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对坚定政治信仰、坚持党的政治领导、提高政治能力、净化政治生态提出明确要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支撑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根本政治制度;人大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做好新时代的人大工作,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必须坚决防止和克服忽视政治、淡化政治、削弱政治的倾向,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要求落实到人大工作的实践之中,融入到人大的各项工作之中,始终保持人大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促进人大事业开新局、谱新篇。

一、加强政治建设,就要坚定理想信念、提升工作追求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理想信念是我们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指出没有理想信念或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就会产生一系列连锁反应。作为人大机关干部,要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修身立业的“压舱石”,时刻拧紧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总开关”,做到任何情况下都信念不改、初心不忘,筑牢精神支柱、扎牢信仰之根,牢固树立“四个自信”,在事关道路、理论、制度等大是大非面前,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提高政治鉴别力,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做好人大工作的精神动力。近年来,为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创新发展,中央18号文件、省委有关文件先后下发,省、市分别研究制定了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实施意见和办法,这些相继出台的有关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完善人大制度的重要文件,给基层人大工作提出了新的课题、赋予了新的使命。我们要从坚定理想信念、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进人大工作和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不断增强做好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加强政治建设,就要坚持党的领导、把握正确方向

就基层人大而言,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做好人大工作的灵魂,切实增强“四个意识”,主动把人大工作置于党委的工作大局之中。要积极推动党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无论是开展监督工作,还是讨论决定重大事项,都毫不含糊地贯彻党委意图,坚定不移地执行党委决策,确保党委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本地人民的共同意志,真正做到在党委的领导下统一行使国家权力,确保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既合理分工又相互协调,形成推动发展的强大合力。要坚持重大事项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在召开重要会议、开展重大活动、决定重要事项时,及时向党委请示报告,争取党委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和支持,做到一个目标一条心,一个方向一股劲,更好地发挥人大的职能作用。要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党组的作用。切实发挥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紧紧围绕本地发展大局开展工作,保证党委的要求在人大工作中得到落实,保证本地各级人大组织、人大干部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委保持一致,以实际行动实现和维护党委对人大工作的领导。

三、加强政治建设,就要强化责任担当、服务发展大局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担当精神,指出担当大小体现着干部的胸怀、勇气、格调,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当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诚信之州,美好之城”建设,是全区工作的大局。人大要自觉在大局下定位,主动在大局中作为,紧贴区委工作中心抓重点、议大事、作决定,倾心履职服务,形成推动信州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强大合力。要把服务发展作为人大工作的第一要务。围绕省、市、区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十三五”规划的推进实施,紧贴我区工作大局,紧扣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大对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棚户区改造征迁、重点项目建设、年度计划预算执行等方面的监督,努力为我区创新发展、转型发展加油助力、鸣锣开道。要把促进法治作为人大工作的基本职责。充分发挥人大在法治建设中的主导作用,以维护、推动、监督法制的实施为己任,推进人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建立会前学法制度,根据监督议题,有针对性地定期组织学法。坚持干部任前法律考试和任后宪法宣誓制度,增强公职人员的宪法意识。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努力推进地方性法规和人大作出的决议决定的贯彻实施。按照“选准角度、掌握尺度、把握力度”的原则,严格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监督权和人事任免权,加强对“一府两院”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支持和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确保法律法规得到更好的贯彻实施,为建设“诚信之州,美好之城”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四、加强政治建设,就要在传承中创新、务求监督实效

人大监督是我国监督体系中最高层次、最具权威、最有法律效力的监督。每一名基层人大干部,都要从讲政治的高度,以对党和人民、对宪法和法律高度负责的态度履职行权,秉承“继承是为了创新、创新是最好的继承”的理念,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正确监督、有效监督”的要求,着力推进探索创新,增强人大工作活力。要着力推进工作制度创新。按照新的形势和要求,尽快对原有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为进一步提高人大工作质量提供保障。同时,按照中央和省市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谋划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相关办法,提交党委常委会讨论通过后实施,让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成为常态。要着力推进监督实践创新。遵循“总结、继承、完善、提高”的基本原则,主动把“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融入到人大工作实际。把握工作规律、定准自身位置,主动寓服务于监督之中,在服从党委决策部署、服务本地发展大局上,积极探索人大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机制,确保本地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人大的监督工作跟进到哪里;主动寓支持于监督之中,与“一府两院”加强事前沟通,突出事中监督,注重事后跟踪,最大限度凝聚监督共识;主动寓有效于监督之中,坚持问题导向,抓住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民生热点问题,综合运用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专题询问、执法检查、工作评议等手段,加强上下级人大的协同联动,形成监督合力,以“恰到好处”的工作境界,在监督工作上力求做到位、有实效,真正做到忠诚担当不越位、积极作为不错位、树立权威不缺位。要着力推进代表工作创新。通过充分发挥代表在参与决策、监督促进、桥梁纽带和模范带头等四个方面的作用,最大限度地为全区合力推进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减阻力、增动力。同时,着力抓好基础性工作,加强学习培训,每年组织全体代表集中培训;加强代表联系,建立镇街党政负责人联系人大代表制度,明确镇街人大主席(主任)走访接待代表日;加强履职保障,确保所有区人大代表每年至少参加一次区人大的会议或活动,强化建议督办、畅通知情知政渠道,并通过评选表彰组织代表撰写建议先进代表团、优秀代表、优秀代表建议等,激发代表的履职热情。

五、加强政治建设,就要站稳群众立场、始终履职为民

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群众立场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政治立场,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既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具体体现,也是人民代表大会这一根本政治制度设计的本质要义,更是我们做好人大工作的出发点、落脚点。作为在基层人大工作的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倍加珍惜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使人大工作深深扎根于人民群众之中。要把服务群众作为人大工作的天职。从群众所盼所急着眼,从群众所思所想出发,自觉站在群众的立场想问题、办事情,谋划和推进人大工作,真正做到民之所望、政之所向,群众忧心、人大关心。要保持好传统,通过公开征集议题,把人大工作建立在充分的民意基础之上,真正做到“人大干什么,群众说了算”。要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己任,聚焦富民难题,督促落实民生政策,及时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重点加强对学前教育、群众文化、农民工工资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等工作的监督,推动解决一批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现实问题,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要把依靠群众作为人大工作的力量源泉。进一步改进调研方式,探索“互联网+”与民意在人大工作中的深度融合,更好地收集民情民意,更准地把握群众的思想脉搏;坚持监督工作预告制,所有监督议题提前在新闻媒体发布公告,进一步扩大选民对人大工作的参与度,让人大工作更接地气、更具实效、更得民心。

六、加强政治建设,就要严守纪律规矩、注重自身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靠什么管,凭什么治?就要靠严明纪律”。讲规矩,守纪律,不仅是党员的基本义务,更是对党员干部党性的重要考验和对党忠诚度的重要检验。我们要时刻绷紧纪律和规矩这根弦,自觉把“建强自身,打牢基础”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以过硬的作风建设和队伍建设,努力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要抓好常委会建设。巩固人大工作的好基础,发扬常委会自身建设的好传统,继续坚持组成人员履职登记、述职评优、集中学习等做法,完善中心发言人、专项工作报告票决制等制度,促进常委会高质量、高水平履职。要抓好专委会建设。在明确财经、法制、社建三个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和工作计划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新机构的运行模式,充分发挥三个专委会的职能作用,不断提高法律监督、财经和预算监督水平。要抓好人大机关建设。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坚持每月一次集中学习制度,丰富学习内容和形式,把红色教育的心得成果运用到工作实际中去。加强机关人员考核管理,建立健全责任清单、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完善协调机制、执行机制、队伍建设机制,为常委会和人大机关高效运转提供保障。要抓好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再细化、再落实,组织机关全体党员进一步加强党章、党纪、党规的学习教育,坚持问题导向,着力增强常委会党组、党支部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严格执行“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教育机关党员干部主动适应从严治党的新要求,以更强的党性意识、政治觉悟和组织观念要求自己,切实把纪律规矩立起来,切实增强守纪律、讲规矩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作为机关党员领导干部要时刻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坚定和行动上的高度自觉,时时处处高标准、严要求,凡是要求党员、干部做到的自己必须首先做到,凡是要求党员、干部不做的自己必须首先不做。要始终坚守一个原则,就是党章党纪要求的坚决做到,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委有关规定明令禁止的坚决不做,真正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徐文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