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内司委组成调研组来饶,就《江西省法律援助条例(草案)》召开调研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国梁主持会议,市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民政局等相关单位和曾经接受过法律援助的市民代表参加了座谈会。

为了保障经济困难和其他符合法定条件的公民获得必要的法律服务,促进和规范法律援助工作,根据《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定,结合全省实际,我省制定了《江西省法律援助条例(草案)》。该《条例》分为五大块内容,包括总则、法律援助范围、法律援助申请和审查、法律援助实施、法律责任和附则。

针对《条例》内容,各相关部门根据自身工作实际和在法律援助中得出的实践经验分别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