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调查研究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更没有决策权。”专题调研是人大代表行使民主权利、知情知政的重要途径,搞好专题调研工作,对于提高代表参政议政能力和履职水平,提出高质量议案建议,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要充分发挥好专题调研在人大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认真研究确定好调研议题,坚持做到三个结合。

一是把代表议案建议同专题调研相结合。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调研工作中的主体作用,通过采取走访代表和召开代表座谈会,有目的地进行调查研究。人大代表来自各行各业,他们熟悉基层,与群众联系密切,善于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要充分利用代表自身优势,组织代表进行专题调研和民意测验,认真听取和研究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特别重要的问题,提请人大常委会会议或主任会议讨论决定。要达到了解情况,分析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和途径,形成有丰富内涵的、高质量的议案和建议,为政府的各项社会经济工作做好服务的目的。

二是把常委会中心工作与专题调研相结合。专业调研要与年初常委会的工作要点相结合,为常委会中心工作提供有益的信息材料。要围绕区委的决策部署、“一府两院”重点工作、人大代表议案建议的重大事项、社会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热点问题中精挑细选,并充分征求和吸纳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部分人大代表和社会有关方面意见,确定好调研课题。在充分肯定某一方面工作进展的同时,着重提出工作中的不足和问题,并加以分析,提出对策时要作必要的论证,以便于应用。为常委会和政府工作提供决策参考。注重调查研究与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和专题审议的结合,在调研基础上,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作出相应的结论或形成决议决定、审议意见,向“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反馈,为改进工作提供可靠依据。

三是把地方工作实际情况与专题调研相结合。专题调研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群众,全方位、深层次、多渠道的开展,求真、求实、求准。要坚持调查研究的客观性,尊重客观事实,一定要尽可能地既了解面上的概况,又了解点上的材料,既看好的典型,又看困难多的单位,既要重视成功的经验,也不回避阴暗的方面。要不怕事实纠正自己的设想,决不能先入为主,搞“主题先行,结论在先”。调查研究的任务,正是要弄清真实情况,在事物发展过程中去把握其特点和本质,找到规律性的东西。一切结论应当产生于调查的末尾,而不能形成于调查之前。更不能光看好典型,听喜不听忧,以偏概全,回避矛盾,而是要立足实际,实事求是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