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切联系群众是人大履行职责的法定要求。代表法在规范各级人大代表应当履行的义务时明确规定:“各级人大代表应与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

每一位人大代表,必须按《代表法》的要求积极行动。特别要在履行职责中“接地气”—— 坚持走群众路线,加强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人大代表“接地气”说白了就是要广泛接触老百姓,与最广大的人民群众打成一片,在依法履职中脚踏实地、求真务实、真抓实干。

一、代表履职怀真情,用“心”履职

要发挥好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室的作用,必须以履职尽责、发挥作用为主线,以密切联系群众为重点,以察民情、知民意、解民忧、促发展为主要任务。通过制定措施,拓展活动载体,为人大代表履职量身订做“新衣”。规定代表接待日。每月设定1天为代表接待日,具体接待时间、参与接待的代表名单实行公告,由若干名名人大代表在工作室接待群众,专人负责做好相关的宣传工作和接待日的服务工作,积极为群众办好事实事,坚持“一张笑脸迎人、一杯热茶暖人、一腔热忱助人”。

二、代表履职到基层,用“行”履职

确立代表走访日。每月接待群众的两名代表在当月的指定日要到自己联系的社区和挂点的网格走访联系选民,与选民联系、听选民意见、解选民难题。通过定期接待、走访调研、民意征询、交流研讨等方式,组织人大代表经常联系和服务人民群众,及时将收集到的人民群众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等进行登记、整理、分类,并向相关政府部门反映。

三、代表履职新境界,用“学”履职

各级人大代表要带头认真学习,深刻体会习总书记讲话原文,深刻领会精神实质。要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作为当前重中之重的政治任务来抓,做到学深悟透、学以致用。一方面加强理论知识学习。要把学习作为一种工作职责、一种精神追求,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认真学习相关专业理论知识,促使人大代表达到与适应新常态相匹配的能力与素养。另一方面强化履职尽责意识。牢固树立“有为才有位,有为才有威”和争先创优、奋发有为的理念。始终以良好的精神状态,认真负责的态度,敬业奉献的精神对待人大工作,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作用。

四、代表履职新方法,用“实”履职

拓宽代表履职平台,促进代表作用有效发挥。要根据党委的工作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好代表活动计划。要发挥好代表听取民意、反映民意的“千里眼”、“顺风耳”作用,把群众反响突出、意见较大、带有共性的问题反映上来,实现让代表走进群众、让民意走进人大,使代表工作更接地气、更好发挥作用。创新议案建议办理方式,提高代表履职的积极性。健全人大督办、政府负责、工作部门具体承办的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机制,开展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回头看”活动,推动办理工作从办结率向办成率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