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上午,市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次会议。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尧希平主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裴建勤、陈建辉、戴宝荣、郑小平、赵小忠、郑少薇、管群良,秘书长肖月高出席会议。会议应到人数36人,实到人数32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科技进步法》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市政府办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水环境保护情况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情况专项报告;表决通过了《上饶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人大代表旁听人民法院案件审理工作暂行办法》和人事事项,并对市政府办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水环境保护情况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报告和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情况专项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列席会议的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廖其志,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厅、各工委负责人,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或副主任,部分市人大代表、专家咨询团部分成员以及市直有关单位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