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624日在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

市水利局局长  刘好先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基本情况

(一)十三五以来全市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及运营管护情况

1.供水体系基本建成。一方面,推进集中供水工程建设。“十三五”期间,全市投入资金10.3亿元,建成农村集中供水工程1884处,其中千吨万人水厂131座、百吨千人水厂251座,覆盖农村人口460.2万人,全市农村居民饮水安全率99.8%,农村集中供水率94.9%,农村自来水普及率85.3%另一方面,补齐分散供水设施短板。我市地貌以丘陵为主,东南北三面环山,偏远山区及分散村落较多。受水源条件、居住条件等因素的影响,有的需要长距离输水、有的需要高扬程提水,规模化供水工程难以覆盖。围绕破解这一难题,积极开展分散供水工程建设,目前已建成供水人口100人以下的分散式供水工程6.49万处,覆盖农村人口38.6万。随着供水体系的完善,2018年底,我市提前两年解决了155671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广信区、横峰县、余干县、鄱阳县等4个国定贫困县脱贫摘帽考核验收时,农村饮水安全实现了“零投诉”“零问题”。

2.监管机制日趋完善。一是建立县级统管机构。各地依托国有水厂,充分发挥其人才、技术、经验的优势,明确管理职责,落实管理人员和经费,有效缓解了县、乡水利主管部门人员少、专业不对口等问题。二是出台县级管理办法。明晰农村饮水工程产权,落实工程运行管理主体、管理责任和运行管理经费,明确水源保护、水质检测监测、水价制定等工作的部门责任分工;建立财政补贴渠道,规范资金使用管理,对供水成本高、水费收入难以保障正常运行的农村供水工程适当补贴。三是落实“三个责任”。全市382个百吨千人以上集中供水工程,均落实乡镇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水行政主管等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供水单位的运行管理责任,责任人名单、联系电话在媒体、网站进行公示。各地各供水单位还印发《农村饮水安全用水户明白卡》,将供水责任人员信息、报修咨询电话、用水卫生知识等告知用水户,确保农村饮水工程管理责任落实到位。

3.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20205月,省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推行城乡供水一体化的指导意见》(赣府发〔202010号)后,我市在全省率先制发市级实施方案、率先召开城乡供水一体化启动会、率先以县为单元明确年度任务清单,全面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一是健全组织机构。各县(市、区)均成立了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了主管部门、实施主体和供水单位,制定了《实施方案》。二是科学编制规划。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为依据,结合近年农村供水实施情况及社会经济发展需求,各地2021年编制完成城乡供水一体化规划,并全部通过省水利厅审核、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复。三是加快工程建设。2021年以来,全市开工建设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44个,总投资34.8亿元。截至20225月底,已完成投资10.4亿元,12个项目实现了建成供水(分别是市本级空港水厂、信州区朝阳镇集中供水工程、广信区茶亭水厂、广丰区霞峰水厂、玉山县城北水厂、横峰县港边水厂管网延伸工程、铅山县永平镇水厂改造及管网延伸工程、万年县群英供水工程、余干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厂改造项目、经开区一期供水管网延伸工程、三清山金沙水厂、三清山八仙洞农饮工程)。

(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及监督管理情况

1.推进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根据饮用水水源保护专项行动要求,乡镇及千吨万人供水工程水源地必须划定保护区。截至目前,全市133个乡镇及千吨万人供水工程水源地,除2个点位因城乡供水一体化取消外,其余131个全部批复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2018年至今,全市划定村级水源地保护区47个(德兴市24个,玉山县23个),并获省政府批复。目前,市政府正在审核新一批15个农村水源地保护区,其中万年县8个、横峰县4个、德兴市2个、余干县1个。

2.强化农村水源地保护区日常监管。2020年以来,持续开展农村集中式水源地保护区排查整治,共排查各类影响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问题150个,全部整改到位,完成率100%20206月,市生态环境局统一安排环保派出机构,抽调36人、分为12个组,对全市133个乡镇(含千吨万人供水工程)水源地保护区进行交叉检查,进一步提高了农村饮用水源安全防线。

3.开展农村集中式水源地监测工作。市生态环境局按照省生态环保厅统一部署,每年编制上饶市生态环境监测方案,对农村集中式水源地进行常规监测,监测频次为乡镇级一季度一监测,村级一年一监测。2022年一季度,乡镇级水质均达标。

(三)农村供水工程水质达标率情况

1.加强千吨万人集中供水单位卫生安全监督。2016年开始,全市各级卫生健康部门组织卫生监督员每季度对131家农村千吨万人集中式供水单位进行卫生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供水单位是否持有效卫生许可证供水、供管水人员是否持有效体检合格证上岗、制水工艺、水净化处理设备和设施及消毒设施是否运转正常、涉水产品是否符合卫生安全的有关规定、水质自检是否正常等,针对现场检查存在问题下发卫生监督意见书,同时对农村千吨万人集中式供水单位的出厂水、末梢水、水源水开展卫生指标检测。截至2022531日,全市现有农村千吨万人集中式供水单位131家,投入使用131家,办理卫生许可证121家,办证率92%;未办证7家(广丰1家不符合许可条件、玉山1家主体不明、铅山5家不符合许可条件),未延续3家(广信3家不符合许可条件);全市农村千吨万人集中式供水单位的出厂水、末梢水、水源水共检测283份,合格275份,合格率为97%;对存在问题的农村千吨万人集中式供水单位责令整改 21家,立案查处 5件,罚款金额37000 元。

2.开展百吨千人及以上集中式供水单位专项监督检查。2020年,全市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卫生监督员对辖区382家百吨千人及以上的集中式供水单位进行摸底调查,建立集中式供水单位名册,健全完善了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监督及巡查档案,并及时在国家卫生健康监督信息系统和卫生监督协管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今年以来,全市共检测百吨千人及以上的集中式供水单位的出厂水、末梢水、水源水76,合格64份、合格率84%

3.开展中心城区农村饮用水卫生抽查工作。20219月,市卫健委组织卫生监督员对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和信州区所辖的8个农饮工程14个集中供水点进行监督检查,现场采集出厂水和管网末梢水送专业机构检测。对水处理工艺及水样检测结果反映的28个问题专项督促整改,2021年底已全部完成整改。

(四)农村生活用水水价情况

《江西省定价目录》规定,城乡公共管网供应的自来水、再生水价格(农林村民自建、自管的自来水价格除外)实行政府定价,职责范围内的供水价格由市、县(市、区)发改部门制定,报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目前,市农村生活用水定价情况分为二类。是统一定价格。广丰区(12/吨)、德兴市(1.42/吨)、铅山县(1.84/吨)、横峰县(1-1.5/吨)、弋阳县(12/吨)、余干县(2/吨)、鄱阳县(2/吨)等7个县(市、区)发改委对县域内农村供水工程水价进行统一核定。另一类是分别核定价格。信州区、广信区、玉山县、婺源县、万年县等5个县(区)发改委对各农村集中供水工程的水价进行逐一审定,价格区间1.22.5/吨。

(五)国务院互联网+”督查问题、群众信访反映问题及媒体曝光问题整改情况

今年以来,市收到各途径反馈农村饮水问题12个,其中:国务院互联网+督查”6个、水利部“12314”2个、水利厅信访3个、大江网1个。从县区分布看,玉山县4个,信州区、鄱阳县各2个,广丰区、横峰县、铅山县、余干县各1个。从问题类型看,间歇性供水问题7个、水质不稳定问题3个、水量不足问题2个。目前,12个问题完成整改10个,2个(玉山县临湖镇四甲村水量不足、铅山县永平镇杨家桥村水量不足)正在整改,主要通过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管网延伸工程,预计年底整改到位。

二、当前农村饮用水安全工作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尽管全市建成了较为完整的农村供水工程体系,农村饮水安全得到了较好保障但由于农村人口分散、地形复杂、投入不足、建设标准低,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1.存在水源短板。农村水厂以水库为水源的不足20%,全市131处千吨万人工程,有106处从河道取水,占80.9%。河道水量受降雨影响很大,干旱年份、枯水期水量无法保障。同时,河道水源由于集雨面积较大、污染因素多,水源保护困难,水质差、卫生安全风险大。

2.存在运行困难。水费收入不足以维持供水工程正常运行。2021年全市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收取水费4329万元,中央财政下达维修养护补助资金2695万元,维持基本运行所需费用约9500万元,缺口2500万元。由于水费收入不足,地方财政补助资金有限,部分农村供水工程人工工资、电费、药剂费、检测费、管网维修、设备维护费等没有保障,难以保证长期正常运行。

3.存在卫生隐患。市农村供水主体多元,现有供水人口5万人以上的乡镇水厂18座,个别水厂供水人口近10万人。这些水厂大部分由私人运营,安全防护设施不全,管理人员和经验不足,公共卫生安全意识淡薄,制水消毒设备工艺简陋,公共卫生安全隐患较大。

4.存在监管滞后。全市131座千吨万人农村水厂,105座私营,占80.2%,专业化程度低,管理制度不完善,风险防范意识不高,发生公共卫生安全风险大。农村自来水工程运行管理涉及多个部门,工程建设与运行由水利部门监管,水质检测由卫健部门监管,水源地划定与保护由环保部门监管,水价核定由发改部门监管,部门联动有待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农村饮水安全是最大的民生工程,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任务。我们将以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农村饮用水安全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城乡供水一体化推进力度,加强农村饮水安全监管,不断提高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水平,让广大农村居民喝上安全水、放心水、幸福水,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1.加强督促指导,推进城乡一体供水。以城乡供水一体化先行示范县创建为契机,围绕工作机制建设、运管体系建设、工程体系完善提升、监督管理体系强化、信息技术助力等五个方面工作要求,细化成15个子项35个小项,制作《城乡供水一体化先行县建设进展情况调度表》,自20226月起,每月调度各县(市、区)工作进度,特别是对纳入省大中型和项目大会战13个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每月向县(市、区)分管领导、政府主要领导通报进度,确保压力传导到位,确保如期完工。2022年,完成信州区、广丰区、德兴市、经开区等4个县级城乡供水一体化先行示范县创建,通过示范带动,加快构建全员、全域、全覆盖,统一规划、统筹建设、统一服务的城乡一体供水模式。

2.加强水源保护,不断优化水源水质。充分论证供水范围的合理性和可行性,优先选用水库、山塘等稳定可靠地表蓄水水源,保证水量和水质安全。加强水源工程建设,因地制宜兴建一批小型蓄水、引水工程,十四五期间计划新建1座中型水库(婺源县永济水库)、2座小型水库(广信区李村水库、弋阳县杨家墩水库),扩建广丰军潭水库、玉山峡口水库,强化水源保障。针对偏远村落用水规模小、运行管理能力薄弱实际,引进推广功能适用、自动化程度高的净水设备、消毒器具,确保水质达标。

3.加强水费收缴,提高工程运行水平。农村供水工程管不好,最根本的原因之一就是缺钱,水费收得好的工程运行就比较正常,不收水费或水费收缴率低的工程就难以维持,全面按成本收取水费是根本出路。要按照计量收费、保本微利、公平负担、节约用水的原则,全面落实供水水费收缴制度,建立合理的水费收缴机制,促进用水户树立有偿用水意识,保障农村供水工程正常运行。

4.加强协作配合,常态开展巡查检查。要求水利部门积极履行农村供水工程的规划建设和运行监管责任,加强与生态环境、卫生健康、发改部门沟通配合,围绕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水环境保护、水源水质监测、水价核定等环节,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常态化调研督导,建立问题台账,督促整改提高,推动强化监管、完善机制、健全制度,不断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5.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充分利用电视公益广告、宣传册、宣传栏等传统方式,以及微信、抖音等新媒体,进一步加大对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水费收缴、节约用水、河湖水库环境、农村供水设施保护的宣传力度,为农村饮水安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提高农村群众对农村饮水安全和水商品意识的认知水平,引导群众自觉维护和管理工程设施,主动缴纳水费,增强节水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