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29日在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为做好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推进司法公开工作情况专项报告的准备工作,市三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汪友良同志携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市人大代表组成调研组,听取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推进司法公开工作的情况介绍,先后分别到信州区、婺源县、弋阳县、横峰县法院调研,视察了市、县两级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科技法庭以及裁判文书与执行信息公开的查询操作,通过听取汇报、开展座谈等方式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市中级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司法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要求,把司法公开作为加强司法规范化和促进司法公正的切入点,大力推进司法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利用媒体、网络等多元化信息手段,积极推进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取得了较好效果。

 (一)围绕三大平台建设,推进司法公开。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要求,以公开平台建设为抓手,着力推进司法公开。

一是推进审判流程公开。一方面,建立诉讼服务中心,打造诉讼便民窗口,利用多功能诉讼服务工作平台,公开诉讼便民信息。早在2014年9月,就在全省率先开通公众服务网;另一方面,利用网络手段,进行审判工作流程公开。当事人可以通过自己的手机登录,实时查询合议庭及承办法官情况,送达、开庭、审限变更等重要流程节点等审判流程信息,方便了当事人对案件进程的了解。

二是推进裁判文书公开。按照相关要求,落实裁判文书上网专门软件安装工作,加强应用管理。同时完善裁判文书校核前置和差错补正机制,制发裁判文书上网公布实施细则,健全裁判文书初稿展评和优、差裁判文书内部展示制度。承办法官在裁判文书生效后,按规定对文书完成技术处理报送至审判管理办公室备份,后即上传中国裁判文书网,实现裁判文书全面公开。市中院裁判文书公布数量居全省前列。

三是推进执行信息公开。运用统一的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将执行案件信息及时录入,在多级法院之间以及法院与诉讼当事人之间实现执行信息共享;推进执行信息公开平台与社会诚信体系对接,通过法院网站、公告、报纸等载体及时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纳入社会征信系统,增强执行威慑力。2014年以来,共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2600余人次。信州区人民法院建立“信州执行”微信公众号,定期公布执行行动和“老赖”名单;从人民陪审员中选任人民陪执员,在执行行动中,邀请人民陪执员参与执行,主动告知当事人执行信息。

(二)依托四个载体,拓宽公开渠道。依托诉讼服务平台、科技法庭、新闻媒体及司法服务四个载体,大力拓宽公开渠道。

一是广泛建立诉讼服务平台载体。坚持融服务于公开,积极构建诉讼服务平台,为群众提供全面周到的诉讼服务。将官方网站与上饶法院公众服务网链接,提供实时查询开庭公告、诉讼风险、案件流程以及远程立案等相关服务。开通12368电话语音服务热线,为当事人和律师提供案件查询、法律咨询、举报投诉等服务,方便诉讼当事人。加强信访窗口服务,开展远程视频接访,为群众解决涉法问题提供便利。

二是积极运用科技法庭载体。全市法院均建有科技法庭和远程提讯设备,可以实现庭审全程同步记录、同步录音录像。有的法院科技法庭还启用了多媒体证据电子显示系统,对庭审活动中的各种文书、资料、实物证据、庭审笔录等当庭展示。婺源县人民法院还通过互联网和大型彩色户外显示屏对一些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进行庭审视频直播、转播,让群众实时观摩庭审。

三是借助新闻媒体载体。主动适应信息时代要求,着力打造自有媒体,通过建立官方网站,开通官方微博、微信,设立触摸式电子查询平台等多种媒体,拓展司法公开途径,重点对法院概况、工作流程、部门职能等法院基本信息和工作动态、重大案件的审理情况、非涉密司法统计数据等信息进行公开,有效增强信息的及时性与互动性。

四是拓展司法服务载体。市、县两级法院定期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各界群众集中参观诉讼服务中心、审判庭。市中院在每月末实行法院开放日,已邀请300余人次参观。各地积极探索多元化的司法公开方式,充分发挥基层法庭贴近群众的优势,积极开展巡回审判,深入田间地头、百姓家中化解矛盾、普法释法。加强诉调对接机制建设,在诉讼服务中心、人民法庭搭建调解平台,推动纠纷化解。实行“法官联村”制度,选派青年干警担任法律宣讲员、调解指导员,积极参与基层治理。横峰县人民法院主动送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单位,弋阳县人民法院还开展综治、宪法宣传日等专项宣传。

(三)强化外部监督,提升公开质量。坚持强化外部监督、提高监督实效,不断改进法院的各项工作。

一是重视人大监督。强化“监督就是支持,监督就是爱护”意识,定期向当地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先后汇报量刑规范化改革、审判管理、基层基础建设、民商事审判工作情况,及时贯彻落实人大审议意见。变被动接受监督为主动要求监督,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最关切、最期盼的事情入手,多渠道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络,重要活动、重大案件邀请代表、委员参加或旁听,赢得代表、委员对法院工作更广泛的理解和支持。

二是强化人民群众监督。实施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全市法院聘任人民陪审员886名,数量为法官总数的1.2倍。目前全市法院人民陪审员参与普通程序一审参审率99.06%。同时,建立举报投诉机制,在官方网站和立案信访大厅公开举报投诉电话、信箱和电子邮箱,并通过随案发放廉政监督表、开展回访当事人活动等方式,自觉接受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2014年以来,市中院每周五院长接待日共接待群众、当事人、律师5000余人次。

    二、主要困难和问题 

我市法院虽然在推进司法公开方面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和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重视:

一是在思想认识上,有的法官认为司法公开会影响独立办案、增加司法负担,给正常的审判工作带来麻烦,对公开举措存在抵触情绪,有的法官,特别是年龄偏大的法官因计算机操作能力有限,对公开工作抱有消极态度。

二是在具体操作上,一些审判、执行信息录入不全面,尤其是阶段性案件信息录入不及时;有的公开重形式轻实质,公开的简单案件多,新案难案少;经验做法多,群众和当事人关注的热点、焦点少;事后公开多,事中公开相对少。

三是在人才支撑上,案多人少矛盾突出,很多法官长期超负荷工作;缺乏专门从事信息技术工作的人员,现有信息技术人员多系聘用,流动性大,影响公开平台利用效率;缺乏专门从事宣传工作的人员,现有宣传人员多系干警兼任,写作水平和写作时间得不到保障;有的法官对司法公开的要求还不适应,驾驭庭审、做群众工作和应对媒体、网络舆论的能力不足;发布的裁判文书和审务信息质量不高,特别是裁判文书在展示认证过程、充分说理方面还有待加强;年龄偏大一些的法官电脑操作不熟练,部分公开工作由书记员、速录员完成,影响了司法公开质量。同时,个别书记员、速录员庭审记录能力也有待进一步提高。

四是在物质保障上,一些地方网络硬件落后,带宽不足、网速不快;数字化法庭比率不高,多数法院不具备同步庭审视频、庭审直播、网络微博直播条件;诉讼档案普遍没有达到同步扫描要求;触摸屏查询系统、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维护升级,带来软、硬件建设资金投入的压力。

五是在制度创新上,尚未健全公开工作责任机制,一定程度上存在公开标准不明确、职能部门权责划分不清晰等问题;尚未健全考核机制,内部考核和外部监督评价体系还没有形成;尚未健全激励机制,未能将司法公开与法官评先选优、晋职晋级更紧密地结合起来,未能充分调动推进司法公开的积极性。

    三、意见与建议

一要突出一个主题。在今后的工作中要突出司法公开这个主题,自觉把司法公开作为人民法院贯彻宪法、诉讼法的必然要求,作为提高司法公信力的重要举措,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作为依法治国的客观要求,作为司法为民的必要之举,更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由路径。要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着力推进司法公开。

二要强化两个理念。一是强化“没有司法的公开就难以实现司法的公平公正”的理念,让司法在社会公众的监督下运行,避免暗箱操作,更有效地实现公平公正司法;二是要强化“公平正义不仅要实现,还要以广大人民群众看得见的方式实现”的理念,致力于提高司法公开性、透明度,让老百姓能够打“明白官司”。

三要夯实三大平台。在现有平台建设的基础上,继续着力推进三大平台建设:一是进一步建立“电、网、人、窗”四位一体的审判流程平台,加强各类审判流程信息的有机整合,通过视频、音频、图片等方式公开审判相关流程,加强司法透明度;二是更加重视裁判文书公开平台中的两个关键环节,既对社会关注度较高、有教育意义案件的裁判文书及时公开,同时又要把握好维护公民信息安全及隐私权与裁判文书公开的关系;三是强化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围绕进一步实现执行信息共享、提高执行效率,可以采取即时公布的方式让当事人及社会公众全面及时了解执行阶段性信息,同时也要在当事人申请执行的过程中,为他们获取信息提供必要的方便。最为重要的是,执行信息应与裁判文书公开原则一致,做到“除依法不应当公开的,一律全方位公开”。

四要破解四大难题。一是要破解软件升级的难题,不断提升司法工作人员素质。对司法改革与司法公开过程中的认识上淡化、年龄上老化、专业上弱化(包括资深司法工作人员信息化能力不足和年轻司法工作人员实践上欠缺两个方面)及思想上泛化的问题,着力解决司法工作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人才流失的问题,根据干部的年龄、性别、专业、业务能力等方面有侧重地培养适应新形势的全面发展的司法工作人员;二是要破解硬件完善的难题,通过硬件的及时更新换代,进一步减轻司法人员压力,可以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简易的操作流程图、增设导诉员,在公共场所如广场、超市等地设立电子屏幕,广泛建设提升公众法制意识的阵地;三是要破解信访不信法、信权不信法的难题,通过信访局中心下移、纪检位置前移以及公安机关震慑犯罪立竿见影等三条渠道的引导、疏导,为法院案件做减法;四是要破解案多人少、效率不高的难题,通过加强司法工作人员队伍的素质提升、注重业务培训以及全面及时准确通报相关司法信息的方式,不断提高工作效率。

五要提升五个率。一是提升司法公开知晓率。法院要主动向外宣传,通过巡回法庭、不定期组织庭审观摩、利用好媒体的宣传作用等方式横向到底、纵向到边地宣传司法公开;二是法庭内外调解成功率。既重视法庭内调解,又重视法庭外调解。要发挥好每个基层司法所、信访局、派出所等部门的作用,防止其“钙化”,努力使其成为法律减震器,同时要加强普法与释法的有机结合,以案释法,增加调解成功率;三是旁听、观摩参与率。要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与旁听、观摩庭审,扩展到社会知名人士、在校学生、个体工商业者、金融人士等多方面,使之现场感受法律的威严;四是对失信被执行人的威慑率。要加强对有承受能力的失信被执行人的强制执行,防止被执行人关系网复杂、法官与被执行人相互勾结、打不开执行面的情形;五是人民群众的满意率。司法是否公开、高效、廉洁,只有百姓最清楚。要着力把准“人民群众满意率”这一司法公正的落脚点与归宿,让人民群众在每个案件中体会到公平公正,加大公开工作力度,完善公开工作机制,同时借鉴其他地方好的做法,不断提高司法公开的质量,努力达到“公开司法、阳光司法、公正司法”的目的,为我市打造大美上饶、推进依法治市、实现“十三五”规划发展新目标提供良好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