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与批准政府预决算,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重要职权,也是发挥人大监督政府职能的具体体现。本文认为,各级人大在预决算审查中应当正确把好五个关。

一、把好预算审查关

审议和批准政府的预决算是人代会的一项重要内容。为了保证预算审查质量,在预算(草案)编制前,要积极了解上级财政政策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等情况。在编制预算(草案)时,要提前介入,地方人大财经委要主动深入到预算部门和单位开展调查研究,及时了解政府在制定计划过程中的主要情况和各部门对预算安排的意见,督促财政部门及时提交编写详尽的报告、细化收支总表和编制说明书等资料,人大财经委对一些重点项目支出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初步审查,提出修改意见,督促财政部门按要求对预算(草案)进行修改完善。在人代会召开前,督促财政部门将预算草案和部门预算草案、项目表和其他材料报人大财经委,财经委对预算方案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查,形成初审报告,向大会主席团会议报告。

二、把好预算执行关

预算执行监督是人大常委会预决算审查中的一项重点工作。财政预算执行全过程由地方人大财经委负责跟踪监督,财经委要求财政部门按月报送财政收支与执行情况表,及时掌握预算收入和支出的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监督。同时,定期不定期地组织人大代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全面了解财政收支执行情况,关注经济发展动态,了解财源建设和各项资金使用进度,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为常委会审议议题提供依据,实现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有效监督。

三、把好预算执行审计关

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是审查监督预算的一项重要手段。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大力支持审计部门的工作,借助审计力量克服自身对财政监督力量缺乏这一短板,深化了对政府财经工作的监督,形成了人大、审计监管合力。地方人大和常委会要适时组织审计部门对重点部门和重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增强对财政预算执行监督的可操作性,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重视年度区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促进审计成果的运用,督促政府加大对审计发现问题的问责力度。

四、把好决算审批关

决算的审查和批准是加强预算监督的重要环节。依照监督法的规定,地方人大常委会每年要对上一年度的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以及本年度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查。地方人大常委会在对财政预算执行草案审查中,要重点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法定支出情况、结转下年度资金、预备费和超收收入资金的使用安排情况的审查。要求财政部门对法定支出的项目、超收收入资金的使用安排作出文字说明并附上表格。同时,每年适时的对各部门,尤其是群众关心关注的民生部门,开展部门决算审查,促进部门预决算规范、科学。

五、把好预算调整关

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因特殊情况必须进行的调整,是人大常委会加强监督的重要方面。为了维护预算的法定性,在收到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建议后,地方人大财经委要主动深入有关部门开展调查,认真分析预算收支变化情况,在充分考虑预算执行过程中发生新增支出的必要性和可用财力保障的可行性的同时,要求财政部门对提交常委会会议审议的方案所涉及追加和减少的内容列表明细到项,并附加说明,以提高预算透明度,增强预算审查约束力。适时召开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政府关于财政预算调整方案情况的报告,常委会会议在审查调整方案时,重点审查其是否符合法律政策规定,增加支出预算是否有收入来源,支出项目是否兼顾平衡,是否向必需的重点支出和群众关注民生事项倾斜等,并依法作出对预算调整决议。(徐婉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