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2月22日在上饶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代院长     江  涛

 

各位代表:

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大会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一、六年来的主要工作

市一届人大会议以来的六年,是我市大开放、大变革、大发展的六年,也是我市法院工作全面发展的六年。六年来,全市法院在市委的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抓住“公正与效率”这一主题,依法履行审判职能,稳步推进法院改革,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各项工作不断进步。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1、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审判执行工作进一步加强。六年来,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29753件(数据统计时间为2000年11月至2006年10月,下同),审(执)结128631件,结案标的金额达73.57亿元,其中市中级法院(下称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8681件,审(执)结8547件。积极参与“严打”整治斗争,依法惩处各类刑事犯罪,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侵犯财产以及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等犯罪,惩处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认真办理减刑、假释案件,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市法院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12095件,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罪犯中,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死刑的有1534人,其中审结职务犯罪案件536件665人,有30名县处级以上干部被追究刑事责任。市法院审结一、二审刑事案件1819件。坚持平等保护原则,注重做好调解工作,依法妥善处理涉及国有企业改革、涉农、群体性诉讼等民商事纠纷案件,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全市法院共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79548件,其中市法院审结一、二审民商事案件5421件。一审案件的调解、撤诉率达58.7%,即近六成的案件通过“和谐”方式结案。坚持合法性审查原则,审理了一批涉及规划、计划生育以及劳动争议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行政案件,促进依法行政。认真审理国家赔偿案件,促进行政、司法活动规范化。全市法院共审结各类行政案件990件、国家赔偿案件20件,其中市法院分别审结251件和10件。加强和改进执行工作,适时开展清理未结执行案件活动,全市法院共执行各类案件33335件,执行到位标的金额18.2亿元,其中市法院执结353件。加强审判监督和业务指导,审结申诉、申请再审案件1771件,审结再审案件872件,其中市法院分别审结407和286件。

2、不断强化宗旨意识,司法为民措施进一步落实。通过实行诉讼指导、风险提示,引导当事人正确行使诉讼权利。通过推广简易程序的适用,设立巡回法庭、墟日法庭、假日法庭等,快速便捷地解决群众的纠纷。全市基层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商事案件41998件,占全部一审民商事案件结案总数的57.5%。通过开展司法救助,加大对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力度,仅2002年以来就对3833件案件的当事人减、免、缓交了诉讼费,总额达1479.6万元。通过改革执行收费制度,减轻申请执行人经济负担,受理执行案件一律不预收申请执行费。依法妥善处理、及时执行涉及下岗职工、农民工、城乡困难群众利益的案件,开展涉农、劳动报酬和赡养费及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专项执行活动,切实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认真做好涉诉信访工作,共处理人民来信来访15921件(人)次;在2004年以来开展的集中处理涉诉上访工作期间,共办结涉诉上访案件179件,办结率达88%。

3、努力增强创新意识,法院改革进一步深化。在审判制度改革方面,深化审判长选任改革,进一步规范审判委员会、院长、庭长、审判长的职责及相互关系;完善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增强宏观指导职能;实行书记员单独序列管理制度改革,积极开展向社会公开招录书记员的工作;认真做好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培训工作,280名人民陪审员经过法律专业培训已于去年5月上岗履职。在审判方式改革方面,认真落实公开审判制度,实行排期开庭,强化庭审功能;积极推行减刑、假释案件公示、听证和申诉、申请再审案件听证、合议制度,增强审判工作的公开性。在审判管理改革方面,以审限管理为重点,不断强化审判流程管理。坚持案件质量评查,严格执行改判、发回重审案件通报分析制度。不断健全完善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的执行工作机制,普遍设立了执行裁判机构,实行执行裁决权、实施权相分离的工作模式。办案质量与效率不断提高,全市法院案件上诉率由原来的8.2%降到现在的7%,一审服判息诉率达93%;全部改判、发回重审案件占一审结案数的比例由原来的1.59%下降到现在的0.9%;案件审结率由原来的88.7%提高到现在的93.04%,未结案件数逐年下降。

4、加强教育和监督,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提升。全市法院坚持从教育、培训、管理、激励、监督等方面下功夫,狠抓思想政治、业务、廉政等建设,队伍的思想觉悟、司法能力、审判作风都有了新的提高。六年来,涌现出以“全国模范法院”广丰县法院、“全国优秀人民法庭”万年县法院青云法庭和“全国十大见义勇为好司机”李向东、“十大感动上饶人物”李亮星等为代表的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有51个集体、69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机关表彰。全市法院先后组织开展了“公正司法树形象”、“星级创优”、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主题活动,以及创建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文明型、廉洁型“五型”法院活动,继续抓好学历教育,加大法官岗位培训力度,强化调研、宣传工作,不断提升法官队伍的整体素质。目前全市法院干警中本科以上学历的占58.3 %,比2000年初上升了19.7个百分点。实行警示谈话和廉政勤政、办案质量、工作质量保证金制度,加大对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六年来,全市法院有32名违纪人员被立案查处,有4人被追究刑事责任,进一步纯洁了法官队伍。

5、坚持求真务实,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发展。在各级党委、人大、政府的高度重视、关心和支持下,司法环境进一步改善,各地普遍要求不得组织法院参加行风评议、行政执法或要求法院从事招商引资等活动。全市基层法院的派出人民法庭已落实为副科级,中级法院、基层法院执行局分别升格为副县级、科级机构。法院干部的职级待遇也不断得到提高。“两庭”建设取得了重大进展,目前有10个法院获得审判综合大楼建设立项,已建成5个,在建3个;有46个人民法庭获得建设立项,已新建12个,改扩建9个,在建13个。加强对基层的工作指导,开展了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达标创优”活动,不断促进基层法院工作水平的提高。

过去的六年,全市法院各项工作有了长足的进步,也积累了一些宝贵的经验,这些经验既是我们过去工作发展经验的总结,也是我们今后继续推进工作必须始终坚持的原则。

第一,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是法院不断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全市法院自觉把自身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坚持重大事项、重大问题报告制度,对重要部署、重大改革措施以及重大案件,主动向党委请示报告,把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统一起来,把执行党的政策与执行国家法律统一起来,确保审判事业在党的正确领导下不断推向前进。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坚持法院工作报告制度,认真办理人大常委会交办的事项和督办的案件。积极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法院,旁听案件庭审,收集、采纳人大代表的反馈意见,改进审判工作。六年来,我院办结市人大常委会转交的人民群众来信329件,市人大内司委交办的重要案件58件,全市法院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法院1532人(次),旁听审判1056人(次)。

第二,自觉服从服务大局,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是人民法院工作的重大政治责任。全市法院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中心任务以及全市大局开展工作,先后出台了为促进和谐创业、富民兴饶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的工作意见等文件,开展“走千家企业”活动,召开企业代表座谈会,开展涉农案件专项调查,提出了指导性调处意见。同时,紧紧依托审判工作,开展送法进企、进校、进村、进社区“四进”活动,妥善处理各类纠纷案件,充分发挥各项审判职能,努力为建设和谐平安上饶营造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实践证明,只有紧紧围绕、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大局开展审判工作,才能保证审判工作沿着正确的方向健康发展,才能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促进社会更加稳定、经济更快发展。

第三,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是司法活动赢得人民群众信任支持的前提条件。全市法院不断强化实体公正、程序公正与讲求效率并重的理念,通过规范司法行为、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制定办案规则、加强廉政建设、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等,确保案件审判质量,树立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同时,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宗旨意识,采取了一系列便民诉讼措施,切实解决群众不会打官司、打官司“费时、费力、费钱”的问题。这些实实在在的举措得到了群众的肯定和赞扬,使我们的各项工作赢得了群众的理解、信任和支持,拥有了取之不尽的动力和源泉。

第四,坚持更新理念,稳步推进改革,是法院工作不断创新前进的动力源泉。全市法院顺应时代要求,逐步树立了依法独立审判、公开与公正、实体与程序并重、平等保护等一些现代司法理念,并以它们为指导,按照最高法院的统一部署和省高级法院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开展了以公开审判为核心的审判方式改革、以流程管理为中心的审判管理改革,以及设立速裁法庭等简化诉讼程序的改革,等等。通过改革,全市法院内部机构进一步理顺,法官职业素质得到加强,案件审判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这充分证明,以现代司法理念为指导的改革是法院工作不断前进的动力,只有更新观念、锐意改革,才能激发法院工作的活力,不断促进法院工作迈上新台阶、达到新水平。

第五,坚持抓好基层建设,提高队伍素质,是保障司法公正与效率的坚实基础。在过去的六年里,我们秉承重视基层基础建设的优良传统,坚持重心下移、抓基层、打基础的工作思路,以强化基层队伍建设为重点,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通过开展各项专题教育活动和多形式、多层次的培训工作,基层法官队伍的整体素质进一步增强,审判作风进一步改善,基层法院及其派出人民法庭的审判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高。基层建设取得的可喜进展,为推动全市法院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各位代表,六年来全市法院工作之所以能够取得以上成绩,是市委正确领导,人大监督支持,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请允许我代表全市两级法院,向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级党政组织、群众团体、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社会各界反映法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我们工作中面临的困难仍未得到很好解决:一是法院队伍整体素质和专业化程度与新形势对审判工作的要求还不相适应,法官的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少数案件的办案质量和效率还不高,裁判说理不到位,办案的社会效果不佳;三是仍有个别法官违法违纪受到查处,严重损害了人民法院的形象;四是应对涉诉上访缺少有效手段、排除执行阻力仍然困难,执行难问题还比较突出;五是有的法院经费紧张,基本建设负债沉重,装备相对落后,影响了审判工作的正常开展;六是市法院对基层法院监督指导还须进一步加强等等。我们将立足加强自身建设,争取各方重视、理解和支持,采取积极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今后五年的工作打算

今后五年,全市法院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方针,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积极践行 “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以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为主线,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维护公平和正义,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把上饶建成四省交界区域中心城市和快速发展地区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据此,工作中,要着力“五个重点”,实现“五个新”。

1、以促进和谐为重点,认真履行审判职能,在服务全市工作大局上有新作为。要牢牢把握大局,紧紧围绕市第二次党代会确定的奋斗目标和发展思路,维护好、实现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惩罚犯罪、化解矛盾、减少纠纷、促进和谐,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为上饶和谐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刑事审判要坚决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重点打击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及有组织犯罪,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依法严惩贪污、贿赂、渎职等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以及商业领域的行贿受贿犯罪。坚持打击与预防并重,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不断健全、完善预防和减少犯罪的工作机制。加强刑事司法领域的人权保障,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严格执行罪刑法定、罪刑相适应和无罪推定原则,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坚持实体法与程序法并重,确保办案质量。要积极做好最高法院统一行使死刑核准权的各项应对措施,严格控制死刑适用。

民事审判要以消除对立、促进和谐为目标,认真执行调判结合的审判原则,加大诉讼调解、和解力度,促进多渠道解决纠纷机制形成,尽量用“和谐”的方式解决当事人之间争议,努力做到案结事了。进一步加大商事、知识产权案件审判力度,着力维护诚信有序的交易秩序,推动全民创业司法导向的形成,促进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依法稳妥处理婚姻家庭、劳动争议和涉农案件,注重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和谐、邻里和睦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行政审判要充分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注重运用司法手段支持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进一步加强行政协调、司法建议和国家赔偿审判工作,减少社会对立面,维护社会和谐。

执行工作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依法公正高效地采取各种强制措施,穷尽执行方法和手段,最大程度地实现申请执行人的债权。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严肃执行纪律,切实保障执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申诉信访工作要着力在保障当事人行使申诉权、提高甄别处理效率上下功夫,落实判后答疑制度,依法引导有理访、控制无理访、制裁违法访,从源头上减少涉诉信访;进一步健全涉诉信访工作机制,着力解决信访群众的合理诉求。

2、以能力建设为重点,强化队伍教育管理,在提高法官整体素质上有新进展。要围绕“思想上想干事、工作上能干事、廉政上不出事”的工作目标,以增强司法能力为重点,持之以恒地抓好法院队伍建设。

一是以提高素质、改进作风和增进团结为重点,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进一步增强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

二是继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扎实推进“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不断健全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教育、引导广大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进一步端正司法理念,强化宗旨意识,增强司法能力。

三是从法官队伍的实际状况出发,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通过学历教育、在岗培训、技能竞赛等多种形式,着力提高法官的五种能力,即服务大局、适用法律、驾驭庭审、撰写文书和解疑释惑的能力。

四是坚持严格管理、从严治院,狠抓各项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的落实,突出思想教育和监督管理两个环节,努力形成廉洁自律、严肃惩戒、严格防范的廉政建设体系。要继续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对利用审判权和执行权贪赃枉法、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人和事,坚决予以查处,绝不姑息。

3、以完善机制为重点,践行公正效率主题,在推进法院改革上有新突破。要围绕公正与效率法院工作主题,着力完善审判执行工作机制,按照积极稳妥、循序渐进、依法改革、依靠党的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支持的原则,积极探索,稳步推进以下几项改革措施:

一是继续通过加强审判流程管理机制建设,全面实行以审限监控为中心的案件流程管理制度,努力以优质服务、快捷审理减轻民负,解除民忧。通过加强审判质量管理机制建设,推进“办精品案件,创公信品牌”活动,重视探索、深化审判监督改革,努力以铁案质量提高司法公信力。

二是深化刑事审判方式改革,简化被告人认罪案件的审理程序,加大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和轻微刑事案件的调解力度,努力实现轻罪刑事案件一审终了,提高审判效率,化解社会矛盾。

三是积极探索民事审前程序的构建,建立、完善以最大限度公开证据、防止证据突袭、平衡举证能力为核心,有利于促进当事人在预知诉讼风险前提下和解的民事审前程序。

四是坚持审判与调解并重、说理与诠释并举,进一步公开证据采信、认定事实的理由,公开适用法律的理由,大力增强民事裁判文书的说理性。

五是改革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的程序、方式和表决机制,完善议事规则,重视审委会专职委员的设置及职能发挥。

六是在党委的领导下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完善人民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强化执行威慑机制建设,形成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合力,继续集中清理执行积压案件,不断探索解决“执行难”的新途径。

4、以落实监督为重点,不断改进审判工作,在促进公正司法上有新成效。在强化和落实内部监督措施的同时,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牢固树立“监督就是理解,监督就是支持”的理念,积极构建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工作的新机制,实现接受人大监督工作的规范化和经常化。主动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监督法院工作提供方便,确保司法权在监督中运行。坚持重要工作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制度,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做好经常性联络工作和旁听审判活动的组织工作。开展“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法院活动日”活动,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更大范围走“近”法院、监督法院创造条件。全面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保障人民陪审员依法行使审判权。进一步增强法院工作透明度,落实案件流程中的公开措施,开辟便捷的裁判文书查阅渠道,逐步做到重大案件生效裁判文书上网公开。坚持新闻发布会和新闻发言人制度,主动向社会发布法院的重要信息和裁判标准。与媒体共同举办法治专栏,使其成为人民群众学习法律、了解法院、维护司法权威的有效载体。

5、以基层建设为重点,加大工作指导力度,在法院整体形象上有新提升。要坚持重心下移,始终把工作的注意力和着力点放在抓基层、打基础、树形象上。在毫不放松地抓好市法院自身工作的同时,认真履行对基层法院的监督、指导职责。建立健全院领导联系点制度,加强对基层工作的调研和指导。加大对基层法院的审判考核力度,继续深入开展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达标创优”活动,不断改革监督、指导的方式方法,增强监督指导的针对性、科学性和权威性。要提高基层法院依法独立审判的意识和能力,完善通过二审指导基层法院审判的监督指导机制,狠抓对二审改判、发回重审案件定期分析通报、责任追究制度的落实,切实提高基层审判质量。

要紧紧依靠党委、人大、政府的领导和支持,推进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硬件建设,力争用三年时间完成46个人民法庭建设任务。全面推广设立巡回法庭、开展巡回审判的经验,在未设人民法庭的乡镇,设立巡回办案点,配备巡回审判车辆,对巡回审理效果更好和当事人行动确有不便的案件就地办案,以案说法。各基层法院,对自己管辖范围的案件,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决定到人民法庭或基层法院直接起诉。要认真解决法院工作中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加大对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力度,切实践行“三项承诺”,确保有理无钱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确保有理有据的当事人打得赢官司,确保打赢官司当事人的权益依法得到兑现,让人民群众既看到司法在打击犯罪维护稳定方面的权威,又感受到司法在维护群众利益方面的人文关怀。

各位代表,在上饶蓬勃发展的大好形势下,我们有决心在市委的领导下,紧紧依靠人大的依法监督支持、政府的重视关心、政协的民主监督和帮助以及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高扬“树正气、顾大局、讲团结、求发展”的主旋律,开拓创新,勤奋努力,围绕市委提出的加快建设区域中心城市和快速发展地区的目标,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新上饶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