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街道)人大工作要开展得有声有色,要真正担负起监督与支持的职能,就必须认真做好乡镇(街道)人大的“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为此,区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工委坚持每月召开一次乡镇(街道)人大工作例会,通过组织乡镇人大主席、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学习人大的有关业务知识,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从而提升他们开展各项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一是各乡镇(街道)人大的重大工作及时向党委汇报,始终把人大工作纳入党委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代表选举、代表视察、代表评优等重大工作及时提交党委共同研究、共同部署。二是各乡镇人大严格按照《江西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的规定,每三个月召开一次乡镇人大主席团会议。由主席团会议具体部署乡镇人大各项活动的开展,决定、监督乡镇重大事项以及检查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的遵守和执行情况等。

三是各乡镇(街道)人大组织人大代表开展视察和检查工作。乡镇人大组织本辖区内的区、乡级人大代表视察新农村建设、农村改水改厕、农民养老保险等;街道人大工委组织辖区内的区人大代表交叉视察街道里弄小巷道路、社区建设、卫生工作等。

四是乡镇人大主席团、街道人大工委听取乡镇(街道)政府部门的工作汇报,如听取乡镇土管所、街道民政所、计生办的工作汇报,促进乡镇(街道)政府部门改进工作,真正起到既监督又支持的作用。

五是指导乡镇(街道)开展辖区内的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的活动。《代表法》规定,代表受原选区或原选举单位的监督,代表应当采取多种方式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回答原选区选民或原选举单位对代表工作和代表活动的询问。因此代表向选举他的选民述职,这也是选民了解代表履行代表职责的形式之一,也是创新基层人大工作,进一步完善基层民主建设的有益探索,是人大工作向广度的一个延伸。为此,区人大常委会要求各乡镇人大、街道人大工委组织开展辖区内的代表向选民述职,争取届内每位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一次。目前全区各镇街均开展了这项工作。

六是充分利用代表联络站平台开展代表活动。在全区各个镇街建立人大代表联络站,市、区两级人大代表在每月规定的时间内接访辖区内的选民或群众,由代表将选民或群众的建议或要求交有关单位办理,切实解决选民或群众提出的难点问题或建议,使代表联络站真正成为联系政府与群众的纽带,架起政府与群众的“连心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