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24日在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2014年执法检查计划安排,市人大常委会近期组织执法检查组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以下简称《科技进步法》)在我市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组听取了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贯彻执行《科技进步法》的情况汇报,赴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信州区、铅山县、横峰县、弋阳县进行了重点检查,听取了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贯彻执行情况的汇报,召开座谈会听取企业代表的建议意见,并实地察看了经开区晶科能源、耐普矿机、信州区信息服务产业园、龙燕香猪养殖基地、铅山迪瑞化工、东沿药业、横峰兴安种业、葛文化产业园、百川电导、弋阳欧迪铜业、天施康药业等高新技术企业。现将执法检查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主要成效
《科技进步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市科技工作紧紧围绕“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科技工作总方针和全市的工作部署,认真贯彻执行《科技进步法》,通过大力实施创新型上饶建设战略,不断优化科技发展环境、科学配置创新资源、促进产业技术升级、推进科技经济融合,科技进步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不断提升,科学技术已成为我市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动力和支撑。三年来,全市建成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2个,国家级农业科技园1个;专利申请2078件,获专利授权1232件;获得江西省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二等奖3项,授予上饶市科学技术特别贡献奖3项,科技进步奖79项。
(一)《科技进步法》宣传贯彻力度加大。一是增强组织保障。市政府成立把了由市长任组长的科技创新“六个一工程”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科技创新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市政府常务会每年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和安排科技工作。坚持每年度召开高规格的科技创新和科技奖励大会,及时总结和部署全市科技创新工作,增强全市上下推进自主创新工作的紧迫意识和责任意识。二是实施责任考核。认真实施国家科技进步考核,将科技发展目标纳入对县(市、区)考核的指标体系和年度经济工作巡查的重要内容,敦促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各县市区、各部门切实抓好科技进步工作;三是加强学法普法。将宣传《科技进步法》作为群众性科普活动的重要内容,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扎实开展面向全社会的宣传活动,还通过发放学习宣传材料、举办科技活动周和科技培训班、召开座谈会等活动,推动法律学习的深化,促进公众对法律主要制度的理解,提高企业和社会公众的科技创新意识,在全社会营造尊重知识、鼓励创造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科技经费投入逐步提高。加大财政性资金投入,保证科技经费的增长幅度,是《科技进步法》和《国家规划纲要》的明确要求。近年来,各级政府认真履行职责,科技投入逐年递增。一是全市财政科技支出有所增加。详见下表。
2011年---2013年科技经费投入情况统计表
单位:万元
年度
决算
支出数
增长%
其中本级支出情况
附:财政
经常性收入收入增幅
支出数
占本级支出总额比例%
增长%
2011年
319728
21.45
2248
0.70
21.19
19.5%
2012年
302983
-5.89
1789
0.59
-20.42
12.1%
2013年
593636
87.89
3276
0.55
83.12
9.7%
合计
1216347
7313
二是市本级财政加大了科技三项费投入。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科技三项费2011年、2012年为360万元,2013年为400万元,同比增长11%。三是各县市区科技投入出现增长的良好局面,2011年12个县市区科技三项费为839.6万元,2012年为952.6万元,增长13.46%,2013年为1014.6万元,增长6.51%。
(三)科技工作方针政策不断完善。市政府大力推动企业的技术进步,明确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通过扶持企业研发、落实优惠政策、实施科技奖励、保护知识产权等有力措施,积极引导企业开展技术创新,不断壮大全市自主创新的主体力量。一是政策引导。先后制定了《上饶市科技进步奖励办法》、《关于科技创新“633611”工程的实施意见》、《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创新型城市的意见》和《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文件,明确了加大扶持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措施;二是扶持企业建立健全研发机构。通过引进人才、与高校院所合作,促使我市规模以上企业普遍建立了不同形式的研发机构。目前,全市现有2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10家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三是落实各项科技优惠政策。有一批企业享受了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和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为企业的后续研发提供了支持。
(四)科技对经济发展支撑力增强。一是强力推进科技重大项目建设,积极争取省高新技术产业化重大项目和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引导资金项目,培育了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重要骨干企业,实施了一批重点科技项目,加快了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扶持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促进了产业的技术升级,推动了企业规模的快速发展;二是着力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立足我市优势主导产业,每年遴选出一批市场前景好、技术含量较高、经济效益较好的中小企业,从市、县科技经费中拨付资金或帮助企业争取省部科技项目扶持,重点支持其进行技术研发,持续开展技术攻关及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活动,不断取得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三是积极培育高新技术产业。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加强政策引导,引进、培育有优势、有基础、有潜力的产业,使其成为我市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四是加强传统产业技术改造。加快推进企业节能减排、节能降耗,推动企业低碳经济、循环经济发展,对部分传统产业中的企业改造成高新技术企业;五是鼓励企业积极开展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和新技术运用。目前,全市已有29家企业发展成为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覆盖我市新能源、机电光学、新型建材、金属新材料、生物医药、现代农业及绿色食品等六大优势产业,促进了我市经济发展方式向创新驱动转变,产业结构得到了进一步的优化。六是推动产学研紧密合作。各级政府积极牵线搭桥,引导企业加强与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科技合作,努力提高企业的创新能力和水平。三年来,全市累计实施国家级科技项目52项,省级科技项目253项,全市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分别实现313.52亿元、470.96亿元和554.08亿元,分别实现增加值85.96亿元、109.11亿元和129.58亿元,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分别占工业增加值达27.17%、27.99%和25.6%,高新技术产业呈现了逐年快速增长的发展势头。
(五)科技兴农惠民效果明显。一是农业科技创新创业取得新进展。三年来争取省部各类农业科技计划项目106项,组织实施优良品种选育、种植养殖技术攻关、绿色食品及农林产品精深加工、农林生态安全等一批农林科技计划项目;二是有序开展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全市共有9个县(市)列为国家科技富民强县试点,3个县(区)列入省级富民强县试点;三是扎实推进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目前我市已有1个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11个省级农业科技园、2个省级鄱阳湖示范基地和20个市级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实现了省级以上的农业科技园区与鄱阳湖生态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在12个县(市、区)全覆盖。这些园区(基地)兼具农业技术研发示范平台、农村科技创业服务平台、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平台和区域农业科技培训基地等多种功能,在推动我市现代农业与绿色食品产业发展、促进农业科技进步、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与技术升级等方面提供了示范样板,产生了积极的示范带动效应。
二、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法律宣传不够到位。尽管《科技进步法》已贯彻实施多年,每年的科技大型宣传活动也定期开展,但“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理念还不够强,对科技进步、科技先行喊得多,做得少,有些职能部门对科技工作“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不同程度地存在,在落实科技进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等方面不够主动、不够得力、不够合拍。一些企业科技意识淡薄,小进即安,怕担风险,缺乏自主创新的主动性,技术创新的主体地位还没有充分体现。一些单位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强,专利意识淡薄,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执法能力较弱,挫伤了企业自主创新和利用知识产权制度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积极性。
(二)科技投入相对不足。一是我市科技三项费总量偏低,市本级科技三项费在全省排名第9位,科技研发经费在GDP的比重为0.21%(排全省第10位),这与我市经济发展水平不相匹配;二是市本级和各县(市、区)科技投入规模和增长速度总体上达不到规定要求。根据全省发展规划纲要的要求,从2006年起,设区市财政每年的科技三项费要按当年财政预算支出的1.5%以上安排。县(市、区)应按当年财政预算支出的1.0%以上安排,人均财政收入达不到全省平均水平的县(市、区)至少不低于50万元。从检查情况看,市本级对科技的投入虽然逐年增加,但占财政经常性支出的比例却在逐年下降,没有达到1.5%的标准,部分县(市、区)也没达到1.0%标准,少数县甚至连50万元都未到位。三是上饶经济技术开展区作为科技资源优势最为丰富、科技创新潜力最大的集聚地,政府及经济开发区虽然在科技创新方面的投入逐年加大,但还不能满足企业发展的实际需求。四是法定增长难以保障。江西省科技创新促进条例明确规定:自2015年起,设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财政科技拨款占地方财政支出的比例不低于2%,给我市及各县(市、区)带来了巨大的资金压力。
(三)科研人才严重缺乏。从人才分布来看,教育、卫生系统数量多,工业企业人才少;从专业结构来看,文科人才多,理工、经营管理、农业科技类人才少,高学历和高层次人才所占比例小。尽管近年来我市人才引进培养力度不断加大,但科技创新人才尤其是领军人才严重不足,高端创新人才、高层创新团队还远不能满足创新的需要。
(四)科技平台建设滞后。一是市本级没有科技服务平台,科技企业孵化器至今尚未建成,科技服务机构及中介机构不健全。二是大多数企业没有研发中心、技术中心或技术室。有的即使建立了也徒有虚名,试验场地少,技术力量薄弱,研发经费不足,科技进步成果不多。三是农村科技服务体系比较薄弱,一些乡镇的农技站名存实亡,农业科技的推广应用远远跟不上产业发展的需要。四是科技投融资平台建设还有待于下大力气予以加强。
(五)科技创新能力不强。我市高新技术企业仅有29家,高新技术产业处于产业链的相对低端环节,产业规模和企业规模偏小,龙头企业不多,能起支撑作用的高新技术骨干企业和知名品牌企业更少。部分中小科技型企业虽然有创新热情,但碍于实力脆弱,吸纳、创造、运用新技术的能力不强。尽管我市每年新增工业企业数以百计,但符合争取科技专项、符合高新技术产业要求的项目却不多。
三、建议意见
做好科技进步工作,充分发挥科技第一生产力的作用,促进科学技术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对推动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为此,针对以上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以下意见建议:
(一)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提高对科技进步的认识。要进一步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做好《科技进步法》的宣传工作,深化坚持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国家和“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认识,全面落实好〈中共上饶市委、上饶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科技和法律意识,自觉运用科技进步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要切实形成政府机关重视科技进步的良好氛围,把科技进步工作纳入地方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任期目标责任制,加大绩效考核分值,真正让全社会关注创新、支持创新、参与创新,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的科技创新社会氛围。
(二)加大投入,拓宽渠道,确保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一是要依法保障科技的投入。按照《科技进步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统筹安排,逐年加大财政对科技经费的投入,并达到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比例要求;二是要利用财政性资金设立科技进步发展基金并逐步提高基金标准,为企业自主创新与成果转化贷款提供贴息、担保,政策性金融机构应当对国家鼓励的企业自主创新项目给予重点支持;三是要积极争取国家和省里的高科技项目和扶持资金,大力引进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市场竞争力强的高新技术投资项目。
(三)引进人才,留住人才,为科技进步提供智力支撑。科技进步人才是关键。要重视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工作,加快引进人才步伐,加强复合型人才培养,优化人才结构,建成一批优势创新团队,造就高科技人才队伍。进一步完善科技用人制度,研究和解决留住人才的有效措施,切实保障作出贡献的科技人员的权益,妥善解决科技人才在工作、学习、生活方面的实际困难,为引进人才、用好人才、留住人才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学习环境和生活环境
(四)搭建平台,加快改革,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一是加快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建设,把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与发展作为推进科技创新、培育自主创新能力和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二是强化企业在自主创新中的主体地位,加快建立“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制定措施,强化对企业技术创新的支持,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在产学研中的引导和协调作用,通过各种形式搭建企业科技创新平台,帮助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建立创新载体,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聚集,扶持企业技术创新。三是制定并落实激励企业自主创新和产学研结合的各项制度措施,促进建立产学研合作利益共享机制,完善技术创新分配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