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的民族宗教工作,对象特别,性质特殊,问题复杂,反映敏感,一旦处理不当就会引起很大反响,直接影响社会和谐稳定。近年来,信州区人大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心连心”。密切与少数民族群众的相互联系与感情,支持两个畲族村(社区)和回、维吾尔等信仰伊斯兰教的少数民族开展形式多样的联谊活动。通过春节走访等形式,与少数民族流动人员交朋友、解难题、叙友情,密切干群关系。
二是 “暖人心”。积极为少数民族群众和民族村(社区)办实事办好事,着力解决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解决信奉伊斯兰教少数民族的特殊困难,帮助修缮了清真寺。
三是“稳民心”。积极帮助少数民族人员维护合法权益,妥善处置涉及民族关系的矛盾和纠纷,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近几年汪家园棚户区改造,涉及征用土地用于拆迁安置房的建设,当时,畲、汉村民抵触情绪相当大,我们要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调查研究,制定符合少数民族特点的相关措施,同时对少数民族拆迁户做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他们服从市政建设的大局和整体规划,确保了征地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了民族团结、社会稳定。
虽然我们在开展民族宗教工作方面进行了一些探索,也取得了一些成效,但离法律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如: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有时得不到当地汉族群众的尊重和理解,一些侵害少数民族权益的行为时有发生,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管理服务不够等还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我们要不断地学习好的做法、好的经验,不断探索新的监督途径,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奋力开创民族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