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8日上饶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上饶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18年市直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的报告(草案)》,经过审议并根据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18年市直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批准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草案)》。

会议同意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在审查报告中提出的审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