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18日至20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为文率检查组一行来我市就《预算法》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汪东进、副主任管群良先后陪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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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日下午,在市本级座谈会上,市长助理王万征汇报了我市实施《预算法》情况,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人社局、市国资委、市审计局等部门进行了补充汇报。在听取了市政府及市直有关部门对《预算法》实施情况汇报后,检查组一行对我市贯彻实施《预算法》取得的成绩给予了肯定,认为我市贯彻实施《预算法》方面,做到了宣传有广度、认识有深度、工作有力度、谋划有高度。郑为文强调,《预算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一部重要法律,是财政领域的基本法律制度,素有“经济宪法”之称,贯彻实施好《预算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意义重大。在《预算法》的实施过程中,一定要遵循“六个原则”:即预算原则、全口径原则、规范性原则、财权事权统一原则、绩效原则、公开原则,逐步建立起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切实增强预算意识、监督意识,不断提升监督实效,依法用好纳税人的钱,为民依法聚财、科学理财,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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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饶期间,检查组一行先后实地视察了上饶市第三人民医院,上饶县S203郑五线灵山到上饶公路(一期)项目,广丰区丰区贞白中学、富荣电子、华凯丰科技、丰溪山水田园,玉山县规划展示馆、人民医院整体搬迁、冰溪古城墙修复等重点支出与重大投资项目,并分别在广丰区、玉山县召开了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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