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信州区人大常委会积极实践和探索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着力推行“五步工作法”,有效地提升了代表建议的办理质量和水平。

 规范引导。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了《信州区人大代表建议督办办法》,对代表建议办理的程序、步骤、方法等作了具体规定,用制度规范代表建议的办理。每年人代会前常委会都要组织代表培训,开展视察、调研和检查活动,走访联系选民,引导代表围绕中心工作、围绕人大职责、围绕民生问题提出有质量的建议,增强了代表为民代言的能力。

集中交办。按照代表建议涉及的范围、建议的重要程度进行分类,保证每条建议都有领办领导和承办单位。及时召开交办会,由相关单位负责人到会接交,真正做到“四个百分之百”,即百分之百地将代表建议落实到牵头领导和具体承办人,百分之百地经过调查研究后进行答复,百分之百地在法定办理期限内答复代表,百分之百地抓好承诺建议的落实。提高了建议办理效率。

 开门办理。坚持“定领导、定任务、定单位、定时间、定要求”的原则,实行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具体承办人员分级负责制,承办单位“一把手”亲自阅件办理,并在人财物方面给予全方位保障。坚持“开门”办理代表建议,建立“三见面”沟通机制,即办理前与代表见面,了解代表建议真实意图和具体要求;办理中与代表见面,共同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办理后与代表见面,听取代表对建议办理的意见。办理质量得到了明显提高。

 跟踪督办。一是重点督办,坚持从群众关心、代表关注的建议中确定重点建议的原则,每年确定一批重点建议督办件,由常委会领导牵头督办,政府有关副区长负责主办。二是联合督办,常委会选任联工委会同政府督查室对办理工作进行联合督查,一月一检查,一季一通报。三是走访督办,开展“代表建议督办月”活动,由常委会领导带队,组织代表与承办单位进行面对面交流,听取汇报,实地查看,做到“五不放过”,即对能解决的问题而没有解决的不放过,对避重就轻、敷衍应付的不放过,对开空头支票、不付诸行动的不放过,对未与代表见面的不放过,对代表答复不满意又不重新办理的不放过。有力地推动了建议的落实。

表彰激励。出台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考核评比办法,年终进行量化考核、综合评价,对办理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办理较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并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纳入全区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此外,常委会还组织开展优秀代表建议评选表彰活动,每年将代表建议编印成册,发放到每个代表手中,供代表学习和借鉴。对办理效果好的代表建议,在人代会上进行表彰和奖励,激发了代表和承办单位的履职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