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开展代表小组活动,是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履行职责、发挥代表作用的主要形式,是人大及其常委会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广泛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加强对“一府两院”各方面工作的监督,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社会发展稳定的最基本的组织依托,是人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笔者认为,要充分激活人大代表小组活力,激发代表履职正能量。
一是开展代表履职学习培训,着力提升代表综合素质。人大代表小组活动开展情况,取决于人大代表的素质。为此,人大常委会除了利用每年召开人代会期间,对人大代表进行选举法、监督法、代表法、组织法进行培训外,还可以灵活运用其他时间组织代表进行集中学习。同时,代表小组利用有关活动组织代表学习全国和省、市、区人代会精神,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代表的政治觉悟和法律素质,使每个代表明确代表的职责、权利、义务,了解和掌握行使职权的程序和方法,牢固树立“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民本思想,为履行代表职能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是务求实效,不断提高代表小组活动质量。一方面是选题应力求准确。代表小组活动选题要注意结合本区域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的生活实际,突出一个时期党委和政府着力解决的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同时,在选题时,还要考虑到代表小组的成员构成,注意在本组代表比较熟悉的行业选题,使代表有充分的发言权,更好地发挥作用。另一方面是活动应做到少而精。小组活动要注重数量与质量的结合。小组活动开展的次数过多,准备工作就不会充分,调查研究就不够细致,小组活动开展的过少,则不能调动代表参加活动的积极性,不能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因此代表组在开展活动时不要一味追求数量,而应注重活动质量,努力提高活动的实效。在活动次数达到要求的基础上注重活动质量,准备工作才能充分,调查研究才能细致,提出意见、建议才能准确,才能有利于有关部门整改工作。
三是加强代表小组活动的服务指导,做好各项保障工作。地方人大常委会要合理划分或组建好代表小组,协助选配好代表小组组长;小组长要认真履行职责,召集组织好活动的开展。要协助代表小组做好视察、调研活动的相关联络;经常给代表提供信息服务,让代表知情知政。要负责活动经费的落实,为开展小组活动提供物质保障。同时,在代表小组活动之后,还应及时做好代表建议的汇总交办、督办和反馈等工作。要通过组织代表培训,使代表意识得到增强、职责更加明确、履职能力得到提高。代表依法参加代表活动,所在单位应给予时间、工资和其他福利待遇等保障,对无固定收入的代表参加代表小组活动,要发放误工补贴。严格执行法律对代表的保护规定,及时处理代表执行职务时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依法维护代表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