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29日在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
上饶市人民政府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2009年11月3日,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根据会议审议情况,11月12日,市人大常委会下达了《上饶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书》(饶常审字[2009]6号),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交法)颁布实施五年来,我市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道交法的宣传存在不足,少数干部和群众的交通安全和自觉守法意识仍然淡薄;道路交通设施不够完善,农村运力不足,存在安全隐患;市中心城区道路交通不畅,行车、走路难的问题日趋明显;摩托车和非机动车管理仍然有漏洞;交警队伍人少任务重的矛盾十分突出,执法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等。上述问题完全符合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实际。对上述问题,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常委、副市长、市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组长张鸿星先后3次组织召开相关会议,研究制定解决问题的措施,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责,各项贯彻落实工作正在进行中。现将整改措施及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宣传社会化建设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加强对公民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切实落实国务院“五整顿”、“三加强”工作部署,提高广大群众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充分发挥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在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中的重要作用,最大限度地预防和降压道路交通事故,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政府建立了由市委常委、副市长张鸿星总负责,市长助理谭荣鹏为总召集人,市委宣传部、市安监局、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局、共青团市委等有关职能部门和社会团体的领导参加的“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各部门在交通安全宣传工作中的目标责任。各县(市、区)也建立了由政府牵头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强化了对宣传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加强了对各职能部门、社会团体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的督促和协调。各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行政村委会、运输企业、社区、中小学校等,均确定了专人负责,成立了相关机构,设立了交通安全信息员、辅导员、协管员。据不完全统计,到目前,全市206个乡镇、2385个行政村全部建立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机制,明确了分管或兼管交通安全工作的乡镇领导,制作了交通安全工作联络图,聘请协管员2263名,并落实了宣传责任和职责,形成了基层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网络,确保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持续有序开展。11月16日,市政府召开了“全市‘保护生命、平安出行’道路交通安全集中宣传教育活动电视电话会议”,对全市今后一个时期内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工作进行了动员和部署。12月5日全国法制宣传日这一天,市政府牵头,“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派员参加,在中心广场开展了主题为“保护生命、平安出行”宣传活动;12月17日,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与民进界别上饶市政协委员在中心广场、市直属小学等处开展了一系列联合宣传活动,并在交警支队开展了“密切联系群众,共话交通安全”主题座谈会,市民、业主和驾驶人代表等50余人参加了座谈;11月30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开展建立健全交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的通知》(饶安监管字[2009]18号),对健全制度的要求、建立制度的对象和分级管理作了进一步明确。在全市掀起了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热潮,我市人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正在进一步形成。
二、进一步加强全市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建设
(一)大力构建社会化管理新格局。我市高度重视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市委常委、副市长张鸿星任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与的上饶城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健全了相关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的目标责任,进一步明确了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召开城区交通管理工作会议,分析、研究、解决交通管理工作中面临的实际问题,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工作,整合职能部门优势,保证各部门工作平衡发展,扎实推进。要求市县两级政府切实将交通安全工作纳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并决心将其作为政府工程、民心工程来抓,极力在组织、政策、经费、人员等方面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顺利实施。要求在各级建立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明确区、街道、社区、单位、乡镇、村组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层层分解交通安全管理目标责任,形成各部门、各阶层都来关心交通安全,参与交通管理的社会化管理新格局。
(二)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联动作用。一是城建部门要加强城区现有道路的养护工作,及时修补破损路面,完善标志、标线、护栏等管理设施,同时要加大对占道经营摊点的清理力度,保证车辆和行人通行道路畅通;二是交通部门要加强客运车辆的管理,积极打击“黑的”、“摩的”非法营运行为;三是城管和工商部门要进一步规范沿街门店的经营行为,对出店经营、占道广告牌和占道广告宣传进行规范;四是新闻宣传部门要切实履行交通安全宣传的法定义务,加强交通法规和安全知识的社会面宣传;五是教育部门要将交通安全宣传纳入中小学生教学大纲,指导学校做好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六是安监部门要督促客、货运公司加强内部驾驶员和车辆的安全管理。与此同时,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各部门工作的检查与督办,将各相关部门工作情况纳入政府工作考核范围,实行交通安全管理“一票否决”
(三)强化上饶市交通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城市道路交通安全,对城市建设项目实施规范、科学的交通影响评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以及省建设厅、省公安厅、省发改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对城市部分建设项目试行交通影响评价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成立了以市委常委、副市长张鸿星任组长,市长助理谭荣鹏任常务副组长,副秘书长周荣华任副组长,市规划局副局长杨华文、市发改委副主任江普来、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长朱孝权、市城管局副局长游何保、市交通局副局长周全行、市建设局总工程师姜建国、信州区政府副区长夏田明、上饶县政府副县长蒋定平为成员的上饶市交通影响评价领导小组。在制定道路、商业场所、大型建筑规划时,开展交通影响评价分析和规划停车场等工作。
(四)建立交通规划、建设、管理“三位一体”工作机制。一是将尽快发布实施上饶城区交通规划和交通管理规划。交通规划和交通管理规划是指导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建设和管理的规范性文本,对于协调三者关系,避免城市道路重复、盲目建设与开发有着积极的作用。二是进一步明确了道路的规划与建设应当适应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强调在城区道路新建、改建项目的规划立项和建设阶段,必须进行必要的交通流调查分析和交通影响评价,充分听取公安交警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对现有道路基础设施和管理设施中存在的问题,应当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并采取有效补偿措施,积极予以解决。三是明确城区道路交通管理设施的建设主体与资金来源。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设施应属于城市公共设施的一部分,其建设、维护和管理的主体应当划归城市建设部门,建设资金也应从城市配套设施经费中支出
三、进一步加强城区路网结构建设与改造
面对车辆日益增长的形势,在市城区难以开发建设新的道路情况下,决心加大断头路、瓶颈路的改造力度,充分挖掘利用现有的道路资源,科学对路口(结点)进行渠化改造,使道路发挥出最大的通行功能,计划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打通断头路。对广场北侧进行改造,与庆丰路贯通,连接五三西大道,以缓解庆丰路改造通车后广场交通矛盾突出的状况;打通茶圣路,激活带湖路、庆丰路、紫阳大道与五三大道、凤凰大道间的道路循环,缓解中心广场周边道路的交通压力。二是改造瓶颈路。拆除铁路天桥,拆除胜利路保养场至广电局路段机非隔离绿化带,将道路改造为双向六车道,实现带湖路—胜利路—赣东北大道一线均为双向六车道,提高了道路通行能力;改造体育馆路二侧人行道,将道路拓宽为双向六车道,提高车辆通行效率;拆除赣东北大道烟草公司至信江桥路段中央隔离绿化带(约60米),增加一个机动车道用于车辆通行,缓解与赣东北大道广电局至烟草公司路段车流通行不畅的问题。三是突出路口(结点)渠化改造。拆除五三大道区民政局路口绿化带;拆除凤凰大道靠近路口的隔离绿化带(约10米),并渠化为右行车道;沿胜利桥北圆盘东侧路缘石往胜利路方向,架设60米隔离护栏,并拆除胜利大桥引桥下的建筑,用做人行通道。四是拓展城市立体交通。在烟草公司—国贸商厦建造人行过街天桥,彻底改变这两处人流、车流量特别大,人车争道现象突出的现象,保障人们安全的穿越。要充分发挥广场地下通道的作用,努力实现人车分流,以减轻广场交通压力。
四、进一步科学调整城区交通结构
市政府将结合上饶城区道路交通现状,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交通管理规定,并尽快发布实施。一是在中心城区取缔电瓶三轮货运车。由政府牵头,组建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对上饶城区所有的电瓶三轮货运车予以一次性取缔,对具有合法经营权的电瓶三轮货运车主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残疾人车辆统一配发代步工具。二是对摩托车实行限时、限路段通行。在赣东北大道(南起滨江路北至五三大道)、中山路(东起体育馆路西至赣东北大道)、五三大道(东起紫阳大道西至赣东北大道)路段每日7:30—19:30限制摩托车通行。三是电动自行车实行注册登记管理。借鉴南昌等城市的管理经验,对城区电动自行车实行注册登记制度,发放牌证后方能上路行驶,便于规范管理,避免无序发展。四是合理组织交通流。对城区现有道路单行线进行调整,使用交通管制手段,调控交通流高峰时段绕行外环道路,减少中心城区压力。
五、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路段治理
市县两级政府将适时组织公安、交通、安监部门开展公路、乡村道路危险路段的全面排查,并成立了由安监部门牵头的危险路段、事故多发点段排查工作小组,建立各部门联合排查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点段机制,及时发现问题,尽早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11月—12月,各县、市、区对近年来辖区内事故多发点段进行了一次全面清查,摸清现有危险路段的底数,掌握一批久排未治或整治效果不佳的重点隐患路段情况,明确整改部门、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间,挂牌整改,并向社会进行了公布。对因条件困难一时难以整治的路段均设立了明显提示、告示标志,并制定了近期、中期、远期整治计划和工作措施。对傍水临崖、急弯陡坡等达不到公路技术规范要求的路段,按主、干线优先和轻重缓急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有计划地安排增设了防护墙(栏)、避险车道、警告标志等安全设施,降低道路危险程度。要求今后各单位、各部门对新建、改建、扩建道路,主体工程与安全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同时投入使用,避免产生新的危险路段。市政府要求,交通部门要深入开展公路安全保障工程,加大对国省道干线公路和重要旅游公路的治理力度,并在有条件的地方向县乡公路延伸,实施县乡公路安全保障工程;公安部门要加强事故原因分析,及时将事故多发路段情况通报有关部门。
六、进一步加强农村客运事业建设
农村地区客运是农村交通运输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村客运行业是为农民服务的重要窗口行业,也是农民提升生活质量的重要标志。在我国实施新农村建设计划进程中,加强农村客运事业建设显得尤为重要。一是强化资金投入,大力建设农村客运站场。市政府要求各县(市、区)强化客运场站建设,每个乡(镇)都要有一个简易车站和沿途招呼站,形成站、车、路一体的客运网络。二是强化机制创新,实行客运班线服务质量招投标。大力推行农村客运班线服务质量招标办法。即:由某一线路的客运班车组成股份公司,报废到期车辆,对社会实行服务质量承诺,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乘人员,统一调度和管理,提高农村道路客运服务质量。三是强化车辆管理,确保运输安全。对农村客运车作了进一步强调,凡是变更的车辆必须是新车,下线的车辆必须强制到指定的地点报废,防止报废车流入社会形成“黑车源”。加强对客运站场的监督,对不按规定进行二级维护和综合性能检测达不到要求的车辆,实行强制维护和检测,否则不予进站排班,以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和农村道路客运安全。四是强化行业管理,规范经营行为。通过服务质量招投标和实行车辆退出制度达到逐步淘汰一批“问题”客运车的目的。与此同时,将车辆的投入定位在中档车上,引导车辆向舒适型、安全型、快速型发展。组织一支队伍对全县的报废车辆、无牌无证车辆、非法劳动车辆进行彻底整治,净化客运市场。五是强化信息网络,及时掌握农村客运动态。公安交警、交通运管、客运公司三部门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互通情报信息,客运公司加强内部管理、交通运管加强源头管理,交警部门加强路面监控,大家既分工又合作,从而预防事故发生。六是强化路面管理,严格纠正和处理交通违法行为。加强路面管理,对客运车辆违法行为予以纠正和严管,并将该车违法行为定期转达车属单位。对那些属教不改,情节严重的应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处罚上限予以处罚。抓住典型事例,公开处理或曝光,以达到震慑交通违法及肇事者的教育目的。
七、进一步加强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安全管理
非机动车、行人的交通安全管理历来是城市交通秩序管理的难点。公安部门要充分发挥交通管理主力军作用,以实施“不闯红灯—上饶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为抓手,认真制定整治工作方案,深入开展非机动车和行人不按交通信号灯通行、行人横过道路不走人行横道线、自行车横过机动车道不下车推行、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行驶和停放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行动。充分发挥市区文明交通示范路口的辐射效应,提高民警的管事率、见警率,以点连线,以线布面,深入推进整改措施的落实。公安、民政、劳动保障、建设、交通等部门要密切配合,齐心协力,全面开展市区残疾人专用车违规经营和交通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改,切实改变市区残疾人专用车非法营运的状况。建设部门要加强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的维护,工商,城管要加强对主次干道、农贸市场周边道路占道经营等违法行为的清理,还路于交通。教育、公安部门要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学校创建工作,把交通安全法规教育纳入大、中、小学校学生的道德教育课程,提高师生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要组织指导各中小学校切实维护好校门前的交通秩序,要大力整治学校周边道路的交通秩序,保持道路交通畅通有序。市文明办和新闻部门要发挥新闻媒体宣传舆论导向优势,多层面、多角度、多形式地宣传交通安全,提高广大市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
八、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社会主义法制和理想信念教育,进一步夯实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基础,切实做到“严格执法,热情服务”;重视制度建设,完善落实执法部门内部一系列管理制度;认真贯彻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妥善解决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和科学管理水平。同时,市县两级政府将更加重视协调解决有关执法部门在人力、经费、装备、设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逐步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推广先进管理方法、技术、设备的要求。公安交警、交通运管、城管和农机监理等部门要加强对敏感岗位执法人员的执法监督,依法依规查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以纯洁队伍,提升执法队伍的公众形象。市政府将积极向省委、省政府相关部门和市委建议,并采取有效措施,着力解决当前交通民警警力不足和年龄老化的问题,努力提高交警的政治待遇,真正落实“从优待警”政策,进一步调动公安交警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