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13日上饶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

姚  文为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林怡贞为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周富华为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判庭庭长;

钟  凌为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郑晓霞为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免去:

林怡贞的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庭长职务;

张明华的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周富华的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钟  凌的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郑晓霞的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职务;

董有生的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赖  晓的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刘志勇的上饶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吴建新的上饶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江健生的上饶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周林海的上饶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支少军的上饶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堵继德的上饶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王成溪的上饶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叶益华的上饶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周存雨的上饶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胡保国的上饶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费  城的上饶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张荃甫的上饶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陈守恭的上饶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刘  晖的上饶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刘  鹏的上饶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