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区检察院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中央政法委会议精神,一方面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公正”的工作主题,加大办案力度,提升队伍素质,另一方面,不断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各项检察工作实现了新发展、新进步、新提升。
一、加大刑事犯罪打击力度,着力推进平安信州建设
2017年以来,区检察院坚持“执法促稳定,办案促发展”的工作思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对于“村霸”及宗族恶势力犯罪保持高压态势,着力推进平安信州建设。
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促进社会安定有序。始终把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提高社会和谐度作为首要任务,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依法从严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有力保护了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了社会的安定有序。
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促进社会矛盾化解。以化解矛盾、教育挽救和修复社会关系为出发点,区别对待轻微刑事犯罪。突出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今年来,公诉科指定专人负责办理未成年人案件,做到“专案专办”,且在审查的每一起未成年人案件中,检察人员坚持做到入情入理的引导、劝诫,并严格落实“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从宽机制”,对认罪态度好、初犯、偶犯、情节轻微的未成年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一方面节约了诉讼成本,另一方面也帮助未成年人更好的回归社会。
二、加大职务犯罪查办力度,着力促进廉洁信州建设
严格贯彻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严厉惩治腐败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方针,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着力促进廉洁信州建设。
深入查办职务犯罪。按照市检察院的统一部署,充分发挥全院“一盘棋”的作用,采取“抓系统、系统抓”的方法,通过上下联动、内外协作,集中查办了一批职务犯罪案件,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加强职务犯罪预防。以打促防,深化预防效果,把预防职能融合到侦查职能中,力避以往两个部门“侦防”脱节的尴尬局面,通过查办案件,达到“查处一件,警示一线,教育一片”的预防效果。结合“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与区环保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上门开展法律宣传和警示教育活动。
三、加强法律监督力度,着力保证司法公平公正
法律监督是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区检察院严格贯彻执行修改后的刑诉法和民诉法,突出监督重点,规范监督措施,增强监督实效,努力维护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加强刑事诉讼法律监督。以直接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危害较严重的犯罪案件为重点,通过要求公安机关说明报请逮捕理由、不立案理由和向其发出《不批准逮捕理由说明书》等“双向说理”措施,切实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监督。进一步加强对刑事审判活动监督,把监督的重点放在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和职务犯罪轻刑化上,切实履行监督职责,维护法律尊严。此外,为确保案件审理的准确、高效,对部分重大、复杂的起诉案件,积极出席庭前会议。
加强民事行政诉讼法律监督。进一步加强与区法院的沟通联系,完善民事审判、执行监督联动机制,强化对法院民事审判、执行和行政诉讼的监督力度。
加强刑罚执行法律监督。协助市检察院加强对市看守所的日常派驻检察和对被监管人员的人权司法保障,防止监管事故和监管违法行为发生。强化刑罚变更执行和监管活动同步监督力度,加强对看守所超期羁押、交付执行、留所服刑和对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的监督、指导。
加强生态环境监督,推动生态检察工作健康发展。对破坏生态环境案提前介入,受理盗伐林木案,虽然该案件在区检察院属于生僻案件,但始终坚持依法从严从快打击原则,认真履行公诉职能,坚决依法打击盗伐林木、非法占用农用地的破坏环境资源案件。针对此类案件,在有效打击犯罪的同时也对涉案嫌疑人做好批评教育、感化工作,强化其环境保护意识。
四、加大服务大局力度,着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区检察院始终把服务大局作为首要任务,坚持以执法办案为切入点,以促进社会管理完善为着力点,积极延伸法律触角,完善和落实服务举措,确保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维护经济社会秩序。紧紧围绕中心工作,积极发挥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协助政府依法妥善处理征地拆迁、重点工程建设中发生的矛盾纠纷,对触犯刑律的依法严厉打击。对制假售假、集资诈骗、侵犯知识产权和组织、领导传销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及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非暴力型犯罪案件,主动与公安机关、审判机关沟通,统一证据和法律适用标准,坚持提前介入、快捕快诉。
全力做好信访接待工作。充分发挥全国“文明接待室”的品牌效应,依法及时做好息诉息访、矛盾化解等工作。严格执行首办责任,领导包案和检察长接待等制度,认真落实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办法,畅通群众控告申诉渠道,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妥善解决当事人诉求。
积极参与综合治理。按照 区委统一部署,认真开展“千名干部进村入户精准扶贫”活动,组织检察官进乡村、进社区开展访民情、听民意、解民忧活动,深入了解贫困户家庭情况,面对面建档立卡,帮助贫困群众加快脱贫致富。同时,积极宣传检察职能、听取群众意见、解决群众诉求,帮助村居完善综合治理措施,提升综合治理实效和群众满意度。
五、 加大队伍建设力度,着力提升检察队伍形象
区检察院深入学习践行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大力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切实提高执法办案水平,努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检察队伍。
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积极开展规范司法专项整治活动,通过召开全院干警大会、民主生活会,组织干警谈心等形式,着力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四风”问题和司法不规范问题,确保全院干警人人受到教育,人人转变作风。认真贯彻“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提高全体党员素质,继以提升全院干警政治素养,打造一支思想上、政治上过硬的检察队伍。
加强业务素能培训。以在一线执法办案的干警为重点,积极开展出庭评议、诉辩对抗和案件质量评比活动,认真选派干警参加上级检察院举办的各项岗位练兵,不断提升队伍的业务能力。突出岗位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按照上级检察院的统一安排,有系统、分层次派出干警赴检察官学院和党校学习培训。
加强自身监督。始终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落实《检察人员八小时外禁令》、《江西政法干警执法办案“八不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加强“一案三卡”、检务督查和党风廉政责任追究等制度的执行力度,确保对干警办案行为、生活行为以及经费管理、公车管理等机关事务进行全方位、全程性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和纠正。
加强外部监督。积极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认真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配合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展专项调研和执法检查。自觉接受政协和舆论监督,上门走访廉政监督员,虚心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廉政监督员的意见和建议。利用案件管理平台,全面落实高检院关于对终结性法律案件信息实行网上公开的要求,进一步拓展了检务公开和接受群众监督的渠道,促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六、继续推进落实司法体制改革
推动落实《江西省全面推开司法责任制改革实施意见》,完善司法人员管理制度,做好人员分类定岗工作;完善司法责任制,科学划分内部办案权限,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加强对司法权力的监督制约;按照省院及省财政厅的要求做好财务省级统一管理试点工作。贯彻“两高三部”《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见》,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
在已有改革的基础上,继续推动落实《江西省检察机关司法责任制改革方案(试行)》,办案组织进一步明确,改变了以往“三级审批”的行政化办案模式,下放办案权限,实现了扁平化管理,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突显,体现司法亲历性要求、符合司法规律的检察体制机制已初步形成,进一步提高了检察官的办案积极性,促进了办案效率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