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朱寅健主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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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审议了《上饶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上饶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草案)》。朱寅健强调,要坚持依法立法,吃透上位法,不抵触,不矛盾,不越权;坚持立法为民,把立法工作作为党史学习教育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体现;坚持科学立法,立足上饶实际,做到有的放矢,达到精准管用,体现上饶特色。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20年度市本级上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安排使用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朱寅健指出,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主动对接政策、加强监管,切实提高上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绩效;要进一步压实责任、提高预警、加强防控、从严执法,确保我市林业生态安全。

会议还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朱寅健希望被任命同志加强学习,恪尽职守,勇于担当,廉洁自律,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为“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打造现代化大美上饶”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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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卫平、张祯祥、祝美清、余接成、胡伟、杨建林、潘表光,秘书长夏秀川出席。

副市长俞健、胡剑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黄武,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严宏,市监察委员会负责同志列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