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92日在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上

市住建局局长    

 

市人大常委会

20223月至4月,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上饶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市《条例》)实施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检查〈上饶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并提出了审议意见。516日,市人大常委会印发了《关于检查〈上饶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针对执法检查报告指出问题及审议意见,市政府高度重视,组织市住建局进行了认真研究,并制定了整改方案,印发了《关于做好〈上饶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有关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逐项抓好整改落实。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及有关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

针对报告中提到的《条例》学习宣传普及力度、广度、深度不够的问题,我们采取多种方式进一步加大对《条例》的宣传普及。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全市住建系统干部职工深入各个小区,通过组织物业公司上门宣传等方式,加强《条例》的学习宣传活动,努力扩大社会各界对《条例》的了解,使物业公司、街道、社区从业人员通晓《条例》,形成依法进行物业管理的良好社会氛围。

是开展教育培训。利用各小区相继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契机,在业主大会及业委会各项活动中对条例内容进行宣讲培训,特别是与业主切身利益相关的内容广泛宣传。此外,今年6月,组织市住建局到市委党校为第33中青班学员开展物业管理知识培训,深入解读《条例》有关内容。

(二)关于“进一步理顺共管工作机制”及有关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

针对报告中提到的监管体制机制完善问题,各县(市、区)进一步厘清监管体制,完善机制,落实职责。

一是推行党建+红色物业。比如,德兴市制定出台了《关于强化党建引领 坚持“三融共建”打造“红色物业”品牌的工作方案》,规范物业管理机制,落实属地管理,坚持党建引领,加强阵地建设,明确街道社区党组织要在业主委员会组建和换届过程中加强人选把关,提高业主委员会成员中党员比例。

二是落实联席会议制度。68日,市住建局根据《条例》的有关内容对联席会议召开程序进行修改,印发《关于调整上饶市物业管理联席会议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属地政府召集物业管理联席会议职责,厘清部门职责,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分清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的责任划分,形成有效联动的工作机制。

三是建立齐抓共管机制。进一步理顺辖区内住宅物业管理工作关系,广信区、婺源县等地逐步形成以镇(街道)、社区属地管理为主体,住建、城管、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三)关于“进一步提升业主自治能力”及有关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

针对报告中提到的业主自治落实问题,我们主要采取以下措施加强整改:

一是业主委员会应建尽建。推动具备条件的住宅小区及时召开业主大会,推选产生业主委员会对不具备成立业主大会条件或虽具备条件但难以成立的,街道社区牵头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为住宅小区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提供契约主体。街道社区加强对业主代表人选、业委会成员候选人等的审查把关,优先推荐符合条件的党员担任业主代表、进入业委会。截止目前,全市成立业主委员会532个,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96个,党员业主代表575名。

二是探索新的模式召开业主大会或换届大会,通过线上投票决定小区重大事件,确保每位业主都参与进来,广信区已完成蝶景园小区线上投票决定选聘物业相关事宜。

三是进一步推行实施“党建+物业管理”,形成“小区党支部+业委会+物业企业”三方治理架构,引导居民群众在社区党组织的统筹带领下,实现自我管理。

四是督促业主委员会设立对公账户,并每半年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布业主共有部分经营收益的财务信息公示截止目前,设立对公账户45个,公示财务信息126个小区。

(四)关于“进一步优化物业服务精细化水平”及有关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

针对报告中提到的物业服务质量和物业覆盖率低等问题,积极采取措施强化整改:

一是推行物业全覆盖。根据省委组织部等部门印发的《关于深化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实施方案》要求,积极推进物业服务全覆盖。市住建局会同政法委拟定了《关于新建开发项目建设单位帮扶无物业老旧小区推进物业管理和智能安防全覆盖的实施方案》,采取开发建设单位“一对一”帮扶无物业的老旧小区、引入国有物业服务企业提供基本物业服务、社区“两委”组织居民自我管理等方式推进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信州区创新“三三四五”工作法,率先推动无物业小区物业化工作截止目前,共有104个无物业小区实现了物业化。

二是建立物业行业党组织。指导全市物业行业主管部门及行业协会,通过街道(社区)党组织选派党建指导员,引导企业积极招聘党员员工、发展党员等方式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建立党组织开展“红色物业”品牌创建活动分级打造一批党建引领强、社会信用好、群众满意度高的示范物业服务企业推荐一批“红色物业”进驻老旧小区提供服务,建立了“小区党支部+业主委员会+红色物业”为“三驾马车”的党建服务机制。

三是开展物业评比活动。根据市创文指挥部《关于开展上饶市中心城区“十大文明”评选活动的通知》(饶创文发〔20223)中“文明小区”评选活动方案要求,鼓励中心城区物业企业积极参与,提升物业管理水平,对评选为“文明小区”的物业企业予以奖励,对评选“不文明”小区的责任单位采用通报、约谈、记不良记录的方式倒逼物业公司加大对管理水平的提升今年以来已开展2个季度的考评,评选出20个“文明小区”、12个“不文明小区”。各县(市)也积极开展评选活动,其中弋阳县结合创建国家卫生县工作,开展了弋阳县城区“美丽小区”评选活动;德兴市开展了“洁净小区”等先进典型评选活动,评选了金都花园、银鹿花苑等小区为洁净小区。

四是开展“物业社区行”活动。加大对物业企业的监管力度,强调物业服务的履约意识,对服务合同中约定的服务内容随机检查,同时要求物业企业对物业服务项目公共收益收支情况信息按照省物协提供的“物业服务项目公共收益收支情况”公示模板进行公开公示,让业主明明白白消费。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综合统筹协调,健全科学物管体系。建立职责明确的物业管理机制,形成“政府统筹有力,部门监管到位,属地综合管理,业主共建自治”的良好格局。进一步督促各个部门、街道、社区形成合力,指导业委会规范运作,督导物业公司诚信服务合法经营。

二是推进基层治理,打造共商共治体系。进一步建立健全社区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等共同参与的联席会商机制和协同治理机制,充分发挥社区督导、业委会自治、物业公司诚信经营等职能作用,共商共治共享,推动物业服务行业健康发展。

三是加大《条例》宣传,凝聚共识依法治理。进一步广泛开展《条例》宣传,引导全社会学法、用法、守法,强化对物业公司、业委会的普法教育,督导物业服务企业守法经营,诚信服务,引导社会公众自觉树立物业服务的消费理念和契约精神,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解决纠纷,进一步凝聚全社会共识,为《条例》的深入实施提供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