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26日在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4年工作安排,5月中下旬,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的同志在常委会副主任陈建辉的带领下,围绕耕地保有量、耕地占补、违法用地查处等九个方面内容,深入到市国土资源管理局、鄱阳县、婺源县、上饶县、玉山县,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现场察看、听取意见等形式,对我市的《土地管理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贯彻实施《土地管理法》基本情况

近几年来,我市各级政府及国土管理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实施《土地管理法》,严格落实“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坚持依法依规、合理利用、节约集约、严格管理,既有效保护了耕地资源,又保障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对土地的合理需求。

一是耕地保护力度得到加强。为严格守住两条保护红线,我市认真贯彻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建立了责任型、管护型、建设型三位一体的耕地保护体系。市政府每年与县(市、区)政府,县(市、区)政府每年与乡镇政府层层签订耕地保护责任状,将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逐级进行分解,并将耕地保护责任落实情况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考核,确保责任目标落到实处。2013年末我市实有耕地面积688.37万亩,比省政府确定的耕地保有量指标超出102.32万亩,较2012年末净增1.31万亩;基本农田面积493.87万亩,超出规划确定基本农田保护指标任务1.68万亩。

二是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全市把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制度作为保持耕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的重要举措,严格实行先补后占、占一补一的规定,建立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统筹管理机制,加大耕地后备资源查找力度,2012—2013年,我市非农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共2.37万亩,实际新增耕地4.8万亩,耕地占补相抵净增2.43万亩。大力推进土地整理工作,实施土地整理建设规模18455.26亩,总投资3788.79万元,新增耕地109.97亩。

三是用地报批、出让规范有序。我市严格把好用地预审关,减少项目占用耕地,优化国土资源开发格局。2012-2013年,我市共获得省政府批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共309批(宗),用地总面积6.25万亩;批准征收集体建设用地0.53万亩,基本满足了我市工业化、城镇化用地需求。强化土地出让管理,严格执行土地出让招拍挂制度,严格年度利用计划管理,加强地价管理。2012年以来,全市共出让土地1321宗,面积43995.35亩,实现土地收益145.4亿元。大力开展土地出让金旧账追缴,全市共催缴出让金欠款9宗地共计8.7513亿元。

四是土地执法监察力度加大。实施台账管理制度,完善批后监管机制,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和区位调整力度。建立市、县、乡、村四级执法监察网络,认真开展土地卫片执法工作,加强违法用地责任追究,有效维护了全市土地管理秩序。2012年以来,全市共立案452宗,结案452宗,没收违法建筑面积29.27万平方米,拆除违法建筑面积2.42万平方米,收回土地1.32公顷,罚款1811.53万元,处理相关责任人149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市贯彻实施《土地管理法》的情况总体是好的,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遇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保护耕地与用地需求矛盾突出。我市土地资源非常短缺,2013年末我市实有耕地总量688.37万亩,人均只有1.045亩,低于1.52亩/人的全国平均水平。为有效保护耕地,国家在土地管理上实行宏观调控和用途管制,建设用地实行计划指标管理。2012-2014年省下达我市的用地指标分别为10900亩、11200亩、11320亩,而我市每年新增建设用地总量需求超过3万亩,缺口非常大。

2、耕地占补平衡任务艰巨。虽然我市在实现耕地总量平衡和动态平衡的基础上增加了耕地面积,但所补充的耕地以旱地为主,占优补差、耕地建在山上的情况时有发生,且因耕地后备资源短缺,普遍坡度较大、分布不均衡,开发难度大、成本高,落实耕地占补平衡任务十分艰巨。如我市广丰、玉山等县山多田少,农民建房、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等硬性需求占用耕地,而要实现“占田补田”,就很难落实。

3、违法用地现象时有发生。一些地方政府领导干部依法用地意识不强,未批先建、批少建多情况不同程度存在,去年有五个县(市、区)因违法违规用地严重被省政府通报。农民违法建房现象严重,尤其是滨湖地区占用良田违法建房更为严重。据2014年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核查数据显示,我市农民建房违法用地259宗、面积534.15亩(其中耕地面积291.93亩),占总数的77%,占总面积的27%。

4、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水平不高。部分企业片面追求经济效益,盲目上项目,经济效益低微,土地圈起围墙便开始“晒太阳”。我市2008年-2013年批而未用土地6.4万亩,批而未用率47.2%,各县(市、区)批而未用率普遍在50%以上。我市2012年度单位国内生产总值消耗建设用地规模为2715.4亩。村庄规划滞后,农民违法建房现象严重,一户多宅、土地私自买卖现象仍然存在。农耕地抛荒现象较为严重。

5、土地执法难度较大。一是土地行政执法难,执法程序繁,时间跨度长,队伍力量薄弱。且存在着外部干扰、部门配合不力等问题。二是加强执法与提高服务质量的关系处理难。既要依法行政,严格依法管地,又要为发展经济和广大用地户搞好服务。而按照现行的用地审批程序规定比较复杂、环节比较多,未能真正提高用地审批效率。

三、建议

1、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要继续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和各种行之有效的宣传方式,多层次、多形式、全方位地做好土地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在干部中加强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将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培训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定期开展教育培训。要持续开展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形成一种珍惜土地,保护耕地、合理用地、节约用地的良好氛围。

2、进一步强化耕地保护措施。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把严格保护耕地、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摆上重要位置,采取有效措施,千方百计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狠抓耕地保护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责任制的落实,定期对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推动各项耕地保护措施的全面落实。坚持保护与开发并举,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增加有效耕地面积,确保全市耕地总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加快推动全市204个乡镇2427个行政村村庄规划编制,科学确定农民建房规模和数量,合理安排空间布局,引导农村建房向中心村集中。

3、进一步提高土地执法水平。一要加强批后监管。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建立土地联合执法监察长效机制,制止和查处各类违法占地行为,特别是对占而不用的土地资源要依法收回,进行充分整合利用。严肃查处私下买卖、“小产权房”等违法违规用地行为,进一步规范农村住房建设秩序。二要切实抓好执法队伍自身建设,充实执法力量,加强教育培训,增强法制观念和依法行政意识,努力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切实保障《土地管理法》在我市的正确贯彻实施。

4、进一步搞好服务与保障工作。紧紧围绕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这个中心,正确处理好保护土地资源与保障建设用地的关系,千方百计满足经济发展的用地需求。一要解决好用地指标与农民建房需求之间的矛盾。用足用活各项政策,积极争取用地指标,尽量满足经济发展、城市建设。切实做好乡村规划编制工作,采取疏堵结合办法,保障农民建房对土地的需求,二要加强审批管理,加大存量土地和低效利用土地的整合盘活力度,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三要强化服务。在严格执法的前提下,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严格执行省政府公布的征地补偿标准,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利益。四要统筹做好土地规划修编工作。结合城市发展现状,调整修编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全市各行业用地,优化建设项目布局,拓展我市发展空间,推进土地节约集约。