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是各级人大工作的重要部分,做好代表在闭会期间的工作对于发挥代表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方面是代表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重要途径;另一方面也是人大代表联系选民,为民代言的重要节点,也是人大开展监督、推进政府工作的重要抓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的范围、形式和内容等方面都有所规范,大部分地方都开展代表小组活动、代表列席有关会议和视察调研活动、代表联系选民并向选民述职等方面的经验和做法逐步成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实践中,代表活动的效果距离有关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是代表履职意识淡薄。有些代表对代表的身份有错误的认识,有些代表把人大代表的身份当成一种社会资源,社会名誉,当作是“护身符”。有的代表一届五年下来,“开会不发言,闭会不活动,年年无建议”,成为名副其实的“挂名代表”。

二是活动形式比较单一、参与率不高。代表活动一般以开展调研、组织学习、进行视察等形式为多,联系选民、代表述职、持证视察、特定问题调查等则开展较少或没有开展。由于人大代表都是兼职的代表,存在着执行代表职务与本职工作之间的矛盾和冲突,部分代表特别是企业代表和领导干部代表,在参加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的时间保障上,存在着实际困难。

三是活动实效有待增强。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相关制度有待完善,刚性的约束机制要求有待进一步明确;闭会期间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办理落实的力度需要加大;选民主动联系代表、对代表实施监督的积极性主动性有待提高,代表与选民之间的积极有效互动需要进一步巩固和发展。

因此,抓好代表活动应当着力从以下方面入手提高闭会期间代表活动质量和实效。

1.狠抓思想教育,增强履职意识。加强对代表的思想教育引导,使代表牢固树立履职没有“闭会期”的思想,把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作为执行代表职务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强化执行代表职务的“优先”意识,认识到身为一名人大代表首先要履行好人大代表职责,引导代表妥善安排生产和工作,积极主动参加闭会期间统一组织的各项履职活动,强化对代表的管理监督考核,避免成为开会代表,挂名代表。不断提高履职自觉性。

2.狠抓业务培训,提高履职能力。要把代表培训工作作为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抓住届初、届中、会前等关键节点,多形式组织开展代表培训活动,为代表学习法律法规、人大知识、履职方法创造条件。要通过组织多层次多渠道的学习培训活动,强化代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引导代表提高履职站位,正确处理好代表职务与本职工作、工作大局与局部利益的关系,既要对本选区选民或选举单位负责,又要拓宽视野、着眼全局,代表好全体人民的根本利益。成立代表学习小组、发挥官方微信平台作用,定期根据中心任务和工作安排,以集中培训和自学相结合、现场观摩与学习研讨相结合等方式学习相关政策法规和履职知识,使代表真正学有所获、学有所用,提高履职能力。

3.狠抓监督考核,提高履职实效。要在制度建设和实施上下功夫,建立代表管理考核制度。制定完善代表履职考评办法,建立履职台帐,将参加闭会期间活动作为重要考评内容。探索建立人大代表履职积分制,将代表参加活动行为细化、量化、具体化,并将积分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把软任务转化为硬指标,并作为履职表现、评选先进的参考依据,增强代表参加闭会期间活动的自觉性,为选民监督代表提供直观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