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31日在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

 

市教育局局长苏万能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从2006年9月1日开始,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正式实施,义务教育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两年来,全市各级党政高度重视,各级人大依法监督,相关部门积极配合,社会各界大力支持,教育系统全力以赴,共同推动义务教育水平跃上了新的台阶。截至目前,十二个县(市、区)均通过了省政府组织的“普九”验收和年检复查。2007年,余干县接受了国家教育督导团组织的“两基”国检,顺利过关,为全省通过“两基”国检作出了积极努力。全市通过迎接“两基”国检、实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进一步夯实了义务教育基础,大大提升了义务教育品质。广丰、德兴、余干等县“两基”工作受到省政府表彰,信州区被评为省政府教育督导先进县(市、区),婺源县被评为全省特殊教育工作先进县。现根据市人大常委会饶常发[2008]34号文件《关于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义务教育法贯彻实施情况报告的方案》精神,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就全市实施《义务教育法》的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抓学习宣传,提高全民法律意识

新的《义务教育法》修订公布后,市政府及时下发了通知,就新《义务教育法》学习宣传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要求各地及有关部门从贯彻科学发展观和依法行政的高度,充分认识新《义务教育法》的重大意义和深刻内涵,深入学习、广泛宣传,依法履行职责,遵守法律规定。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层层举办校长培训班及师资培训班,学习、了解、熟悉和掌握新《义务教育法》的内容、意义及目的,提高广大干部、教师的教育政策水平,从思想上保证教育法制观念与教育政策意识的统一性,努力把法律精神贯彻到教育实践中。新《义务教育法》的宣传,增强了各级政府及公民个人依法履行义务教育责任的意识,进一步营造了实施义务教育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抓组织领导,强化政府行为

1、领导高层推动。始终把教育工作放在“科教兴市”的战略高度来认识,把义务教育作为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推进。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经常深入城乡中小学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办事关教育改革发展的大事、难事、急事。2005年9月,在全省率先成立教育督导团,建立对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制度,全面落实教育工作目标责任制,按照督政与督学、鉴定性评估与发展性评估、专项督导与综合督导“三结合”要求,对12个县(市、区)进行了多次教育督导,不断推进依法治教,不断推进素质教育,不断推进教育行政职能转变,确保教育事业得到协调、均衡发展。各地均积极推进“以县为主”管理体制的落实,依法履行教育工作职责,为《义务教育法》的实施提供了组织保障。

2、落实部门责任。依据《义务教育法》规定,各职能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主动为义务教育发展提供优质服务。各级财政部门在财力较为困难的情况下,积极筹措资金,切实做到了优先保证教育经费和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建设、国土部门在教育用地审批、办证及建设等方面优先办理,减免相关规费;发改部门积极争取教育项目,简化立项手续;人事部门积极推进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努力落实教师各项待遇;公安、文化、工商、卫生等部门大力治理学校周边环境,排除学校公共安全隐患。各相关部门的大力配合,为我市义务教育发展提供了有力保证。

3、健全管理机制。我市认真落实“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新机制,全市12个县(市、区)全面做到“三统”,即:教育经费县统筹、教师工资县统发、教师队伍县统管,农村义务教育实现了由“农民办、乡镇办”向“政府办、以县为主办”的根本性转变。

三、抓经费投入,改善办学条件

多年来,我市始终坚持政府对教育投入的主渠道作用,增加各级财政教育拨款,努力落实“三个增长”,切实做到“三个确保”。去年,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行以来,市委、市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推动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及时制订了《上饶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县(市、区)、各部门按要求落实各项改革政策。市教育、财政、新华书店等相关部门和单位相继制订了十多个配套文件,规范和细化新机制改革工作。

1、确保教育公用经费逐年增长和“二免一补”到位。小学、初中行均公用经费分别从2006年的40元、60元增加到2008年的300元、500元;2007年,免学杂费94万人、15389万元,免教科书费23.75万人、1855万元;2008年上半年免学杂费98.4万人、8575万元,免教科书费98.4万人、5320万元。

2、加快建立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2007年以来,市、县两级财政按照省下达的校舍维修改造计划,每年在预算中按比例足额安排所需资金,确保了所有校建项目的顺利施工。近年共投入校舍改造资金5亿元,新建校舍面积45万平方米、改造危房面积39万平方米、维修校舍面积36万平方米。全市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小学生均校舍面积4.17平方米,初中生均校舍面积7.58平方米,分别比2005年增加了0.58平方米、1.2平方米,基本满足了正常的教育教学需要。

3、完善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机制。市、县两级政府高度重视教师工资保障工作,在编制财政年度预算时,都对教师工资足额安排。所有教师工资全部上划到县(市、区)以上财政、教育行政部门管理,全额纳入财政预算,实行专户管理,确保了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2002年以来,教师工资未发生新的拖欠。全市教师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实行县(市、区)统筹,教师待遇基本得到落实。

4、积极化解“普九”债务。经省审计厅审计,锁定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债务余额为53071.2万元,加上广丰县已化解债务2478.27万元,全市“普九”债务总计为55549.47万元。要求县(市、区)在每年的预算中安排偿还“普九”债务资金,并加大城市教育附加费、城市建设维护税的征收力度,多渠道筹措化解资金。

四、抓保学控辍,提高普及程度

普及程度是检验义务教育工作成效的重要指标。全市上下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保入学、保巩固。

1、层层落实责任,坚持实行防辍控流“双线责任制”。一方面强化县、乡政府责任,将防辍控流的具体目标落实到乡镇政府及村委会;另一方面强化教育部门责任,将防辍控流的具体任务落实到每一所学校、每一个班级,建立健全初中流生学期跟踪报告和重点督查制度,确保初中适龄少年能够“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

2、关注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要求城区学校无条件就近接收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入学,并在评优奖励、升学考试、困难补助等方面与城市学生一视同仁。

3、大力加强特殊教育工作。要求30万人口以上的县(市、区)必须设立特教学校,30万人口以下的县创造条件设立特教班,并着重加强随班就读工作,努力提高三类残疾少儿入学率。目前全市有特教学校6所,“三类”残疾少儿在校生4142人。7-14周岁三类残疾少儿入学率达80%以上。在三江片区征地39.5亩,正在筹建上饶市特殊教育学校。

4、加快薄弱学校改造。通过加大投入、配备优秀校长、充实师资、结对帮扶等措施,改善薄弱学校条件,增强薄弱学校后劲。明确要求县城以上地区的中小学原则上对口支援一所农村中小学,省重点中学、重点建设高中和市重点高中必须对口支援一所农村贫困地区中学。目前,已对口支援300多所农村贫困学校。

通过以上措施的推进与落实,全市义务教育普及程度得到巩固和提升。目前,全市小学入学率为99.84%,初中入学率为97.98%,均达到规定标准。小学辍学率为0.8%,初中辍学率为2.6%,均控制在规定范围。

五、抓师资建设,夯实办学基础

1、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积极推行以“校长负责制、教师聘任制、结构工资制”为主要内容的学校内部管理改革,严格校长任职条件和资格,强化校长培训,实行持证上岗;市、县两级均建立了教师交流中心,实行教师人事代理,促进教师在校际之间、公民办之间、城乡之间的合理流动;努力拓宽教师来源渠道,大力吸引具备教师资格的大中专毕业生和社会人员进入中小学任教,近三年全市通过公开招考教师3651人,新聘教师全部面向农村,较好地缓解了农村中小学教师不足问题。

2、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广泛开展“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做人民满意的教师”、“向孟二冬学习、做人民满意教师”、“向万年县退休教师何子策同志学习”、“师德师风宣传月”等宣传教育活动,推动了师风师德建设活动向纵深发展。

3、狠抓教师业务培训。出台了一系列鼓励教师参加学历进修和业务培训制度,并采取“走出去”和“请进来”方式,加强同外地教师交流。全面实施了农村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全市参加全员培训的教师达到42000人。开展了中小学校长的任职资格培训和提高培训。开展了教师学历提高培训,三年来小学教师达专科学历和初中教师达本科学历的比例分别上升了20个百分点和16个百分点。目前,全市初中教师学历达标率为91.58%,小学教师学历达标率为96.0%。

4、全面启动定向培养农村中小学教师工作。2007年首批安排定向培养农村中小学教师计划520名,2008年又安排了定向培养计划708名,生源从参加中考或高考且成绩优秀应届初中或高中毕业中选拔,确保了生源的质量。合格毕业生一次性派遗到指定的乡镇学校任教,服务期不少于5年。

5、实施“名师建设工程”。通过“省特级教师”和“省学科带头人”评选,产生了一批名师。成立了“上饶市特级教师讲师团”,定期开展“送教下乡”、“送培下乡”活动。

六、抓素质教育,提升办学质量

全市义务教育学校着眼学生综合素质、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培养,通过改善办学条件、规范办学行为、改革教育管理办法、开展新课程实验等,促进了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1、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坚持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理直气壮抓好教学管理,要求严格执行国家教学计划,开齐开足课程,确保正常的教学时间,教师的教学工作按上级教研部门制定的教学常规要求进行,从备课、上课、批改作业到辅导、考试考核等基本环节,都要落实到位。规定不得组织入学考试,不得办重点学校和重点班,节假日不得补课,不得搞考分排名。

2、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我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始终把德育工作放在素质教育的首要位置,提出要以“五爱”教育为主线、以日常行为规范为基础、以课堂教学为主渠道,常抓不懈。全市进一步完善了德育机构,加强了德育队伍建设,所有中小学都配齐配强了党务工作人员,确立了校长为德育的第一责任人,开展了德育示范学校建设工作,已经创建省级德育示范学校16所,市级50所。2004年,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实施意见》,市教育局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2005年,市教育局又制订了《上饶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等。全市认真贯彻新修订的《中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层层作了部署,每校都悬挂或张贴了条文内容,组织师生宣讲并进行检查。每年都开展了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和“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活动。每年都开展了读书教育活动,组织了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爱国主义教育渗透到各个方面,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总体上有较大提高。

3、扎实开展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从2002年开始,我市小学陆续开展了课程改革实验工作。从2005年开始,全市所有初中进入课改实验。目前,所有小学、初中都使用了新教材,进行了新的课程编排和新的教学方法改革,市教育局先后出台了小学、初中课改实施意见,确保了课改顺利进行。课改给课堂教学带来了很大变化,教师大量使用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教学方法,引导学生自主学习,并且关注每一个学生,呈现出生动活泼的氛围。

4、加快中小学评价制度改革。我市逐步推行中小学生考核办法改革,小学取消了百分制,实行“等级+特长+鼓励性评语”办法,学校给学生建立素质报告档案。义务教育学校推行课改以后,建立了学生评价“学业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评价体系,小学和初中都要求为每个学生建立“成长记录袋”。2008年,首届课改初中毕业生参加中考,综合素质等第纳入了招生录取条件。

5、重视加强青少年体育锻炼。今年,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增强青少年体质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的实施意见》,在全市各中小学校深入开展“百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确保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并大力推广普及校园操、武术操等,有效增强了学生体质。

七、抓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

全市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加大了均衡发展工作力度:

1、调整学校网点布局。适应市区、县城发展需要,增设城镇的中小学网点布局。根据农村生源减少和乡镇合并的实际,整合农村中小学网点布局,撤销生源不足的教学点和初小,改善中心小学办学条件,增加容量,加快寄宿制学校建设步伐。2007年同2005年相比,小学由2352所减为2281所,初中则由360所增至364所(全部属县城增加)。

2、加强薄弱改造学校工作。一是加强了薄弱学校班子和教师队伍建设。全市调配了数百名能力强、责任心强的校长到薄弱学校任职,加强了薄弱学校的班子建设。在教师调配上,实行城镇教师到农村支教,中心小学教师到边远村完小支教制度。每年新进的教师全部到农村缺编乡镇任教,有力地支持了农村薄弱学校的教学工作。二是开展城乡学校(包括大中专院校)对口支援活动。通过学校捐赠教学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师生自愿向贫困学生捐献课本、文具、衣物,家长向贫困学生开展“一帮一”资助等形式,向农村薄弱学校提供了大量智力支持和物质支援,促进了学校的共同发展。

3、改革普通高中招生办法。从2007年开始,重点中学和重点建设中学在高中统招计划中,拿出20%比例作为均衡招生计划,按考生数分配到各初中,2007年全市招收均衡生3628人,今年招生2694人,提高了所有初中的办学积极性。

4、实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全市确定项目学校2680所,共投入资金6801.6万元,装配了一大批卫星接收和教学资源播教、电脑设备,大大促进了农村中小学信息化、现代化。

5、积极解决大班额问题。从2007年开始,全市加大了大班额治理力度,一是以省定的标准(去年小学、初中56人每班,今年50人每班)约束学校、要求学校,同时加强对社会的宣传,积极引导家长不要盲目择校,如在媒体上发出了《致全市中小学生家长的公开信》,争取群众理解和支持。二是积极规划建设城市学校,改善办学条件,扩大学校容量,各城区学校特别是热点学校都采取了扩建校舍、增加教师等化解大班额的对策。三是严格控制借读生,要求县(市、区)教育局严格把关,对热点学校班级数和班级人数进行统筹调度,严控低龄学生入学。通过治理,这项工作也取得了初步成效,全市小学56-65人班级由2005年的1702个减至2007年的1410个,66人以上班级由732个减至466个。

通过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快速推进了义务教育事业发展,提升了义务教育工作水平。但是,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市教育工作仍处于较低的发展层面上,还存在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一是巩固和提高“两基”工作成果任务艰巨。各级财政虽然都能将义务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基本做到“三个增长”,但与上级对“普九”的要求和实际教学需求相比,仍然存在较大差距。很多初中、小学,特别是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简陋,校舍、课桌椅、仪器设备、音体美器材、图书资料等均有较大缺口;二是城乡教育发展不平衡。优质教育资源短缺,城区学校网点偏少,校校之间办学水平存在客观上的差异,导致“择校热”持续不减;农村学校条件偏差,与城市学校之间存在办学水平上的差异,部分城乡学校发展失衡。三是教师队伍总量不足。义务教育学校师资队伍按实际教学需求测算,尚缺5000人左右,农村小学包校、包班情况严重。教师严重不配套,缺科现象十分突出;专业水平薄弱,教师队伍的更新难度大;在年龄结构上,小学教师老化问题严重,出现断层;极少数教师思想道德存在一些问题,教学不认真、违规兼课补课现象时有发生。四是农村初中学生辍学现象仍然存在。近几年,受毕业生分配制度改革、打工潮及新一轮读书无用论的思想影响,农村初中学生流失仍然较为严重。同时,有些外地中专学校招生时“饥不择食”把正在读初一、初二的学生招走,影响了义务教育的实施和管理。

义务教育的实施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国家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对新时期推进义务教育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们将以此次省人大执法检查为契机,认真实施新《义务教育法》,坚决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进一步强化政府行为,依法落实义务教育组织领导机制、经费保障机制,不断推进我市义务教育均衡、协调发展,努力开创义务教育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