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工作是人大的基础工作。做好新形势的代表工作,对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增强人大工作活力、充分发挥代表作用,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信州区人大常委会注重加强代表工作,不断探索和创新开展代表工作的方式方法,在代表工作上实现了“四化”

一、小组活动制度化。区人大把代表小组作为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的主要载体,建立健全了闭会期间代表小组活动制度,规定区内各级人大代表以小组为单位,每季度开展集中活动。每次活动之前,由区人大办公室统一印发活动建议内容,各代表小组参照建议内容,结合所在镇街工作实际确定活动内容,制定具体活动方案。活动日,区人大常委会领导分片到各代表小组进行督导或参加所在小组的活动。平时,各代表小组可根据某一阶段的工作重点,或针对某一项具体工作任务,随时开展调查、视察或联系选民等活动。目前,我区代表小组每年普遍开展视察、调研等活动,为代表在闭会期间履行职责、发挥作用创造了条件。

 二、代表述职规范化。联系选民、向选民述职,是人大代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重要形式。为做好代表述职工作,区人大制订了《关于开展区人大代表述职实施方案》,规定每位区人大代表届内应向原选区选民述职一次,并接受选民评议。述职代表提前撰写好述职报告,在选民(或选民代表)大会上汇报自己履行代表职责情况,由选民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述职代表作出优秀、称职或不称职评价。使选民真真切切了解了代表工作,行使了法定监督权,使人大代表处于选民监督之中,增强了责任心和危机感。

 三、“双层”联系经常化。为加强区人大常委会与代表的联系,根据代表法的规定,制定了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工联系区人大代表的意见。利用走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或者通过信函、网络等渠道,与代表保持经常性联系;每年至少与代表“面对面”联系一次。着重围绕全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发展情况和法律法规实施情况,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等,广泛征求代表意见,及时向区人大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同时,制定了《代表联系选民制度》,要求各级人大代表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同选民的联系。

四、工作评议刚性化。监督权是宪法赋予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组织人大代表对“一府两院”或有关部门的工作进行评议,是人大行使监督权的重要方式之一。今年,区人大坚持把工作评议作为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主要手段,将对部分单位的工作进行检查、评议。区人大对基层站所的评议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评议好的予以表彰,评议差的由有关部门对主要负责人作出处理。此举有力地促进了各单位工作作风的转变,进一步树立了人大的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