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人代会上,许多代表对议案与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概念不是很清晰,认为联名提名的代表人数越多,就算是议案,人大或承办部门就会越重视,其实代表议案与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一是作用不同。审议和表决议案是人大进行立法或者作出重大决策的开始,有关机关、组织研究处理并答复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是与代表相互沟通的过程,一般与人大行使职权没有直接关系。二是主体不同。代表提出议案必须达到法定人数,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没有人数上的要求。三是范围不同。代表提出议案的内容应当符合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职权范围,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内容十分广泛,大部分属于政府工作范围。四是处理方式不同。代表议案提出后,主席团决定列入会议议程或者不列入会议议程。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提出后,由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交由有关机关、组织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