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街人大身处我国民主法制的第一线,加强镇街人大工作是县区人大常委会工作的重要部分,然而,实际上镇街人大队伍往往人员偏少,身兼数职,在能力上,保障上都有很大的提升空间,强化镇街人大队伍建设要让镇街人大干部有干劲,也是做好镇街人大工作的基础,为此要做到四个有。
一是“有地位”,强化镇街人大队伍建设首先要让人大干部有地位,要与党政干部同等提拔使用。县区委要出台专门文件,规定镇街人大干部与党政干部同样使用、同样考核、同样交流,享受同等待遇。实际操作中也要让镇街人大干部得到提拔和交流,让人大主席转岗到镇长,人大副主席(副主任)转岗到党委委员、副镇长、街道副主任,真正实现了与党政干部同等对待。
一是“有保障”,配足配强镇街人大干部。镇街党委要支持和重视人大工作,配足配强干部力量,各镇街人大都配备1名正职、2名副职和1名干事。换届选举后,镇街人大队伍的结构素质进一步优化,镇街人大年龄结构得到优化,年轻干部进一步充实到人大队伍,学历进一步提高,高学历人才逐渐增加,是做好镇街人大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是“有作为”,各镇街人大干部突出人大主业,集中精力种好“责任田”,切实把主要精力和时间放到人大工作上,而不是身兼数职,把人大工作当成副业,人大干部首先要认识到自己是人大干部,做好人大本职工作是责任与义务,不仅要做好人大的常规工作,而且要有创新创造性的做好人大工作,让代表能更好的履职,得到群众的满意和支持。
四是“有联动”,区镇两级要形成工作合力。县区人大常委会坚持“走下去”与“请上来”相结合,上下联动开展调查研究、视察考察、执法检查,确保基层人大工作依法规范。建立常委会领导和机关委室分片联系镇街制度,每年集中召开镇街人大工作座谈会,总结工作、交流经验,征求意见、反映情况,确保常委会相关工作和要求及时传达落实到基层,也为镇街人大开展工作营造良好环境、提供各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