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86次主任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朱寅健主持并讲话,副主任余接成、杨建林,秘书长夏秀川出席。

 

 

会议研究并原则通过了《上饶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三审草案审议稿)》,决定提交市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

朱寅健强调,《上饶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三审草案审议稿)》是促进我市创建文明城市的法律保障,对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和促进文明行为有重要意义,要广泛汲取意见、借鉴经验,进一步完善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