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人大代表专题视察是人大依法履行监督职权的一个重要形式,对于增强代表履职能力、推进“一府两院”工作具有重要的作用。如何提高代表专题视察活动质量,增强活动实效,笔者认为,须从以下四个方面着力:

  一、着力提高视察课题的质量。科学选定课题是提高代表专题视察质量的前提。人大常委会确定专题视察课题,必须在开门纳谏、博采众长的基础上坚持“五个结合”:一是与国家的方针政策和重大活动相结合;二是与地方经济发展和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相结合;三是与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和人大决定决议的实施相结合;四是人民群众关心的民生实事和社会反映的困难问题相结合;五是与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意见相结合。人大常委会还应对视察课题的构成、进展、成绩和问题尽可能掌握,使专题视察活动始终在统一、主动的环境下进行。

  二、着力提高代表发言的质量。代表发言质量的高低直接关系代表专题视察活动的成功与否。一些代表往往到了视察活动开始,才通过视察点和文字资料熟悉情况,难以提出真知灼见,容易影响视察活动的实效。因此,人大常委会要在周密组织、精心安排,确保活动顺畅有序的基础上,做到“三个提前”:一是提前确定参加人员。要选择参政意识强、专业水平高、熟悉视察内容、善于建言献策的人大代表参加,有利于发现问题和不足,提出建设性的建议和意见。二是提前通报视察课题。要及时告诉与会代表视察的内容和发言的相关要求,并适时组织代表开展前期调研,使代表做到“心中有数”,尽快进入角色。三是提前准备视前学习。要引导代表围绕视察内容,深入学习有关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等,进一步增强人大代表的议政能力。

  三、着力提高视察通报的质量。视察情况通报是人大代表所提建议意见的集中体现。如何让视察情况通报更有深度、更合民意、更具操作性,以达到“寓支持于监督之中”的目的,应做到“三个充分吸收”:一是充分吸收国家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二是充分吸收代表提出的建议和意见;三是充分吸收人大前期调研情况和视察对象汇报材料中的内容。此外,视察情况通报还应观点鲜明、文风朴实、言之有物。初稿形成后,可进一步征求参会代表的意见,并经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通过后,以书面形式通报给“一府两院”以及相关单位。

  四、着力提高跟踪监督的质量。推动人大代表视察建议意见的落实,有助于树立人大权威、增强人大代表的参政意识、促进“一府两院”依法开展工作。人大常委会要依法加大跟踪监督的力度,促进“一府两院”解决问题、改进工作。一方面,“一府两院”要强化落实。要增强人大意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要进一步创新工作方式、规范办理流程、明确落实期限等,确保视察意见落到实处,让人民群众满意。对容易解决的一般性问题,应在规定时间内落实到位;对涉及面广、关联性大、办理周期长、难度较大的问题,应加强与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沟通联系,及时报告办理工作的进展情况,争取理解和支持。另一方面人大常委会要强化督办。要明确相关工委负责,主动介入办理事宜,及时掌握进展情况。在按时收到书面落实情况汇报后,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应组织相关工委进行讨论,对报告不满意的,可提出改进建议,退回报告机关重新办理、再次报告;对办理质量、报告满意度较高的,可向社会公布,并予以通报表彰。对视察意见无故拖延办理,或不如实报告办理情况,特别是对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再审后作出的限期整改意见无故不落实的,可启动问责机制,实施刚性监督。(余洪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