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去年8月27日,由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已于今年1月1日起施行。陈寒枫长期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并直接参与了《监督法》起草的有关工作。他结合自己长期的理论研究和工作实践,全面阐述了人大监督工作的特点、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监督的内容和形式等。讲座深入浅出,是一次深刻生动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理论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教育。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部分市人大代表和市人大机关全体干部听取了专题讲座。

去年8月27日,由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已于今年1月1日起施行。陈寒枫长期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并直接参与了《监督法》起草的有关工作。他结合自己长期的理论研究和工作实践,全面阐述了人大监督工作的特点、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监督的内容和形式等。讲座深入浅出,是一次深刻生动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理论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教育。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部分市人大代表和市人大机关全体干部听取了专题讲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