢复性增长,林区经济结构得到调整,有效地保障了我市的森林资源,改善了水生态环境。
2、开展河流整治,加强水土保持和河道采砂的监管及水资源管理。近年来,以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为核心,督促开发建设单位积极落实防治措施,推动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的落实,加大水资源管理的力度。2008年以来,全市编报水土保持方案800余个,编报率达80%,审批率100%,共查处水土保持违法案件80余起。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4万公顷。
3、大力发展生态农业,防治农业面源污染。加大对农资市场的监管力度,杜绝高毒、高残留的农药、兽药、饲料等进入市场。仅2011年全市先后出动执法人员7063人次,检查农资经营网点2167个次,共查处非法农资案件177件,对从源头上保护我市的水环境起到了重要作用。大力实施以测土配方施肥技术为主的“沃土工程”。2011年,全市共推广测土配方施肥面积811万亩,种植绿肥作物“紫云英”面积达120万亩。大力推广绿色植保技术,指导农民科学、合理使用农药,至2011年末,全市低毒、低残留、高效农药普及率达到95%。
4、防治结合,保障饮用水源安全。依法划定了饮用水源保护区,形成了《上饶市饮用水保护和污染防治办法》、《上饶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上饶市信江城区段饮用水源保护管理规定》等规范性文件,并从严控制饮用水源保护的标准和要求,禁止在饮用水源取水口上游10公里的区域内以及沿信江、乐安河两岸1公里范围内建设化工、造纸、电镀、皮革、印染等水污染严重的项目。
5、以重金属污染防治为重点,加强对水污染重点企业的监督管理。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审核工作,2012年对重金属、化工、造纸、制药等重点涉水行业的40家企业下达了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任务,并积极推进企业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使企业生产工序用水得到优化,资源利用更加高效,污染排放有效降低。加大对重金属污染防治力度,先后组织6个检查组对12个县(市、区)、乐安河流域(德兴段)、大坳水库流域集中开展重金属污染企业专项检查。出动300多人次对重点县(市)、重点区域、重点企业进行排查。开展了涉重企业卫生防护距离复核排查,对达不到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4家铅酸蓄电池企业依法予以关停。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市水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1、水环境保护意识薄弱。由于我市拥有丰富的水资源,致使对水少有忧患意识,对水环境保护意识薄弱。这几年来,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加强水环境保护应该说越来越重视,但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思想认识不够到位。表现在:具体工作中布置得多,落实的少;检查的多,整改到位少。比如:《上饶市大坳水库饮用水源保护管理办法》至今仍未出台。
2、信江饮用水源安全令人担忧。前已综述,从有关部门对水质的监测数据看,我市水环境质量是好的,但从调研情况看,信江河上饶市中心城区段地表水水质仍不容乐观,2008年和本月中旬中心城区自来水两度出现异味。灵溪取水口一级保护区内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直接排入信江河,信江源头三清山金沙服务区的生活污水直排严重,三清山环保分局至今仍未成立,信江河流水上漂浮物大量存在,中心城区现代城、市人民医院排污口污水直排还未得到有效处理。
3、大坳水源利用和保护还未到位。大坳水库是上饶市中心城区居民即将启用的饮用水源。引水工程原定今年5月份峻工,但峻工时间已超过半年,目前仍未完工,且无具体峻工日期。此外,库区生猪养殖、农业面源污染和生活废水、生活垃圾污染等问题仍未解决,库尾还存在矿山废水直排现象,严重影响库区水环境。
4、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偏低。市及各县(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已先后建成,但由于没有做到雨污分流,进水浓度偏低,且排污管网建设严重滞后,城市生活污水收集率较低。市中心城区一些道路排污管网没有与城市截污主干管连接,造成部分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
5、工业废水超标排放现象严重。部分工业企业清洁生产水平较低,污染负荷较大,生产废水未按要求达标处理,直接排入附近沟渠和河中,严重污染水体。如:我们调研中实地察看的凤凰工业园排水口废水混浊且带有刺鼻气味,通过槠溪河排入河中。上饶县茶亭镇、铅山县鹅湖镇还有村民暗地从事氰化池非法选金,有毒废渣严重污染水环境。目前,我市只有万年县化工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行,其余县市污水处理厂尚未建成运行,工业废水直排、偷排对我市水环境构成了较大威胁,是我市水环境变坏的原因之一。
四、保护水环境建议
1、强化饮用水源安全保障。对我市现有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应按照科学性、前瞻性、针对性的要求,建立饮用水源保护长效管理机制,编制全市饮用水源地保护规划,并落实到位。完善日常巡查机制,实施水源地环境风险排查和环境整治,拆除水源保护区内污染和破坏水源的设施,规范水源保护区标志牌、警示牌及隔离围栏等设施建设。提高水质预警能力,在饮用水源取水口建设自动监测站,尽快按照国家规定的检测项目对饮用水水质进行实时监控和检测,严把项目审批,禁止在饮用水源取水口1公里范围内建设与供水设施和水源保护无关的项目。
大坳水库是上饶市中心城区居民的饮用水源,要尽快出台《上饶市大坳水库饮用水源保护管理办法》,明确目标任务、总体要求、整治内容和保障措施,为大坳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建立长效机制。依法取缔库区内非法排污企业,禁止在库区进行人工养殖。着力解决库区生猪养殖、农业面源污染和生活废水、生活垃圾污染等问题,在上饶县五府山镇、铅山县英将乡建设生活污水处理厂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加强库区生态建设,杜绝乱砍滥伐,依法保护好自然林等生态系统。提升大坳水库保护能力建设,建立大坳水库应急处置机制,强化水质全分析,突出抓好库区范围内污染物防治,理顺库区管理体制,全面提高管理能力。
2、提高污水处理能力。各级政府要加快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步伐,加快推进截污管网建设,提高生活污水收集率。切实抓好雨污分流排水系统建设和地下管网建设改造,新城区必须建设雨水、污水分流系统,老城区也要加快改造进度,市中心区在2014年底前完成,各县市在2015年底前解决好雨污合流问题。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在线监控系统网络,加强对污水处理设施的环境监管,确保设施稳定运行和达标排放。加快推进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到2015年全市13个工业园区全部建有污水处理设施,并确保良好运行。工业园区和企业必须先行处理好工业污水,通过科学规划布局,优化产业结构和转变发展方式等措施,妥善处理好工业污水排放问题,确保达标排放。强化监管,对监管不到位,造成污水处理厂不正常运行或排放不达标的,追究当地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及相关企业的责任。
3、加大水环境保护力度。凡实施新的建设项目,必须依法进行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水资源论证,并将环保审批作为工商登记、税务登记和用地审批、采矿审批等的前提条件。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和水保“三同时”制度,做到程序合法、决策科学、运行规范。推行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淘汰和关闭技术落后、浪费资源、污染严重的工业和矿山企业。加快治理水污染,严禁向水体倾倒弃土、废渣、有毒有害物质和垃圾等,严禁工业废水、城镇生活污水未经处理或虽经处理但未达标就直接排放。严禁生产、销售和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着力解决不科学使用农药、化肥、助长剂等人工合成物和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为重点的农业面源污染。依法管理水环境,加强流域矿产资源开发的监管和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控制流域水土流失、河道采砂,禁止围垦河道、库区的湿地,严厉查处污染水环境、破坏水生态的违法行为。
4、实施森林资源保护生态建设工程。以保护天然林、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防护林等生态公益林为重点,封山育林,退耕还林,改善林分结构,提高森林质量。严禁砍伐天然林、炼山造林、炼山开垦和25度以上陡坡开垦,对已开垦为耕地的必须退耕还林,开垦种果的必须限期完善水保措施、恢复生态植被。严禁乱占林地。坚决打击乱砍滥伐、无证砍伐及运输加工等违法行为。严格控制以木竹为原料的工业项目建设。建立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并开展试点工作,充分调动上下游地区保护水环境工作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