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一项重要职权。新时代人大监督工作面临着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人大常委会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常设机构,要不断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更新工作理念,健全工作机制,努力实现新时代人大监督工作新作为。
注重全局性。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要牢固树立党的观念,更加自觉的坚持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监督的全过程,体现在监督的各个方面,保证人大监督的正确方向。要强化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经济社会发展是人民根本利益所在和各项工作的大局。人大监督工作要服从和服务于大局,围绕中心、把握大局、主动参与,切实把人大监督放在全局发展中去思考,从全局的高度来推动人大监督工作。要寓支持于监督。人大与“一府两院”虽然分工和职责不同,但工作目标和任务是一致的。因此,人大常委会要正确处理好监督与支持的关系,注重加强与“一府两院”的沟通协调,通报监督工作情况,以增进信任和了解,达成共识,支持和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形成共事共心共谋发展的良好工作格局,做到监督中体现支持,支持中实施监督,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注重人民性。人大监督是人民行使国家管理权力的重要方面,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具体体现。人大监督内容要坚持群众点题。确定好年度监督议题事关人大监督的权威性和影响力。因此,人大常委会要拓宽途径,广开言路,问计问政于民,找准监督与促进发展、改善民生的最佳结合点,力求监督顺民意,贴民生,促发展。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采取专班上门、问卷调查和网上征集等多种途径,广泛征集代表和群众对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视察调研议题的建议。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始终把调查研究作为增强监督实效的基础性工作来抓,根据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的内容,有针对性地选择精通行业工作的代表组建专业调查组开展调研。要广集民意、民智,注重提高调研质量,掌握真实情况,善于发展问题、分析问题和研究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的对策,为常委会会议审议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要发挥代表监督作用。注重发挥代表监督的主体作用,根据监督议题,安排更多的代表参与调研,列席常委会会议,保证和扩大代表对监督工作的有序参与,形成监督的强大合力。
注重创新性。紧紧围绕提高监督实效主题,不断完善监督机制,创新监督方式,依法规范有效开展监督。一要完善监督机制。监督法赋予地方人大常委会诸多监督形式,要依法监督不失职,改进方式求突破。要扩大评议主体,在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开展评议的同时,逐步实行代表评议工作。评议是手段,整改是关键,推动工作是目的。要把整改贯穿到评议的全过程,将评议调查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反馈给被评议部门,实行先整改后测评。要避免评议“鸣金收兵”,整改“无人问津”。要敢于、善于启动刚性监督手段,根据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普遍反映强烈的问题,运用专题询问及特定问题调查等手段,强化监督力度,督促问题解决。要把监督事与监督人结合起来,充分运用好测评等监督结果,把测评结果提供给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作为其评先选优、干部提拔的重要依据。对多次监督后,代表个群众仍然不满意的大问题,可以提出撤职和罢免案。二要增强监督工作的透明度。坚持依法公开、及时公开和全面公开,完善监督公开机制,明确公开的内容、程序和形式,保证公开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实效性,自觉将人大监督置于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促使常委会更好地依法履行监督职权。
注重实效性。跟踪督办是增强监督实效的重要环节。要强化审议意见督办。审议意见是常委会组成人员集体意志的体现,是人大常委会履行监督职能的重要载体。要严把审议意见的公布、督办、落实及反馈环节,以常委会文件的形式及时规范转办,明确办理时限和反馈要求。审议意见处理过程中,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要全程跟踪监督,及时了解办理进度,并将处理落实情况向常委会反馈。常委会要对审议意见处理情况开展审议,相关工作委员会汇报督办情况,并开展满意度测评,真正做到决而必行、行而必果。要强化代表建议办理督办。加强对代表建议、议案的督办落实,是落实代表民主权利的具体体现,是推动“一府两院”改进工作的重要举措。要以强化办理督办为重点,以解决实际问题为目标,不断完善代表建议的督办工作机制,采取工作机制经常督、主任会议成员重点督、新闻舆论跟踪督和提建议代表全程督相结合的方式,加大督办力度,确保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要实行重点建议督办制度,选择事关长远和大局的重点建议,由常委会领导牵头督办,督促解决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完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评价制度,做到评价有依据、有标准,变定性评价为定量测评,体现评价体系的科学性。要加强专题视察调研建议的督办。视察和调研是人大常委会履行监督职能的基本形式。专题视察调研结束后,要形成视察调研报告印发常委会会议,并交由有关部门研究办理,相关委员会机构开展督办,保证视察和专题调研有重点、有内容、有效果。(徐文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