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13日上饶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上饶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江涛所作的《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年来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4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市委三届六次全会精神,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更加注重提高队伍素质,规范司法行为,坚持为民务实,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打造上饶宜居宜游的自然生态、绿色崛起的经济生态、安全和谐的社会生态、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