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24日在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周金明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工作安排,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于3月23日至25日赴市商务局、信州区、万年县、德兴市,对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市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基本情况
自2020年1月1日“一法一条例”实施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一法一条例”和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全面扩大开放合作,着力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实现了“稳外资”工作健康有序发展。全市新引进外资企业64家,2020年、2021年全市实际利用外资增幅分别位居全省第一名和第二名。截至目前,全市共有外资企业196家,其中,外商独资企业25家、中外合资企业和港澳台地区投资企业171家。
(一)坚持高位推动,营造了学法用法浓厚氛围。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市政府常务会议对“一法一条例”进行了专题学习,市政府领导以上率下,深入学习“一法一条例”,带动了广大业务干部系统学习,切实增强了服务外商投资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市县联动深入学。自“一法一条例”实施以来,市商务局先后组织了4次全市外资业务培训班,邀请了5位专家进行专题授课。各县(市、区)也分别通过组织培训、专家辅导等方式,形成了学习宣传“一法一条例”的热潮。三是送法进企带动学。面向外商投资企业,积极开展“送政策上门”活动,聚焦外商所关注的公平竞争、知识产权保护和扩大市场准入等问题,宣讲政策法规,及时解疑答惑。四是用好载体广泛学。利用微信、网站、公众号等媒介,集中推送“一法一条例”内容。结合“百万网民学法律”活动,组织开展《外商投资法》专场学习,通过网上答题以赛促学,进一步激发全市广大干部职工学习“一法一条例”的热情,最大程度扩大“一法一条例”的知晓度。
(二)坚持改革创新,规范了外商投资管理行为。一是全面赋予外商国民待遇。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保障外国投资者享有和内资相同的地位和权利。2020年以来,全市没有出现一例外资项目因负面清单而不能落户的情况。二是全面提高审批服务效率。按照“一法一条例”有关规定,及时取消外商投资审批备案制度,大力推行外资企业注册、变更业务“一窗办理”“一网通办”,解决了以往外资企业办事“两头跑”的问题,大幅压缩了各类审批服务事项办理时限。同时,严格落实“一次不用跑”和“最多跑一次”办事清单制,精简合并同类事项,积极推行网上审批,全面实施“不见面”审批、容缺审批,有效提高为企业办事效率。三是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强化对外资企业事中事后监管。结合检查发现的情况,向广信区骏腾房地产有限公司等10家外资企业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助力外资企业健康稳定发展。
(三)坚持多措并举,提升了对外开放层次水平。一是出台优惠政策吸引外商。市县两级因地制宜,出台相关政策积极吸引外资,推动更高水平对外开放。例如,市本级制定出台了《全市开放型经济绩效评估办法》《上饶市招商引资“蜗牛奖”评定办法》,充分发挥考核的杠杆作用,有效调动了各地招引外资的积极性。德兴市出台了《关于加速发展大工业提升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鼓励企业增资扩股,对当年现汇进资100万美元(含)以上的企业给予相应的汇差补助。弋阳县出台了《鼓励创业创新扶持办法》,对外资企业现汇进资每完成100万美元奖励人民币5万元。二是强化宣传推介精准招商。创新招商引资宣传推介的方式方法,搭建与外资企业联系和沟通的桥梁,动态更新《投资指南》《招商项目册》《上饶城市形象宣传片》等招商资料,让外商对上饶有更加深入地了解,精准开展招商洽谈,有效提升招商成效。三是借助平台拓宽招商渠道。在第十七届赣台会上,我市签约项目6个,签约金额2.12亿美元;在第三届进博会期间,签约外资项目2个,合同金额5000万美元;在2021年江西与跨国公司(上海)经贸合作交流会上,签约外资项目3个,合同金额2.36亿美元。
(四)坚持兑现政策,保障了外商企业合法权益。一方面,及时兑现奖补承诺。加快外资企业补助资金的兑现,充分发挥财政补助资金的激励效益。例如,2021年,广信区有29家外贸外资企业获得出口创汇奖励资金317.96万元,万年县给予银龙水务、旭腾纺织、北控电力、铭途科技等5家外资企业现汇汇差补助80.16万元。另一方面,建立完善投诉机制。按照“一法一条例”有关要求,市商务部门建立外商投诉机制,向企业发放外商投诉宣传资料,做到受理咨询详尽周到、办理投诉及时满意。
(五)坚持提升服务,优化了外商来饶投资环境。一方面,全程服务企业。积极践行“百般呵护企业、充分尊重企业家”理念,加强与外商投资企业的沟通联系,为外资企业落户、建设、投产等各个阶段提供全过程服务,把服务贯穿于企业建设发展的全生命周期。另一方面,全力纾困助企。扎实开展“百支专班助百企”活动,提高服务精准度和实效性。针对“用工难”问题,开展“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线上招聘活动”;针对“融资难”问题,主动帮助外资企业争取贷款贴息政策,积极推出“关助融”项目(通过海关向企业提供其相关进出口信用数据、商务局出台相关支持措施、人民银行指导银行机构参与、中国信保对出口业务承保,为企业的信用融资提供便利),向15家外贸外资企业授信36亿元,发放贷款11.37亿元;大力实施“映山红”行动,推动晶科科技在上交所挂牌上市。
二、贯彻执行“一法一条例”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总体上看,全市贯彻执行“一法一条例”取得了一定成效,为外商投资企业经营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但在检查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学习宣传成效有待提升。部分县(市、区)业务部门的工作人员学习“一法一条例”不够积极主动,对一些业务知识没有做到学深悟透、学用结合。对“一法一条例”的宣传仅限于相关业务人员,社会覆盖面还不够广泛。
(二)招引外商力度有待加大。与长三角等经济发达地区相比,市县两级对外资企业招商政策还不够优惠,缺乏吸引力和竞争力,导致招引外商投资项目数量不多。
(三)外资项目结构有待优化。2020年1月份以来,全市累计新设立的64家外资企业中,由欧美日韩投资的仅有7家。除上饶经开区外,大部分县(市、区)引进外资项目的成效还不够明显。2021年,全市实际利用外资15.83亿元,其中外资商业综合体和服务行业仅占比8.8%。
(四)外商投资环境有待改善。权力下放不够彻底,外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备案等业务办理权限仍集中在市本级,相关业务部门间的协调联动机制还不够健全,存在信息壁垒,与打造便捷高效的政务环境的要求还有差距。
三、关于贯彻执行“一法一条例”的意见和建议
(一)强化学习宣传,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要持续做好“一法一条例”的学习宣传,为外商投资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各涉外涉法部门要推动学习贯彻“一法一条例”持续走深走实,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全面提升服务外企能力。
(二)强化项目招引,进一步壮大外资规模。要坚持把招引外资项目摆在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位置,进一步优化招商政策、拓宽招商渠道、创新招商方式,着力扩大外资企业的总量和规模。
(三)强化政策扶持,进一步提升企业效益。要充分发挥政策的导向作用,用足用好中央和省、市、县出台的财政补贴、税收返还、减税降费等各项优惠措施,加大扶持力度,提振外商投资信心,促进外资企业高质量发展。
(四)强化服务理念,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要牢固树立服务企业就是服务经济发展的理念,切实增强主动服务、高效服务、精准服务意识,进一步完善商务、市监、税务、海关、银行等部门的联动协作机制,持续落实外商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制度,全面提高政务服务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