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汪东进

(2017年7月6日)

同志们:

这次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原定在鄱阳召开,鄱阳县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考虑防汛形势,临时改到弋阳召开,弋阳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和县政府,高度重视,连夜抓紧落实筹备工作,在此表示感谢!

下面,我讲两个问题,供参考。

一、关于重点亮点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自去年换届以来,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自觉维护核心、主动围绕中心、紧握工作重心、积极顺应民心,各项工作有思路、有举措、有创新、有发展。

一是人大干什么?怎么干?干得怎么样?

干什么有四句话:听党委话、帮政府忙、代人民言、做自己事。

怎么干有四句话:认真履职、不断提升、规范严谨、与时俱进。

干得怎么样也有四句话:履职尽责、同心同向、有为有位、人民满意。

二是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自身建设的目的就是练内功、强素质、树形象。同时建好“四堂”:即建好“学堂”、“讲堂”、“会堂”、“课堂”。

三是着力提高监督实效

1.“一年四问”。省人大常委会周萌主任说,第四问不仅需要水平,更需要勇气。马书记说,这是市人大常委会自我加压、自我提升的具体体现。

2.打通监督“最后一公里”。持续跟踪问效,对工作测评满意票达不到50%以上的单位,责成其继续整改,并在四个月内向常委会再次报告整改情况,再次测评仍为不满意的,将依法启动质询、特定问题调查或者撤职案等监督方式。这里的满意票就是指满意一项,基本满意票为不满意。这一点,我们比省里的规定更严。

3.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工作制度。省人大周萌主任说,这既为党委政府分忧,又为两院解愁,回应了人民关切。

4.代表建议重点督办。选了11件重点建议,我们常委会大主任每人至少负责督办1件,我挑了1件最难的。

5.建立经济社会发展形势报告制度。市政府主要领导每年两次向人大常委会报告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全省唯一。

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各有特色,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信州区:探索创新、运用专题询问等新的监督方式方法,增强监督的实效和刚性;在全区9个镇街建了27个代表联络站,实现“全覆盖”;加大人大工作宣传,在中央省市区上稿447篇。

上饶县:积极创建人大代表联络站,以代表联络站为依托、为阵地、为载体,搭建了代表和选民联系平台,组织代表学习培训,开展代表履职活动。

广丰区:先后组织开展政府工作报告目标完成情况、食品安全、重点工程建设进展等专题询问,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

玉山县:以“六个一”为抓手,全面提升县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能力。如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每年到所在的选区与选民面对面交流谈心至少1次;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每年有针对地询问“一府两院”及其部门负责同志1次。

横峰县:实现常委会主任副主任联系委员、常委会委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选民的“三个全覆盖”。同时,主动融入、全员参与、分片督导秀美乡村建设,助推中心工作。

弋阳县:进一步强化和规范 “一年三问”,并进行满意度测评,问岀良好监督效果。加快推进人大代表联络站建设,实现“全履盖”。精心指导乡镇人大工作,制定并下发了《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等15项工作制度。

铅山县:制定了《铅山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人事任免规范求新。建成了县乡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室37个,实现“全覆盖”。执法检查、工作评议实行县乡上下联动,提高县乡人大代表“参政率”。

德兴市:开展满意度测评,并将测评结果作为全市目标管理考评和干部使用的依据。每年安排70万元专门用于办理代表建议。实施全口径预算监督。建立完善了审议意见“三见面”制度。

婺源县:连续对建设中国最美乡村、打造中国旅游第一县和中国有机茶第一县作出系列决议,助推经济发展。推动政府持续加大投入解决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问题。

万年县:基层代表联络站建设做到六有:有牌子、有场所、有人员、有制度、有台账、有硬件。青云镇人大主席黄有昌代表全省1403名乡镇人大主席,参加全国人大 “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经验交流会”,并作交流发言。

余干县:通过建章立制,有力推动了人大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建设。制定和完善了人大工作制度和机关管理制度。出台了《关于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站建设的意见》。

鄱阳县:组织对全县秀美乡村建设、基础设施建设、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进行评议。同时高度重视人大常委会机关建设,开展了“创书香机关、做五会干部”活动。

总的来说,全市人大工作在过去的基础上有了创新和发展,呈现出新的可喜局面,希望大家在这个基础上,全面贯彻落实即将召开的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总结、积极探索、扎实工作,不断开创我市人大工作新局面。

二、关于重大事项决定权问题

年初,中央就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出台了文件,这是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的顶层设计。为抓好文件的学习贯彻,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第一时间召开中心组学习会认真学习,要求做好贯彻落实的各项准备工作,进一步明确重大事项范围、完善讨论重大事项决定程序机制,并列入今年人大常委会工作内容。我专门向市委马书记作了汇报,经马书记同意,召集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秘书长和办公厅主任,召开专题协调会议,明确由市委办公厅负责制定协调机制,市人大常委会代拟实施办法和议事规则,市人民政府负责制定工作制度。4月底,省委办公厅督查组对我市贯彻实施《意见》行动快、措施实给予充分肯定。

刚才,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就贯彻落实中央讨论决定报告重大事项实施意见,介绍了做法和意见。从今天听取的情况来看,同志们的交流发言有内容、有思想、有见地,各县市区做了大量工作,积累了一些有益的经验。

信州区策应市委的决策部署,依法作出了《关于坚决遏制违法建设  规范城乡建设秩序的决议》,使“控违拆违”工作成为市民的自觉行动。

上饶县人大常委会作出了关于县城棚户区改造、规范城乡建设秩序等决议决定。

广丰区依法作出撤县设区有关事项的决定,为解决行政区划调整中的重大问题提供制度支持。

玉山县制定《经济工作监督暂行办法》等文件,促进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横峰县切实维护群众权益,对城市饮用水源地黄源水库片区集水区域内林木禁伐等作出决议决定。

弋阳县抓重点议大事,作出了关于规范城乡建设秩序等决议决定。

铅山县修订完善《铅山县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暂行办法》。

德兴市强化督促落实机制,制订督查督办和违反规定行使决定权的责任追究制度。

婺源县作出了关于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建设中国最美乡村打造中国旅游第一县行动纲要等决议决定。

万年县制定提请审议、调查研究、依法决定等程序,规范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

余干县对规范农民建房、县城饮用水备用水源、互惠河河道管理作出决议决定。

鄱阳县建立由县委办、人大办、政府办及时通报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联席会议制度。

市人大常委会建立“四堂”中的课堂,就是要深入基层大课堂学习,召开座谈会交流工作经验也是我们学习的课堂。希望县市区之间要相互学习、相互借鉴,市人大也要学习,达到共同提高的目的。在大家发言的基础上,我再谈几点意见。

第一、认识要到位。认识是行动的先导,认识到位才会行动到位。多年的实践证明,由于受“党委决策、政府执行”的传统权力运行模式影响深远,有些同志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性质、地位和重大事项决定权的意义认识不足,没有从宪法和法律规定的高度,来认识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问题。人大有些同志担心,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会被误认为与“一府两院”争权,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对充分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还有一定顾虑,往往是“我要决定的少,要我决定的多”、“主动决定的少,被动决定的多”。宪法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各方面工作的重大事项”,这充分表明人大常委会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具有法定性。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部署,中央出台了实施意见。省委迅速贯彻落实,组成多个调研组赴市县开展调研,着手制定相关实施办法。人大常委会作为权力机关、民意机关,我们要充分认识到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是实现党的主张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的重要途径,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基本形式之一,绝不是向党委要权,与政府争权,更不是包揽行政事务。人大常委会只有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充分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才能更好地实现党委意图,更好地实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才能切实推动“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才能树立起人大常委会的权威,真正发挥人大常委会的作用,把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力落到实处。

要做到认识到位,我想还需要理清两个问题:一个是重大事项决定权的本质是什么?另一个是重大事项决定权有哪些表现形式?

首先,怎样理解重大事项决定权的本质。

一是从与党委决策权的关系看,重大事项决定权是实现党对国家重大事务的主张上升为国家意志的法定途径。也就是说,党除了宏观路线方针政策的领导外,有重要主张应该尽可能地以建议的方式向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提出,通过大会或者常委会审议并作出决定或决议,由政府和其他国家执行机关贯彻实施。

二是从人大制度的内涵看,重大事项决定权是反映人民当家作主和主体地位的重要形式,体现了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根本原则。人民当家作主最突出地体现在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国家事务能够根据人民的意志作出决定,并督促其他国家机关贯彻执行。

三是从与人大其他职权的关系看,重大事项决定权处于核心地位,是启动监督权的引擎。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权是通过决定或决议的特定形式对属于国家或地方国家事务的重大事项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决定,既是议决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行使监督权的前提条件。可以说,先有议决权,然后才有监督权。

其次,怎样看待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表现形式。主要有四种形式。

一是常规式。即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行使,主要是审查和批准“一府两院”报告、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本行政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以及它们执行情况的报告等事项,属于常规动作。

二是应急式。即对涉及地方改革发展稳定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人大及其常委会以主动作出相关决定、决议的方式,通过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推动有关问题的解决。

三是清单制。即以探索建立重大事项决定“权力清单”制度,将重大事项具体化、明晰化和标准化。可将重大事项分为“议而必决”、“议而可决”和“报告备案”3类,使之具体化、条目化。

四是票决制。即由人大代表在人代会上投票决定当年度政府需要办理的民生实事。其基本内涵是,政府在广泛听取、充分吸收人民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候选项目,经同级人大代表在人民代表大会上投票决定,由同级政府组织实施,并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监督和评价。

第二、范围要界定。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科学界定是前提。地方组织法将宪法关于重大事项的规定细化为政治、经济、教育、科学等九个方面,但至于何谓“重大事项”,仍然比较笼统,实践中难以把握和操作。因为,重大事项决定权之“重大”,是一个具有程度性、相对性的概念,因层级、区域、时间的不同,重大的涵义也不一样,因而成为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时遇到的难点。据了解,各级人大常委会对重大事项范围界定大部分采取原则规定、具体列举和兜底条款相结合的办法,我们江西省人大常委会2015年制定的《江西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采取定义加列举和兜底条款的方式,但有些条款过于原则、笼统,没有作出全面、具体的界定和说明。导致难以把握和精准实施。根据中央实施意见精神,由省委牵头,省人大常委会和省人民政府已着手进行修改完善。

哪些事项应纳入事项范围?根据中央实施意见,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范围主要有:审查批准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预算的调整方案,审查批准本级决算,审议通过城市总体规划的修改,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法律明确规定属于本级地方人大常委会职权的其他事项;根据法律法规,从实际出发,讨论决定属于本行政区域内的加强民主法治建设的重大措施以及城镇建设、重大改革举措、重大民生工程、重大建设项目等重大事项。各县市区要根据中央、省、市的实施意见,从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出发,因时因地制宜来界定事项范围,不能事无巨细、项项介入,否则会影响政府行政权的高效行使。

第三、机制要健全。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健全机制是方略。各级人大常委会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过程,实际上是一个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过程,这就需要切实可行的工作制度和严格规范的程序作保障。

一要建立党委、人大、政府协调机制。为正确处理好党委决策权、人大决定权、政府行政权的关系,人大常委会应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制度,建立健全同级党委决定重大问题事先与人大沟通制度,建立健全人大与“一府两院”联系沟通制度。

二要建立议案提出程序。“一府两院”提出的议案,由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提请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5人以上联名向人大常委会提出的议案,由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是否提请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或者先交人大常委会有关工委审议或者研究提出报告,再由主任会议决定是否提请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三要建立调查研究程序。人大常委会会议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之前,主任会议应安排有关工委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必要时可以举行听证会或者公开征求公民意见,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四要建立审议决定程序。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关于重大事项的议案,提议案人应向常委会报告议案提出的理由、依据及作出有关说明。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要认真进行审议,并进行表决。决议决定通过后,人大常委会应发布公告予以公布,并及时以公文形式送达“一府两院”执行或办理。

第四、落实要监督。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落实是关键。人大常委会作出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情况,关系到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实际效果,也关系到人大及其常委会在人民群众中的影响力。我们人大常委会要结合运用监督权,通过组织代表视察、执法检查、专题调研、听取专项工作汇报等形式,对“一府两院”贯彻决定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定期检查督办,防止作出的决定在执行过程中走样。对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和提出的重要审议意见不执行、不办理的,人大常委会可以依法提出询问、质询,组织特定问题调查,撤职案。

总而言之,重大事项决定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我们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为党委和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保驾护航,为保证宪法法律的有效实施、保障公民各项合法权益、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做出积极贡献。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