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确定监督主题后应该从点上视察,到全面监督,既要有一督到底的韧劲,又要有与“一府两院”共同促进发展的恒心。要充分利用视察调研、执法检查、专题询问、工作评议等方式手段,监督政府和法院、检察院依法行政,引导政府把更多精力、财力投入到通村公路、城乡供电、通讯网络、安全饮水、公共文化、健康服务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微建设”上来。这种成系统和体系的监督,既可以推动政府的工作,又能赢得群众的认可。
长期以来,个别地方的人大监督工作,受制诸多内外因素影响,存在着监督“走马观花”的现象,调研视察“意思意思”,监督询问“唱唱赞歌”,审议发言“隔靴搔痒”,既抓不住监督议题的核心,不敢查找和揭露存在问题,又不能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倘若这样,人大的监督就失去了应有的意义,更起不到该有的效果。
各级人大常委会要结合地区实情和人民群众的意愿,把党委政府确定的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心关注的焦点、难点问题列入人大的监督重点,细化监督程序,深化监督内涵,延伸监督触角,提升监督实效,使整个监督过程不再是“蜻蜓点水”,而是用脚步丈量工作实绩,用话语阐述人大声音,科学公正客观反映工作成效。
要一督到底,做到真监督,关键是要思想认识到位。人大监督“一府两院”,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重要职责,督促检查“一府两院”工作中存在问题不是刻意“挑刺”,而是通过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工作中的不足,给“一府两院”提个醒,并为问题解决提供建议。这根本不是“挑刺”,而是最好的帮助。人大只要充分认识到这一点,监督就会更加挺直腰杆,理直气壮;“一府两院”只要树立这样的意识,接受人大监督和问题整改就会更加积极主动。
一督到底还必须坚持问题导向。这个问题导向,既可以是改革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又可以是百姓关切的民生大事,切实把监督主题找准找好。主题确定后,在具体监督中亦要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找出问题存在的根源,提出有效管用的建议,让被监督单位心服口服,并通过持续跟踪,促进问题的解决落实,最终赢得百姓的满意口碑。(郑乃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