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党中央专门下发了18号文件,就新形势下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作出战略性安排,对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如何进一步做好县级人大工作,充分发挥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职能作用,是县级人大应重点思考的问题。通过近几年的工作实践,笔者认为,做好新时期县级人大工作,关键要在坚持党的领导、依法行使“三权”、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抓好自身建设等方面下深功夫,与时俱进履行好法定职责。
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县级人大要始终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一是要切实保证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县级人大常委会在履职行权过程中,要紧紧围绕党委工作中心,保证党委重大决策和意图的实现,保证党委对人大工作的指示坚决贯彻落实,确保党的主张经过人大法定程序成为县域人民的共同意志,确保党组织推荐的人选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要切实发挥人大常委会党组和机关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充分发挥党员代表、委员、机关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全面贯彻落实党委决策和完成人大常委会工作任务发挥坚强的组织保障作用。二是要坚决维护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地位。县级人大要对同级党委负责,自觉接受党委领导,与党委保持高度一致,自觉做到思想同心、目标同向、工作同力。县级人大常委会要坚持重大事项、重大问题及时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必须报请党委批准后实施,根据党委批转,再制定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同时,要定期向党委汇报人大工作情况,及时请示人大工作中涉及全局的重要事项,主动争取党委研究解决人大制度建设和人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人大工作始终在党委领导下卓有成效地推进。
监督工作的人大工作的重点、难点,县级人大要依法行使好监督权。一是要突出监督重点。加强对精准扶贫、棚户区改造、改革事项、项目决策、财政支出、民生保障等政府重点工作和司法体制改革、审判与执行、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等司法重点工作的监督,做到党委政府推动工作的着力点在哪里,人民群众期待美好生活的关注点在哪里,人大监督的侧重点就在哪里。二是要创新监督方式方法。认真贯彻落实监督法,综合运用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专题询问、特定问题调查等监督形式,充分利用新兴媒体、现代统计调查、第三方评估、暗查暗访、满意度测评等手段,切实增强监督的刚性和效力,推动监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三是要坚持监督与支持相统一。监督是手段,不是目的,监督的目的是支持“一府两院”依法履职,必须把监督与支持结合起来,既敢于依法监督,又善于实施监督,坚持在监督中支持,在支持中监督,实现监督和支持的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重大事项决定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县级人大要依法充分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一是要全面落实党委决策部署,依法审议决定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事项,及时作出决议决定,通过法定程序把党委主张变成全体人民的共同意志。二是要认真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的要求,加强有关决定权行使的法律制度和工作制度建设,抓紧制定出台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制度,使决定重大事项工作更加规范有序。三是要完善决议决定贯彻落实情况跟踪督查机制,将决议决定执行情况纳入人大监督范围,加强督查、跟踪问效。
及时准确地依法行使好人事任免权,可以提升国家权力机关的权威,县级人大要依法行使好人事任免权。一是要坚决贯彻党委人事意图,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干部有机统一,善于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二是要严格执行对拟任职人员任前法律考试、拟任职发言、颁发任命书、宪法宣誓等制度规定,增强被选举任命人员的法律意识、公仆意识、责任意识和被监督意识,保障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三是要建立健全被选举任命人员向人大及其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制度,依法开展任后监督工作,对不称职或者违法乱纪的人员,依法罢免或者撤销其职务。
人大代表是人大工作中的主体,做好代表工作是做好人大常委会工作的基础,县级人大要引导人大代表充分发挥主体作用。一是要加强沟通联系。加强人大代表履职平台建设,认真落实“双联”制度,推动“双联”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二是要加强议案办理。建立健全人大代表议案、建议督办机制,提高议案办理的效率和质量。三是要加强教育监督管理。建立人大代表述职、履职监督、奖惩、退出等制度,提高人大代表综合素质特别是履职能力,促进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各级人大代表要牢固树立法纪观念,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进一步提高人大代表的公信力、凝聚力。人大代表不是荣誉称号,不是炫耀资本,更不是违法犯罪的“挡箭牌”和“护身符”,而是一个神圣职务、一份责任担当。人大代表只能代表人民、代表群众,不能代表官员、代表老板,更不能代表小团伙、代表小山头,决不能打着代表人民利益的幌子干危害人民利益的勾当,甚至拿人大代表牌子威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加强常委会和机关建设,是做好人大各项工作的基础和保障,县级人大要持续固本强基、固本培元。一是要着力打造学习型、业务型机关,积极督促完善机关干部学习制度,制订学习计划,充实学习内容,努力提高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的政治理论、政策法律和业务知识水平,不断提升服务常委会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机关总体效能。二是要健全服务常委会工作的各项机制,完善人代会、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专题询问会等会议服务规范和执法检查、视察、专题调研等活动服务规范,更好地服务常委会履行职责。三是要扎实推进常委会及机关信息化建设,认真建好人大门户网站,办好人大杂志刊物和微信公众号,开通代表手机短信、微信平台,及时向社会发布人大工作信息,加强与代表、人民群众的双向交流互动,促进人大工作的公开化、透明化。要提高各项工作的专业水平,探索成立法律、预算监督等方面的专家咨询委员会,充分利用“外脑”助推人大相关工作迈上新台阶。(徐文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