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法》明确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有权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简称建议),涉及的相关职能部门必须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人大代表建议是人大代表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大常委会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看法、建议、主张、批评和意见的总称,与公民建议、群众来信来访相比人大建议更具有权威、直接和有效的作用。因此,人大代表对各方面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是代表人民参与管理国家事务,行使民主权利的具体体现,是对“一府两院”工作的监督和推动,也是党和国家机关了解群众情绪、倾听群众意见、解决矛盾的主要渠道。本文将从以下几方面分析如何加强代表建议办理实效。
一是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人大代表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对“一府两院”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既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重要职权,也是代表依法履职、参与管理国家事务、反映民声民意的重要途径。“一府两院”及政府组成部门负责办理和落实代表所提意见和建议是法定的职责和义务。对代表所提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各承办单位应以对宪法和法律负责,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把办理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当成大事,认真负责地对待。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解决,能创造条件解决的要克服一切困难加以解决,真正不能解决的要向代表解释清楚,向代表作出负责任的答复。
二是建立健全代表建议办理制度。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就要建立健全办理制度,克服办理过程中的随意性,使建议办理进一步规范化、程序化和制度化。一方面要落实办理责任。区政府要认真研究代表建议,召开交办会议不仅要抓早,还要抓准、抓实,具体做到定任务、定承办单位、定责任人、定时间、定要求,落实“一把手”责任制,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列入年度综合考核。另一方面,建立办理台账,推进办理工作。代表建议涉及方方面面,内容复杂,有一些涉及深层次、全方位的问题,需要跨年或数年才能办好。人大、政府要加强对建议办理工作的台账管理,对建议内容、责任措施、督办反馈、办理结果全部登记造册,实行建账销号制度,加强对建议办理工作的全过程监督。
三是改进作风,务求实效。在办理过程中,各承办单位要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坚持实事求是,务必见到实效,切实解决实际问题。一要充分研究和分析代表所提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的目的和要求。要主动与代表沟通联系,了解代表所提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的背景和理由,听取代表的真实意图和想法。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拿出切实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和措施。能够解决的问题,要提高工作效率,及时解决和处理。要坚决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和敷衍作风,要避免主观臆断、闭门造车。
四是重视撰写的精心推敲。人大建议的撰写是关键的一环。一要明确人大代表的建议必须是“一事一议”,在一份建议中要围绕一件事提建议。建议的目的是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去解决问题,题目的切入点不要太大、太散,如新农村建设、配套设施建设等太笼统太大。二要写好标题。好的标题能让人一目了然,交办迅速,少走弯路。标题可以是“关于要求解决***的建议”,字数不要太多。三要写好正文。正文可以由三部分组成:基本情况、提出的理由、解决的具体办法和建议。包含解决什么问题、由谁解决、怎么去解决三个部分。尽可能地避免建议内容空洞、避免建议最后无法得到落实。四要审核提交。审核建议的内容是否符合要求;审核建议的措施是否可行,审核所提的建议是否是我区职权范围内能处理的事,避免少走弯路;审核建议中是否有不确切的地方,包括错别字、联系电话等有否有差错等等,以便办理单位与代表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