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人大是我国最基层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街道人大工委是人大常委会的派出机构,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工作的一种延伸,他们都处在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前沿,因此,乡镇(街道)人大作用发挥得如何,直接关系到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目标的实现,关系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基层的贯彻落实,也关系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各级人大常委会要不断加强对基层人大工作的指导和领导,采取多种形式,强化基层人大的作用和地位,使全区基层人大工作跃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一是建立良好的基层人大工作环境
乡镇(街道)人大要开展工作,最基本是要有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要有一定的硬件条件,为此,区人大常委会要求各乡镇(街道)党委要重视乡镇(街道)人大的基础建设,并作为年终考评乡镇(街道)工作的内容之一。要求各乡镇(街道)有专门的人大办公室,要配置必要的电脑、文件柜等,同时,要保证人大正常的工作用车,从硬件上解决了基层人大的工作条件。
二是建立健全基层人大规章制度
要做好乡镇(街道)人大工作,还必须建立健全乡镇(街道)人大的各项规章制度。区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工委针对目前乡镇(街道)人大主席(工委主任)变动较多的情况,主动深入乡镇(街道),指导他们建立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如建立了《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议事规则》、《乡镇人大主席团议事制度》、《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联系代表、信访接待工作制度》等,从而使基层人大开展工作有了制度保障。
三是保障基层人大各项工作经费
要做好乡镇(街道)人大工作,还必须要有一定的经费才能保证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为此,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和选任联工委要对乡镇(街道)人大全年开展各项活动经费进行调研,形成了初步的意见。及时向区委进行汇报,并以党委文件下文,对乡镇(街道)人大全年开展各项活动的经费予以明确,即乡镇人大工作经费列入乡镇财政预算,并单独列帐,包括乡镇人大会议经费、人大主席团工作经费、代表活动经费、视察考察经费和代表培训经费等,并随财政收入的增长逐年增加。
四、重视基层人大干部队伍建设
要做好基层人大工作,除了有好的工作环境外,更需要有一支作风扎实、廉洁高效的人大干部队伍。为此,人大常委会积极向党委多请示多汇报,争取党委的重视和支持。以文件的形式,明确了乡镇(街道)人大干部队伍的设置与配备,即乡镇人大、街道人大工委设立专职主席、工委主任一名,并配备一名专职人大工作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可配备乡镇人大副主席和街道人大工委副主任;明确了乡镇(街道)党委每年至少听取两次人大工作汇报。配强配齐基层人大干部。
五、明确基层人大干部各项待遇
各级人大常委会在重视基层人大干部队伍建设时,也积极为基层人大干部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帮助他们解决政治、生活、工作方面的遇到的问题。针对乡镇人大主席、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反映不能参加党委政府召开的一些重要会议的问题,及时向党委反映,使这个问题等到妥善解决,保证了乡镇人大主席和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参与全区重大会议的知情权,提高了乡镇人大主席、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工作的积极性和责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