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玉山县委、县人大常委会通过会议学习、新媒体、代表联络站、宣传标语等举措,全力抓好《决定》学习贯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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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及时组织学习,提高宣传效果。3月3日,在县委常委会会议上,与会人员集体学习了该《决定》。2月25日晚,县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组织主任会议成员就《决定》的内容进行原原本本的学习,会议要求全县各级人大干部和各级人大代表认真学习领会《决定》精神,提高思想站位,发挥好代表的带头示范作用,宣传好《决定》精神,执行好遵守好监督好《决定》内容落实,从自身做起坚决杜绝食用野生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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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运用新媒体,全方位宣传。自《决定》公布以来,县人大常委会第一时间就运用常委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将《决定》全文进行刊登,并利用人大代表联系群传达给各个代表。同时,积极协调宣传部门安排新媒体进行宣传报道,玉山电视台在收看的黄金时期全文连续播发,及时向全县广而告之。

三是依托乡镇人大,做好基层宣传 。县人大常委会立即通过乡镇人大工作群发出倡议,要充分发挥作用,积极依托乡镇街道工作群、乡镇街道、村居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站等平台,动员辖区内的县乡人大代表及时向群众宣传《决定》内容,充分利用宣传栏、村居大喇叭等进行宣传,同时,要求把《决定》张贴到每个社区、村组,做到自然村全履盖,群众家喻户晓人人皆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