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人大代表工作是各级人大常委会的重要工作之一, 从总体看,我区代表工作经过历年的实践与探索,总体良好,但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差距,还不能很好地适应新形势下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发展的总体需求,主要体现在,

一、学习宣传贯彻代表法不够深入。虽然常委会和乡镇人大主席团都对《代表法》的学习宣传高度重视,推动宣传学习,但力度还显得不够,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学习宣传冷热不均的现象。一些单位和个人对人大代表的性质、地位、作用认识不到位,没有摆正为名理念,如对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往往是一般性答复的多,解决具体问题少;对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代表多次反映也难以得到解决。这些均挫伤了代表履职的积极性。

二、部分代表素质不高。代表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由于我区的基层代表所占比例较大,政治、文化素质相对较低,致使部分代表对代表的性质、地位和作用了解不够,未能真正地履行代表职责。如闭会期间代表活动次数偏少、形式单一;视察、检查中代表不善于抓住被视察、检查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和意见,影响了视察、检查活动的质量;视察、检查后跟踪监督被视察、检查单位整改的措施不力,代表视察、检查活动流于形式。

三、活动经费严重不足。制约代表工作的正常开展。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相关规定,区乡两级人大均相应安排了代表的活动经费,但是要满足代表闭会期间的活动经费要求,尚有较大差距,甚至有的乡镇连这个标准也难以保证。这些问题的存在使代表活动的数量和质量受到制约,影响了代表作用的充分发挥和代表活动的正常开展。

进一步做好代表工作的思路

经过深入调研,我们认为,要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工作必须牢牢把握好强素质、畅渠道、创条件三个关键环节。

一、提高代表素质,强化代表工作基础

代表素质的强弱影响到代表工作的好坏,如何提高代表素质,是今后较长时间内亟待解决的问题。为了提高代表素质,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要把好代表的选举关。一是要重视人大代表候选人的提名推荐工作。改变把人大代表当作政治待遇、荣誉安排的观念。要关注代表素质,力争引入竞争机制,可逐步试行演讲,使选民对候选人有所鉴别,好中选优,当选代表后要提交任期目标,从而使当选的代表对履职的目的更明确。二是保持代表工作的连续性。每届代表都有一批素质高、热心人大工作的人大代表,在换届选举过程中,要加强对这些代表先进事迹的宣传,推荐其继续留任代表职务,保持人大代表工作的连续性。

第二,要做好代表的培训工作。一是出台硬性规定,要求代表掌握必备的法律知识,人大工作知识等,使代表在履行职务、开展活动过程中,明确权力和义务,不说外行话,不办外行事。二是代表培训工作经常化,在培训基本知识的同时,注意宣传代表先进事迹、代表工作先进经验,促进代表素质和代表工作水平的提高。三是经常就党委和政府的各项中心工作、发展思路等,向代表交底、和代表沟通,使代表的活动与党委、人大、政府工作合拍同步,增强提出意见和建议的针对性。

第三,要加强对代表履职的监督。代表是一种职务,法律赋予代表各项权利的同时,也要求其履行相应的义务。因此,有必要对代表履行职务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具体可以考虑:一是实行评议代表制度,由代表就个人履行职务情况向选民述职,由选民对代表进行评议。二是建立代表履职档案,把代表在任期内发挥了哪些作用记录在案,作为推荐连任、奖惩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