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一府两院”工作提出建议,是人大代表履行职责的重要途径与方式。虽然各级人大对代表建议办理都高度重视,但实际中往往有许多代表对建议办理的情况不满意,原因有多方面,有些是代表对建议办理结果不满意,有些是对承办单位办理态度不满意,这些不满意现象严重影响了代表的积极性。要使代表对代表建议办理“真满意”就要把握好以下关口。

把好审查关。人代会期间,大会议案审查委员对代表提出的建议都要进行认真审查,主要审查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是否非全局性重点问题、是否反映的是个人问题、是否属于已经解决落实的问题等,都要经过严格筛查,并向大会报告建议的审查情况,同时要将审查的意见建议和结论向全体代表反馈。也是对人民群众利益及代表知情权、参与权的最大尊重。审查和公开一方面提高了建议的质量,一方面也是对代表的尊重,提高了代表提意见的积极性。

把好交办关,代表建议重在办理,开好建议办理和督办会是代表建议办理的重要内容。在建议交办会之前做实做细具体工作,将各项需要办理的建议事项进行分解,明确具体部门或牵头部门,落实责任人、联系人,通过表格的形式一一对接提出代表、建议内容、承办部门、责任人、联系人、办理时限等,避免推诿扯皮现象。人大常委会在年要组织开展代表建议办理专项督办,列出表格对应涉及建议督办的委办,又在审议议题和专项工作评议中对建议办理情况予以监督切实提高建议办理时效。

把好监督关,人大常委会在年初确立工作要点时,要将监督代表建议办理情况作为一项重要监督内容列入年度计划,每年应至少召开两次由提出建议的代表组成的座谈会,确认有关部门在办理代表建议过程中是否与代表联系,是否充分听取代表意见;应结合重点建议办理情况开展代表小组活动、专题调研活动、视察活动,督促有关机关、组织积极办理;相关工作机构要承担起监督检查的责任,做好代表建议的具体监督工作,对于久拖不办、应付办理、办理不力、不予办理应区别对待,可以采取听取专项工作报告、询问、通报等方式予以公开,确保代表建议办理取得实效。

把好测评关。要及时督查办理进度,不定期与代表沟通联系,认真听取所提建议代表的诉求,适当调整办理过程和办理结果;要公开办理结果,用成果检验办理实效;要开展建议办理责任单位满意度测评,通过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领衔提出者在人大常委会上进行无记名投票,对办理责任单位进行量化测评,向社会公布测评结果,提高承办单位的落实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