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在思想上重视。天下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对代表建议重视是办理好代表建议的第一步也是重要的一步,领导重视是办理好代表建议的关键之一,以往建议交办会都是由人大常委会和政府共同负责组织交办,但有些代表建议要党委部门办理为此,为此,要将代表建议办理由人大常委会专题向党委汇报,由党委牵头组织建议交办,提高建议交办的效果。建议办理工作一般只有 3个月,时间紧、任务重,如何在规定时间内办结且办出成效。为此,人大常委会要开展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对办理好的党委进行表彰,对办理差的单位批评并要求整改。要选择上年度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规范且成效明显的单位作办理工作总结发言。同时要求,当年建议办理量大且较复杂的承办单位上台作表态发言,进一步规范承办单位开展办理工作。
二是在程序上规范。提高办理效率和质量。人大在收到收到代表建议后要认真分类梳理,据政府部门的工作职责,合理划定承办单位。将建议分配给相关单位承办。对部分承办职能不清的建议,邀请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合理确定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为下一步建议交办工作奠定基础。承办单位在办理建议前,要主动和领衔代表联系,详细了解代表所提建议的目的、意图以及解决问题的措施建议等,取得共识,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一方面在收到建议后,要邀请人大常委会分管负责人和领衔代表参加座谈会,初步探讨建议办理工作,便于下一步开展办理工作。在办理过程中,要通过多种形式让代表参与和了解办理过程,并及时告知代表办理进展情况。在办理答复后,及时将答复件寄送给代表,并征询代表的意见建议,特别是对因客观条件限制不能办理的建议,要向代表当面解释清楚,取得代表的理解和支持,同时要附代表建议评价表,让代表填写好评价表,作为反馈。
三是在办理上严格。确保代表建议办理“落地有声”办理实效是检验代表建议办理成果的唯一指标。强化领导督办,提高重点建议办理成效。对于影响较大的重点、难点建议,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根据分管工作,每人督办 1至 2件重点建议。通过常委会负责人督办,不仅承办单位会引起高度重视,还能协调相关单位共同研究解决落实代表建议。推动代表建议更快更好的解决。人大常委会根据代表建议的内容与当前的中心工作,选择部分建议作为常委会的重点监督课题,列入重点议题,进行专项监督。同时要加强考核和宣传引导,把各县直机关单位办理代表建议工作列入年度综合考核,并占主要分值,引起承办单位高度重视,不断提高办理实效。对优秀的代表建议和先进承办单位在第二年人代会上进行表彰,引导代表和承办单位都高度重视建议办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