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到人大常委会的决策水平和权威性。如何提高人大常委会审议质量?结合工作实践,笔者认为,应在会前、会中、会后三个环节下功夫。

一、会前精心准备,是提高审议质量的基础

1.选择议题要“准”。在选择议题上注重把握好“三性”:一是全局性。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原则,以推动经济发展、促进民生改善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目的,抓住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选择议题。二是针对性。针对区委工作的重点、政府工作的难点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确定议题,使人大常委会工作能够始终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始终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三是可行性。在议题的总量上,坚持少而精的原则,对确定的每一个议题力求审议透彻、监督到位,切实解决问题。

2.调查研究要“深”。一是做好充分准备。每次开展调查工作前,要制定详细周密的调查方案,做出具体安排部署,避免随意性。二是认真开展调查。调查必须深入细致,既听汇报,又深入实际全面准确了解情况,掌握翔实的第一手资料。三是深入进行研究。要在多方收集资料的基础上,深入进行分析、综合和整理,由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思考,加工和提炼出具有独到见解和指导意义的新观点、新措施。

3.调查报告要“精”。做到语言简练精辟,事实翔实可信,观点正确鲜明,问题入木三分,建议切实可行。一是尊重客观事实。要以法律、法规为准绳,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形成的调查报告能够经得起实践的检验,使人信服。二是多研究问题,少夸奖成绩。谈问题做到准确深刻,具有倾向性和代表性;讲成绩做到语言精练、高度概括,避免和“一府两院”报告雷同。三是多提建设性意见,少作空泛议论。坚持用长远的眼光看待问题,提建议具有针对性和前瞻性,具体实施中具有可操作性。

二、会中充分审议,是提高审议质量的关键

1.审议时间要充分。首先注意把握好监督法规定的三个“日”子:一个是“一府两院”在会议召开20日前把报告送交人大常委会有关办事机构征求意见;二是 “一府两院”在会议召开10日前把正式报告送交人大常委会;三是常委会在会议召开7日前将报告印发给组成人员,保证常委会组成人员能够提前阅读报告,开展有关调查研究。其次合理确定会期和会中审议时间,保证组成人员有足够的时间讨论报告,交流看法,发表意见。

2.审议方式要科学。采取会前审议与会中审议相结合、分组审议与集中审议相结合、审议和视察相结合、审议与询问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做好审议工作。具体工作中,重点运用分组审议与集中审议相结合的审议方式,分组审议时,组成人员能够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集中审议时,中心发言人对本组人员的审议发言进行整理和提炼,再向会议汇报,从而有效地保证审议质量。

3.审议发言要严谨。审议发言必须正确严谨,审到点子上、议到关键处。语言要简明扼要,表达要条理清晰;内容上要以法律为依据,以事实为准绳,实事求是,客观公道。做到“三讲”:成绩要讲够、问题要讲透、建议要讲明。

4.审议意见要准确。在整理审议意见的过程中,注重把握好“三项原则”:一是合法性原则。整理审议意见必须依据并符合法律法规,符合客观实际。二是整体性原则。就是从组成人员审议发言的原意和客观实际情况出发进行归纳综合,取其精华、集其要旨,使之整体化、条理化、系统化。三是可操作性原则。用精辟的语言、正确的表述,有针对性地提出切实可行的具体意见,切忌空洞议论,泛泛而谈。

三、会后督促落实,是提高审议质量的保障

1.交办要严肃。审议意见整理后,提交主任会议进行讨论和研究,保证审议意见体现常委会的集体意志,符合审议意见的内容和格式要求。审议意见要在常委会会议结束5个工作日内,以文件形式交由“一府两院”研究处理,同时向代表通报、向社会公布。

2.反馈要及时。“一府两院”在收到审议意见的两个月内,将研究处理情况报告送交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征求意见后,书面报告常委会。书面报告经主任会议讨论研究后,印发给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办理情况较差的,要求有关报告单位要向常委会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限时重新进行办理并报告。

4.督办要到位。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对“一府两院”研究处理审议意见情况进行跟踪督办,主任会议适时听取“一府两院”办理审议意见情况的阶段性汇报。对涉及全区工作大局、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方面的审议意见,常委会加大督办力度,进行跨年度的跟踪监督,确保审议意见落到实处,真正做到审议有决、整改有果。(徐文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