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
2013年6月28日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现根据会议审议情况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会议认为,2009年新的消防法实施以来,市政府重视消防工作,把贯彻实施消防法作为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促进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来抓。通过强化宣传教育、完善体系建设、夯实基础管理、强化执法监督、提升救援能力等措施来贯彻消防法,确保了防火形势和队伍管理双稳定,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我市贯彻实施消防法虽然取得了较大成绩,但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全民消防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不少群众缺乏必要的消防常识和逃生技能,自防自救能力较弱;二是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尚有差距,一些职能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消防主体责任意识不够强;三是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队站建设还不能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四是部分单位和场所特别是市中心城区消防隐患较多;五是消防监管和宣传教育还存在漏洞,社会化的消防基础工作仍有空白和盲区;六是消防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七是农村消防工作总体上仍较薄弱。
为推进我市进一步贯彻实施消防法,会议提出如下建议:
1.继续加强领导,完善消防监管体系。建议市政府要加强对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和各级政府履行消防工作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要加强部门与部门之间 的信息沟通、资源共享和配合协作。要发挥企事业单位的消防责任主体作用和村(居)委会、社区的协助作用,夯实消防安全工作社会基础。要深入推进消防工作“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积极组织开展农村和城市社区消防安全达标创建活动 ,进一步提升全市消防工作社会化管理水平。
2.继续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全民消防意识。市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要积极拓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内容和培训范围,不断深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力度,形成消防宣传合力,增强宣传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把各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重点防火单位和岗位的职工、公众聚集场所的经营者以及外来务工人员作为教育培训的重点对象,把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常识、常见火灾的扑救方法和不同情况下的自防自救作为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有计划地组织消防宣传教育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活动,广泛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和自防自救知识,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形成“人人了解消防、人人关注消防、人人参与消防”的良好氛围。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培训工作,重点培训特殊岗位、特殊工种工作人员以及志愿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提高其业务技能和实战能力。增强宣传和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同时,政府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采取多种形式,广泛组织开展《全民消防安全教育纲要》的宣传贯彻工作,并把这项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的考评内容,推动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群众参与”的消防工作新格局,努力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切实增强全社会消防安全素质。
3.继续落实好消防安全责任制,进一步提升消防救援技能。认真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关于消防工作的规划,使消防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认真研究和解决城市消防规划编制、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等基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保证城市消防布局、消防站、消防通讯、消防供水、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落实到位。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信息沟通、配合协作,提升消防工作整体合力。加强队伍建设,深化消防救援技能建设,努力从一般火灾救援向综合的应急危难救援方向深化,从简单救援技能手段向高科技救援技能手段深化。加快推进消防站的建设,尽快发挥作用;加强公安消防部队在灭火救援、个人防护、车辆装备等方面的建设,着力改善公安消防部门的办公、装备等条件,确保指挥、调度、救援工作的需要。要督促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特别是生产经营单位不断完善消防安全设施;高度重视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将其纳入城市建设和改造规划同步实施,并建立建设管理对接机制,建设部门要及时将市政消防设施的建设情况抄送公安消防部门。对损毁的市政消火栓,要落实责任主体,限期整改,确保消防设备始终保持良好的备战状态。
4.继续加大资金投入,夯实基础,提高防火灭火和救援能力。市政府应按照消防法的规定,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确保消防有钱办事,有人干事,不出大事。进一步完善消防工作经费保障机制,确保与经济发展同步增长;进一步完善消防专业队伍的布点工作,满足经济发展对消防灭火工作的要求。加大相关经费投入,以提高消防专职队员的待遇水平。加大对社区消防设施建设经费的投入,以提升社区防控火灾水平。
5.继续加大执法监督力度,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在新建项目规划、设计、立项、审批过程中密切配合,确保消防安全基础建设规范达标。对于新建项目违反消防规定,造成新的隐患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将此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公安消防部门要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摸清底数,加强排查整改力度,对重点单位、重要部位、重大隐患实行挂牌限期整治,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加强建设工程的源头指导、管理和服务,主动帮助防火单位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消除建筑消防设施隐患。同时,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不断提高服务人民、服务经济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办事效率。要进一步健全和落实执法责任制,推动消防安全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6. 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规范消防队伍的管理。在现有现役消防人员不足的情况下,要加大合同制消防队伍,乡镇专兼职消防队伍,企事业专职消防队伍,群众志愿、义务消防队伍的建设力度。公安消防部门要切实加大对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的业务指导,采取培训班、现场指导等多种形式,加强执勤训练、灭火预案制定、熟悉、演练以及灭火救援技、战术等方面的培训,通过组织开展业务竞赛、评比表彰等活动,增强队伍的活力,提高队伍的战斗能力,更好地发挥消防队伍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要进一步加强公安消防队伍的廉政意识,做到廉洁自律、秉公执法。
7.继续加强探索实践,进一步做好农村消防工作。把农村消防工作同开展农村平安创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有机结合起来,督促乡镇和派出所更好地履行消防安全工作职责,真正将农村消防工作纳入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抓好日常消防监督管理。要按照因地制宜、讲求实用的原则,加强乡、村义务消防队建设,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在消防工作中的作用,切实加大投入,保障基层的基本消防装备。同时要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增强自身消防意识和基本逃生自救能力,实行群防群治,营造良好的农村消防安全环境。
上饶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3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