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29日在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今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以下简称教师法)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组在赵小忠副主任的带领下听取了市政府及教育局、发改委、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贯彻执行教师法的情况汇报,对上饶县、玉山县、婺源县和德兴市进行了重点检查,听取了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情况汇报,召开了教师座谈会,听取教师们对教师法落实情况的看法和意见,并实地察看了上饶县中、七中、玉山一中、端明、瑾山小学、天佑中学、紫阳中学、银城一小,了解各个学校的教学管理、校舍建设情况。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实地察看,检查组对我市贯彻执行教师法的基本情况有了较为翔实的了解,现将执法检查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执行教师法的基本情况及主要成效

(一)加强宣传,出台政策,形成尊师重教氛围

各地坚持把学习宣传《教师法》作为做好教育工作的重要基础工作来抓,通过多种渠道,运用多种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学习宣传活动。一是利用媒体进行广泛性宣传。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站、宣传橱窗、宣传标语等积极宣传《教师法》。二是通过学习培训进行针对性宣传。每年都安排专门时间通过自学、讲座、专题辅导报告等形式,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教师法》。三是将宣传《教师法》纳入教师节庆祝活动和教育督导评估内容。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快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逐步完善中小学校长和教师管理体制,合理配置义务教育师资力量,不断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市委、市政府每年表彰100名优秀教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每年在庆祝“教师节”的同时,也大力表彰一批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等;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文明办、市总工会联合开展了“十佳教师楷模”评选表彰活动。每年的教师节,市、县领导都会走访慰问教师,并注重为教师办实事,全市上下形成了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

(二)完善机制,畅通渠道,稳定教师队伍

各地对中小学教师编制实行了动态管理,并根据中小学教师自然减员数和教学需要情况,畅通教师补充渠道,及时补充教师。一是从2009年开始我市启动了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特设岗位计划,鄱阳、余干、横峰、上饶县四个国家级贫困县共落实“特岗计划”3763名;二是做好了全省统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2010年至今共落实中小学教师招考计划1735人;三是启动了定向培养农村中小学教师工作,2007年以来落实定向培养计划3547名,为我市农村学校培养了一大批下得去、留得住、素质高的全科型教师;四是实施了“三支一扶”支教计划,2009年至今共招聘支教教师1600余人;五是安置了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94名。我市中小学教师队伍结构性矛盾得到有效缓解。

我市教育人才递进培养工作正在扎实推进。“中青年骨干教师——市级学科带头人——省级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四个由低到高、依次递进的培养模式已经形成。目前,我市有省特级教师44 名、省级学科带头人120名、市级学科带头人130名、省级骨干教师345名。名师工作室建设正在有序进行,在各级财政的支持下,名师的部分教科研经费及名师奖励经费得到有效解决。德兴市给学科带头人每人每年奖励1200元,小学和初中首席学科教师每人每年奖励4200元,高中首席学科教师每人每年奖励11200元。横峰县制定了《中小学名师、名校、名校长评选办法》,开设了“名师讲堂”,促进了教师的专业成长,实现了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发挥名师在教学中的骨干带头和示范辐射作用。

(三)强化培训,加强教育,提高教师综合素质

一是培训经费基本落实到位。我市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培训的经费不少于学校公用经费的5%已列入了财政预算并落实到位。“按教师工资总额1.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部分到位,上饶县已连续三年按要求将教师培训经费划拨到位,并单独列入预算。二是教师培训计划如期完成。积极开展了以新理念、新课程、新技术和师德教育为重点的教师全员培训,参加远程培训人数达52663 人;组织教师参加了国培计划、省培计划、市培计划、县培计划四个层次的培训;成立了“上饶教育讲师团”,开展了“送教下乡”、“送培下乡”活动。三是注重师德师风建设。市教育局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师德师风教育严禁有偿家教和赌博行为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等文件,各县(市、区)教育局也出台了有关规定和处理办法,各地开展了一系列的师德师风主题教育活动,开展了师德典型的表彰及宣传活动,建立了教师师德档案,明确将师德考核情况纳入教师年度考核中,实行师德考核一票否决制。

(四)深入调研,破解难题,凸显教师职改成效

2012年,我市被省政府确定为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市,先后出台了一个实施方案、六个配套文件,形成具有指导意义和可操作价值的“1+6”政策体系。在改革试点过程中,始终把“控制增量、消化存量、提高质量”作为改革指导方针,把广大教师评聘矛盾问题作为工作的重点。适时出台了《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有关聘用问题的处理办法》,这是一个被教师认同、操作性极强、含金量极高文件。我市目前中小学教师中有38028名中高级教师专业技术人员,未聘用人员多达10871人。其中中学高级未聘2501人;中学一级未聘2368人;小学特高级未聘323人;小学高级未聘5679人。根据现行政策,预计近三年可消化现有的存量数,有效地化解了评聘矛盾,受到教师们的一致好评提高了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

(五)落实待遇,改善生活,保障教师合法权益,

一是教师工资政策落实到位。我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实行了“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教师工资纳入市、县财政预算,由财政通过教师个人工资账户,按月足额发放到位,教师平均工资略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义务教育教师绩效工资按照当地公务员人均年标准由财政予以保障,非义务教育教师绩效工资按照当地其他事业单位人均年标准发放,其中市本级、德兴、万年、余干等地与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同等享受。“三保一金”按规定的年工资总额比例标准缴纳,单位部分由财政负担。退休教师的退休费按规定比例发放。二是实施了教师特殊津贴制度。艰苦边远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特殊津贴按每人每月180元和105元两种标准及时发放到位。婺源县委、县政府还设立了“红烛奖教金”,为120余名一师一校教学点的教师每人每年发放1000元的特殊岗位津贴。三是规范校务管理,推进校务公开。各地各校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教代会和校务公开制度。大力倡导奉献精神和“校兴我荣”的意识,培养教职员工参政议政、当家作主的能力,切实保证教职员工的“知情权”、”选举权”、“表决权”、“监督权”。

二、存在的问题

我市在贯彻实施《教师法》过程中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教师队伍结构不够合理

一是年龄结构不合理,小学教师年龄普遍偏大。民办教师转为公办教师的人员大多数已近退休年龄,全市26752名农村小学教师中,50岁以上的有8025人,占30%。二是专业结构不合理,学科严重不配套。许多农村小学教师不能充分按课程设置配套;三是师资配置不合理。虽然教师队伍数量总体上能满足现阶段全市中小学教学的需要,但受人口居住集中和城镇化进程加快等因素影响,出现了农村中小学生源流失而导致农村小学成班率过低、网点分散;城区学校成班率过高、结构性缺编;农村初中师资相对富余,教学点师资严重短缺的结构性矛盾。

(二)教师待遇尚未完全落实到位

一是由于财力紧张,高中、幼儿园教师的绩效工资与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的绩效工资标准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对此,高中、幼儿园教师反映强烈;二是教师死亡抚恤金由所在学校自筹解决学校不堪重负;三是离岗退养民办教师退养费标准偏低,每月只有400元;四是一些农村小学没有教师住房和食堂,基本的工作、生活条件得不到保障。五是教师工作量过大,一些村级小学及教学点教师存在包班现象。教师工作超负荷,教师的心身健康令人担忧。

(三)教师培训难以满足需求

一是教师工资金总额的1.5%的培训经费没有完全落实到位。我市只有少数几个县财政按排了教师培训专项经费,但离1.5%的比例要求差距还很大,市本级没有安排教师培训专项经费。二是我市原有12所县(市、区)教师进修学校,现单独设置的只有7所,另5所学校与党校、职教中心合并。教师进修学校师资存在年龄偏大、数量不足、多数教师不能上讲台授课现象;学校办学条件较差,经费存在不同程度短缺,难以开展教师培训。

三、建议意见

教师乃教育之本。教师承担着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建设具有良好思想品德和业务素质的教师队伍,促进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发展,是教师法的宗旨,也是贯彻教师法的基本要求。为此,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1进一步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努力实现均衡发展。继续稳步推进教育资源整合。积极维修改造薄弱学校,努力改善办学条件。加快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利用网络平台同步教学,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缩小城乡教学水平差距。调整优化师资队伍。建立教师补充、调配机制。探索建立人员编制动态管理机制。认真抓好各级各类培训,不断提升业务素质和能力。建立城乡双向交流机制,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2、进一步加大政策落实力度,不断夯实教育基础。一是进一步加大对教育工作的财政投入力度,真正做到“三个优先”。即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各地要坚决贯彻执行《上饶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中提出的“各级财政要将必要的教师培训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按照当地教职工工资总额1.5%的比例单独列支”规定,坚决贯彻执行教育部、财政部在《义务教育经费管理使用办法》中指出的“学校确保教师培训经费不低于学校公用经费的5%”的规定,确保教师培训经费落实到位。二是要进一步完善和健全保护教师合法权益的办法和措施,提高教师的福利待遇,确保教师享受养老、医疗、工伤等各项社会保障,教师死亡抚恤金的发放建议参照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办法的通知》由财政统一安排。三是进一步改善农村学校教育教学条件,积极筹措住房建设资金,加大项目投入,妥善解决教师住房问题,稳定农村教师队伍

3、进一步加大教师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教师素质。一要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要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采取各种有效方式,教育引导广大教师忠于教育事业,履行教师职责,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要进行严肃处理。二要加大教师执业培训。多种形式派遣老师到发达地区培训学习,进一步提高我市教师的教学水平,改进授课方式,不断提高教师综合素质。三要以实施教师绩效工资为契机,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激励教师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切实履行教学职责。

代课教师以及教师结构性缺编问题,我们将通过省人大向省政府建议尽快制定出台相关政策,统筹协调解决全省代课教师问题,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并尽快启动中小学教师编制新一轮核编工作。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