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13日至18日期间,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祝美清率执法检查组先后赴婺源县、德兴市、上饶县,就《江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检查组一行听取了婺源县、德兴市、上饶县相关部门实施《江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情况介绍和进一步贯彻落实好条例的意见建议,实地察看了三个县(市、区)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并与代表性传承人深入交流探讨、听取意见建议。
祝美清充分肯定了各地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中作出的努力,她强调,要进一步树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意识,认真落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律责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继续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力度;要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力度,壮大传承保护群体,形成全社会共同传承保护的良好氛围;要建立健全培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机制体制,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构建良好的创作环境和发展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