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26日在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总体工作安排,于5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组织执法检查组,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以下简称《气象法》)在我市贯彻实施的情况进行了检查,市政府相关部门协同前往。检查组听取了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贯彻执行《气象法》的情况汇报,在市气象局和德兴市、余干县、横峰县分别召开了座谈会,听取了当地政府贯彻执行情况的汇报以及市(县)气象局、编办、发改委、财政局、安监局、国土局、规划局、房管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水文站等部门负责人座谈意见,察看了相关现场。现将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检查组认为,《气象法》颁布实施以来,市政府及气象主管部门高度重视,积极开展宣传教育,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制度规定,依法开展气象工作,在促进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预防自然灾害,减轻灾害损失,服务“三农”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在开展公共气象服务、气象监测预报、灾害性气象警报、气象“十二五”规划的制定及执行等方面取得了更为明显的成绩。

(一)深入开展法制宣传,增强气象法制意识。市政府及气象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气象法的宣传教育工作,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学习,广泛宣传,在“3.23”世界气象日、“5.12”防灾减灾日、“科技活动周”“安全生产月”等活动期间,举办学习班、专题讲座、图片展览等活动,有效地学习宣传了气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气象防灾减灾知识,提升了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拓宽了群众知法、守法渠道,增强了社会大众的气象法律意识。扎实开展气象行政执法,妥善处理损害气象探测环境活动事件,提升公民对气象法及其实施办法的认知度,推进了相关工作的更好开展。

(二)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提高服务保障水平。近年来,市政府及气象主管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行业特点和优势,大力开发气象资源,不断拓展气象服务领域,气象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充分利用政务信息网、电视台、短信等各类媒体,及时向各级党政领导报送重要天气情况,并及时向社会公众、防汛抗旱责任人、地质灾害责任人等发布天气预报、气象灾害性天气预警预报信息,为抗灾减灾决策提供了重要的依据。每天制作7日滚动天气预报,为农业生产与防灾减灾决策提供优质服务。同时,先后为重要会议、重大节日、学生的中高考等社会重大活动及时提供了比较精准的气象服务,保证了各项活动的顺利开展。

(三)突出气象工作重点,提升防灾减灾能力。市政府及气象主管部门围绕气象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最大限度的防灾减灾。一是健全完善了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决策信息发布平台,及时向各级政府和领导干部发布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二是不断加强气象应急体系建设,强化部门联动配合,完善应急工作流程,开展灾害性天气应急处置演练,应急服务和处置能力不断提高。三是切实抓好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有效降低了干旱灾害造成的损失。注重人影点规范化建设,注重人影技能培训,制定奖惩激励措施,人影工作的技术水平和业务能力不断提高。

(四)积极推进气象“十二五”规划现代化建设。按照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以落实地方气象机构编制为重点,积极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全市已建成12个大监站、386个区域气象观测站、9个GPS/MET观测站、7个自动土壤水分观测站、4个农田小气候观测站、1部新一代天气雷达、1部车载气象应急雷达、1个闪电定位仪、1个酸雨监测站、1个负离子自动观测点及1个PM2.5监测站,平均每58平方公里就有一个站组成的综合气象观测系统,全市天气系统特别是中小尺度天气系统的监测能力有了快速提高。

二、存在问题

检查组认为,我市贯彻实施《气象法》总体情况良好,市本级比县(市、区)好,带动了全市气象工作的长足发展。但严格对照《气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也存在一些不足:

(一)气象法治意识不够平衡。从检查情况看,有的县(市)对气象法的学习宣传还不够深入,存在气象系统和地方政府一头热、一头冷的问题,《气象法》虽然已颁布10多年,但少数政府领导或相关部门的同志对该法的内容了解不多,理解不深。特别是对气象工作在领导体制上由原来的气象系统垂直领导转为与当地政府双重领导、在保障经费上由原来的“支持性补贴”变为“法定性支出”、在气象灾害预警机制上由原来的气象部门牵头变为政府应急部门牵头等方面,缺乏足够认识,没有引起高度重视。之所以有些地方贯彻实施《气象法》不够到位,主要原因也在于此。

(二)气象服务通道不够便捷。对气象信息的发布在层面上存在不平衡,服务领导好一些,服务群众差一些;服务城市好一些,服务农村差一些;服务特殊行业好一些,服务一般行业差一些的问题。特别是对“三农”的气象服务,还没有通畅的农民群众一找就找到、一查就知道的便捷通道。另外,气象探测精度受科技水平制约,预报不够精准,离社会和百姓的期望有差距等问题,也将在一定时期内难以得到解决。

(三)气象综合保障不够到位。一是人才保障方面。虽然市气象部门高度重视人才教育和培养,但受各种条件制约,气象工作人才的现状还不能适应现代气象事业发展的需要,存在着人才匮乏,人才老化的现象。二是编制保障方面。个别县(市)盘活编制的活力不足,调剂编制的措施不活。气象工作明文要求配置的编制不能到位,影响了气象专业人员的配备。三是经费保障方面。有的地方政府由于财力有限,对气象事业的投入不及时、不足额;气象工作“十二五规划”存在较大欠账;极少数地方,对气象部门的工作经费多年不增,以致工作开展相当拮据。

三、几点建议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思想认识。一是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应对气候变化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主题日、科普讲座、应急演练等多种形式,通过网络、电视、手机、公益广告等多种渠道,加大宣传力度,特别是要深入普及气候变化和气象灾害防御知识,增强全社会气象防灾减灾意识,增强公众抗御各类气象灾害的信心。二是要加大宣传投入,集中人力、财力、物力等优势资源,构筑坚实的科普宣传体系。三是要探索建立由气象、农业、水利、教育等多个相关部门以及各社会团体和基层组织广泛参与的宣传网络,根据农民及高空作业人员、中小学生和社会弱势群体等的不同需要,开展有针对性的气象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和培训,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救、互救能力。

(二)畅通信息渠道,提高服务能力。要密切协作,搭建与各行业、各媒体互联互通的信息发布网络,减少发布层次和环节,准确及时地将预报预警信息传送到有关部门、单位和群众手中;要建设市级标准化人影作业基地,实现全市较大规模的人影集中作业,达到由单一的人工增雨抗旱作业,向人工防雹、城市降温、降低森林火险等级、森林灭火等多用途作业转变;要推进种养殖业发展的气候服务、适应特色农业发展的农业气候区划、农业气象预报、农业灾害的监测和预警等预报服务。特别要研究探索将气象服务信息纳入农业综合服务网络,让农民群众更便捷的掌握气象信息,更快捷地享用气象服务。

(三)依法推进气象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项目的建设。一是要进一步加大气象基础建设。着力抓好山洪地质灾害防治能力、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能力、现代农业气象科技示范基地、雷电灾害防御能力、科技和人才保障能力、突发气象灾害应急能力、农业气象灾害服务能力、台站业务运行基础保障能力等项目建设。在城市规划建设中,已列入省发改委搬迁规划的台站所在的当地政府,要在政策、资金、物资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二是要加大气象事业的投入力度。认真按《气象法》的规定和气象“十二五”规划的盘子做好财政预算,兑现财政预算,保证规划的圆满落实。三是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着力完善气象业务、科技、人才发展等方面的体制机制,特别是所要求配置的编制,县级编制部门要和市本级编制部门一样,在政府编制总量不增的原则下,善于盘活、调剂编制,加大专业技术人员的配备,保证气象工作的编制配足。加强气象业务科研骨干队伍建设,营造有利于人才工作科学发展的环境和氛围,充分利用各类培训资源,全面实施“人才强基工程”,提升基层气象队伍的整体素质,适应气象服务需求。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