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信州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以下简称《反家暴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反家暴法》实施以来,我区各有关部门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反家暴法》为依据,教育与惩处相结合,依法保护了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平等和睦的家庭关系,以家庭和睦平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平安信州建设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会议指出,我区贯彻实施《反家暴法》的情况总体是好的,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需要进一步重视的问题。主要是:宣传工作还不够广泛和深入、家暴受害者维权意识不强、法律实施工作合力不强。

家庭暴力是人性之恶、家庭之痛,也是社会之患、文明之殇,不仅直接危害家庭成员的身心健康、生命安全,而且破坏家庭和睦、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为贯彻执行好《反家暴法》、解决家暴问题,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1、加大学习宣传力度,提高社会认知度

《反家庭暴力法》是关系到每家每户切身利益和最贴心的新法律,要让全社会真正掌握它的基本内容,人人拿起法律武器维护本人和他人权益,要全面提高公民的思想认识,彻底改变对家庭暴力认识上的误区,强化法制理念和文明家庭观念,从根本上杜绝家庭暴力的发生。要把“法律六进”真正落到实处,充分利用网络信息平台、公益广告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大力度宣传《反家暴法》,真正使这部法律家喻户晓,不断增强全社会反家暴意识。在法院公开审理涉家暴类案件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居(村)民代表参加旁听,既起到法律宣传教育作用,又发挥法律震慑作用。

2、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形成合力推进

做好反家暴工作需要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共同努力,形成合力。要按照预防为主的原则建立和完善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长效工作机制。各职能部门要加强沟通联系、信息交流和形势研判,在工作机制上,探索建立“排查预警、事中干预、事后服务、走访回访”工作,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等手段,全面推动反家暴工作。要借助部门的力量,成立反家暴联盟,研究、解决维权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借助维权志愿者的力量,扩建调解室,更好地为家暴案件开展矛盾调解;借助公安的力量,为家暴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及时给予出警调处;借助法院和人民陪审员力量,在审判中维护弱势方的合法权益;借助媒体的力量,及时对维权典型案例进行跟踪报道,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的舆论氛围。

3、及时调解家庭矛盾,预防家暴发生。各部门应紧密配合,抓早抓小抓及时,将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要积极主动开展矛盾排查调处机制,及时发现涉及家暴的婚姻家庭纠纷,并做好调解工作。要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广泛建立由律师、心理咨询师、志愿者等组成的家事纠纷调解机构,从预防和治疗两个层面介入家庭关系辅导,提供家事调解,化解家暴苗头,预防家暴发生。

4、严厉处置家庭暴力案件,打击社会陋习

要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家庭暴力情节较轻的,该由公安机关依法出具告诫书的及时发送告诫书;该由人民法院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应及时予以人身安全保护;对屡教不改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家庭暴力案件,必须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妇儿工委成员单位中的公、检、法机关要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工,依法处理打击家庭施暴者。

5、完善社会组织参与的庇护所制度

反家庭暴力法规定了对受害人的紧急庇护制度,针对我区无庇护所的实际,由区民政局、公安分局、妇联、司法局联合成立信州区反家庭暴力庇护所,着重加大经费、人员投入,通过培训、服务等方式引入社会组织,为家暴受害方提供法律、医疗、心理咨询等方面的综合性专业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